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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类型化,直接关系到对行政诉讼原告诉权保护的广度和深度。我国没有确立行政诉讼类型,忽略了行政诉讼类型与行政诉讼判决之间的区别。针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的种类缺乏且范围狭窄的现状及弊端,借鉴国外行政诉讼类型法定化和分类标准及结合我国国情,构建我国行政诉讼类型为撤销之诉、确认之诉、给付诉讼、公益诉讼、机关诉讼和当事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