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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根据省委的部署,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牵头单位,与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农业大学、省物价局一起,先后帮扶了靖宇县1镇15村(龙泉镇及大北山、那尔轰、花园、景山、燕平、靖宇、岗顶、松阳、南阳、三角、青松、胜利、西头、保安、富阳村)的新农村建设.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帮扶工作,成立了工作组,检察长亲任组长,抽调2名干部担任指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