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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进一步明确森林生态补偿的方向与法律政策调整思路。【方法】运用实证调查与文献分析送给。【结果】北京市森林生态补偿法律政策调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森林生态服务付费,但也存在补偿范围过窄、补偿主体与受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偏低、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有限、森林管护人员存在年龄偏大等问题;指出北京市森林生态补偿问题的解决需要构建和完善相应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结论】通过立法政策调整来扩大北京市森林生态补偿范围,将平原地区所营造的公益林纳入森林生态补偿范围;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森林生态补偿各项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