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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时科举制选官,除了五品以上的高官由皇帝任命外,一般六品以下的官员皆由吏部按照规定选补。凡经考试、捐纳或原官起复具有资格的人,均须到京师长安听候铨选。候选者按铨选标准经过考核,优者授职迁官,劣者停职滞留。铨选标准有四,或称“四才”:“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证;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新唐书·选举志》)。合此体格、语言、书法、判别牍四条标准者,为优秀之选。以“四才”选官有利有弊,它对唐代的社会风尚、书法及文风都有很大的影响。
所谓身,即指所选之人要体格健壮、仪表堂堂、神气深厚、威仪秀伟。唐人认为“貌谓举措可观,言谓辞说合理,此皆才干之士方能及此”,故以此为取士条件。唐玄宗时,吏部侍郎崔湜主选,“有选人引过分疏云:‘某能翘关负米。’湜曰:‘君壮,何不兵部选?’(按:唐代兵部武选要求“躯干雄伟、有骁能力艺者”)答曰:‘外,边人皆云崔侍郎下,有气力者即得’”(《朝野剑载》卷一)。大概崔是比较偏重选身强力壮之人吧。实际上,体貌丰伟这一标准很难做到。虽然唐代有不少官员“身长七尺”,“风骨峻峙”,但也有像僖宗时宰相卢携那样“风貌不扬,语亦不正”却有才干的人。
所谓言,即指所选之人要语言流利、口齿清楚、善言雄辩、对答敏捷,或谓“词说合理”。唐代学校课试中就有“口问”这种口试形式。以言取人也有弊病,有些选人为了索求好官,对答时口若悬河,洋洋数千言,“或声色甚厉”(《旧唐书·苗晋卿传》),以至有人“于铨庭言辞不逊,凌突无礼”(《旧唐书·裴遵庆传》)。因而玄宗时刘廼认为,选人为了受到重用,必然厚貌饰词,这样让其自我表现,“虽有渊默罕言之至德,以喋喋取之,曾不若啬夫”(《唐会要》卷七十四《论选事》)。后人对唐代以身言为铨选标准评道:“若其于身必取其丰伟,于言必取其辩证,则晏婴之貌不扬,裴度之形短小;周昌之期期,邓艾之口吃,皆在所弃矣。虽以孔子之圣,犹谓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况掌铨衡者皆中人之才哉!”(丘睿《大学衍义补》卷十)。
“四才”顺序虽曰身、言、书、判,但实际上书判远比身言重要。铨选时也是“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通典·选举典》)。由于参加铨选之人渐多,不能一一察其身言,后来实际上往往只凭书判用人,形成“吏部选人,必限书判”的情况。
所谓书,即指所选之人要书法端正、工整大方、笔力雄健、苍劲秀丽。古人认为字如其人,“唯是笔迹可以当面”(汉代蔡邕语),所以有“文字衣冠”的说法。唐代铨选要求书法优美,这与统治者提倡书法有关,如唐太宗重王羲之书法,自己也写得一笔好字,还曾将其手书飞白书赐予臣下。唐代规定宏文、崇文两馆学生,“楷书字体,皆得正样”,否则罢之(《唐会要》卷七十七)。因为考选重书法,所以无论在学的生徒、应考的举子或一般官吏都讲究书法,这种风尚的倡导必然会产生特出绝伦者。唐代出现流芳千古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楷法名家和颠狂“草圣”张旭、怀素,是有其必然原因的。不仅书法大师字体优美,而且一般人的书法也都端庄。
所谓判,即判牍,是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原系取州县疑难案牍,让预选者断决,以观其吏才能否。“四才”中拟判一事尤为重要,因为临政治民,必须通晓事理,谙练法律,明辨是非,发摘隐伏,故铨选关键每繁于判。后来以选人猬多,宫阙有限,为了解决僧多粥少的矛盾,吏部主选官故意出难题以黜落选人,于是采择经籍古义,假设甲乙,使之判断。这样就失去了观察吏才的本意。唐代的判文种类繁杂,命题内容包罗万象,上至天文律历,下至田农商贾、民间隐私,无所不有。由于判牍皆以骈文,因此一般选人试判则“务为骈四俪六文,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然则所得者不过学问精通、文章美丽之士耳”。
试判佳者谓之“入等”,拙者谓之“蓝缕”。试文3篇,称为“宏辞”,试判3条,称为“拔萃”。中者即补官,词美者可不拘限而授职。
以身、言、书、判取官,一方面可以促使选士人人习书,笔法精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看出一个人的吏才和对现行法令的理解。然而“以言取人,人谒其言;以行取人,人谒其行”,择人唯取言辞刀笔,不悉才行,而善书判者未必都有吏才,故也有许多弊病。为应付铨选,一些无真才实学者,往往背诵一些判文去应选。武则天时曾有位冬烘先生,背了200道判文,试判时因判题中有一人名与其所背的判文不同而不敢下笔。并且,还有许多假冒现象,或他人替入,或旁坐代为,以至俗间相传说“入试非正身者十有三四,赴官非正身者十有二三”。
