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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和效率价值的协调是法律中永恒的课题。而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独特性,使得与之相关的国际立法中公平和效率的协调问题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所构成的立法体系中,公平与效率的协调主要是通过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来体现的。近年来随着中国等发展中国家逐渐成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以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为核心的公平观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同时气候变化的加速也使得包括发展中国家在内的排放大国承受着空前的减排压力。这些因素都对传统的公平与效率协调机制造成了彻底的影响。随着后京都时代的来临,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