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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浙政办发〔2013〕5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2012年各地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积极履行耕地保护职责,大力开展'百万'造地保障工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实现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标准农田保有面积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