正因为有假手冒名,所以才出现了“手不把笔,即送东司;眼不识文,被举南馆”的怪现象,而不少真正有才干者却终身不进。如唐玄宗时,御史中丞张倚之子参选,主选官吏部侍郎苗晋卿为了悦附张倚,将其列为第一名,众知其不读书,议论哗然。后因安禄山奏告,玄宗大集登科人亲试,结果登第者十无一二,而张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人谓之“曳白”(《旧唐书·苗晋卿传》)。反之,像号称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却三试于吏部无成,十年犹为布衣,不得已就藩镇张建封之辟为幕僚,然后得禄。后人评论这种以“身、言、书、判”为取士的标准为:“严则贤愚同滞,宽则贤否混淆,亦法之使然。”(《文献通考》卷三十七)
正因为科举制选官弊病很多,所以不到辛亥革命之时,科举制就寿终正寝了。
(责编 周志清)
所谓身,即指所选之人要体格健壮、仪表堂堂、神气深厚、威仪秀伟。唐人认为“貌谓举措可观,言谓辞说合理,此皆才干之士方能及此”,故以此为取士条件。唐玄宗时,吏部侍郎崔湜主选,“有选人引过分疏云:‘某能翘关负米。’湜曰:‘君壮,何不兵部选?’(按:唐代兵部武选要求“躯干雄伟、有骁能力艺者”)答曰:‘外,边人皆云崔侍郎下,有气力者即得’”(《朝野剑载》卷一)。大概崔是比较偏重选身强力壮之人吧。实际上,体貌丰伟这一标准很难做到。虽然唐代有不少官员“身长七尺”,“风骨峻峙”,但也有像僖宗时宰相卢携那样“风貌不扬,语亦不正”却有才干的人。
所谓言,即指所选之人要语言流利、口齿清楚、善言雄辩、对答敏捷,或谓“词说合理”。唐代学校课试中就有“口问”这种口试形式。以言取人也有弊病,有些选人为了索求好官,对答时口若悬河,洋洋数千言,“或声色甚厉”(《旧唐书·苗晋卿传》),以至有人“于铨庭言辞不逊,凌突无礼”(《旧唐书·裴遵庆传》)。因而玄宗时刘廼认为,选人为了受到重用,必然厚貌饰词,这样让其自我表现,“虽有渊默罕言之至德,以喋喋取之,曾不若啬夫”(《唐会要》卷七十四《论选事》)。后人对唐代以身言为铨选标准评道:“若其于身必取其丰伟,于言必取其辩证,则晏婴之貌不扬,裴度之形短小;周昌之期期,邓艾之口吃,皆在所弃矣。虽以孔子之圣,犹谓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况掌铨衡者皆中人之才哉!”(丘睿《大学衍义补》卷十)。
“四才”顺序虽曰身、言、书、判,但实际上书判远比身言重要。铨选时也是“始集而试,观其书判;已试而铨,察其身言”(《通典·选举典》)。由于参加铨选之人渐多,不能一一察其身言,后来实际上往往只凭书判用人,形成“吏部选人,必限书判”的情况。
所谓书,即指所选之人要书法端正、工整大方、笔力雄健、苍劲秀丽。古人认为字如其人,“唯是笔迹可以当面”(汉代蔡邕语),所以有“文字衣冠”的说法。唐代铨选要求书法优美,这与统治者提倡书法有关,如唐太宗重王羲之书法,自己也写得一笔好字,还曾将其手书飞白书赐予臣下。唐代规定宏文、崇文两馆学生,“楷书字体,皆得正样”,否则罢之(《唐会要》卷七十七)。因为考选重书法,所以无论在学的生徒、应考的举子或一般官吏都讲究书法,这种风尚的倡导必然会产生特出绝伦者。唐代出现流芳千古的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楷法名家和颠狂“草圣”张旭、怀素,是有其必然原因的。不仅书法大师字体优美,而且一般人的书法也都端庄。
所谓判,即判牍,是判决司法案件的文书,原系取州县疑难案牍,让预选者断决,以观其吏才能否。“四才”中拟判一事尤为重要,因为临政治民,必须通晓事理,谙练法律,明辨是非,发摘隐伏,故铨选关键每繁于判。后来以选人猬多,宫阙有限,为了解决僧多粥少的矛盾,吏部主选官故意出难题以黜落选人,于是采择经籍古义,假设甲乙,使之判断。这样就失去了观察吏才的本意。唐代的判文种类繁杂,命题内容包罗万象,上至天文律历,下至田农商贾、民间隐私,无所不有。由于判牍皆以骈文,因此一般选人试判则“务为骈四俪六文,引援必故事,而组织皆浮词。然则所得者不过学问精通、文章美丽之士耳”。
试判佳者谓之“入等”,拙者谓之“蓝缕”。试文3篇,称为“宏辞”,试判3条,称为“拔萃”。中者即补官,词美者可不拘限而授职。
以身、言、书、判取官,一方面可以促使选士人人习书,笔法精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看出一个人的吏才和对现行法令的理解。然而“以言取人,人谒其言;以行取人,人谒其行”,择人唯取言辞刀笔,不悉才行,而善书判者未必都有吏才,故也有许多弊病。为应付铨选,一些无真才实学者,往往背诵一些判文去应选。武则天时曾有位冬烘先生,背了200道判文,试判时因判题中有一人名与其所背的判文不同而不敢下笔。并且,还有许多假冒现象,或他人替入,或旁坐代为,以至俗间相传说“入试非正身者十有三四,赴官非正身者十有二三”。
正因为有假手冒名,所以才出现了“手不把笔,即送东司;眼不识文,被举南馆”的怪现象,而不少真正有才干者却终身不进。如唐玄宗时,御史中丞张倚之子参选,主选官吏部侍郎苗晋卿为了悦附张倚,将其列为第一名,众知其不读书,议论哗然。后因安禄山奏告,玄宗大集登科人亲试,结果登第者十无一二,而张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人谓之“曳白”(《旧唐书·苗晋卿传》)。反之,像号称文起八代之衰的韩愈,却三试于吏部无成,十年犹为布衣,不得已就藩镇张建封之辟为幕僚,然后得禄。后人评论这种以“身、言、书、判”为取士的标准为:“严则贤愚同滞,宽则贤否混淆,亦法之使然。”(《文献通考》卷三十七)
正因为科举制选官弊病很多,所以不到辛亥革命之时,科举制就寿终正寝了。
(责编 周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