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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当代社会道德状况必须围绕权利和义务这一核心关系,区分社会伦理和个人伦理两个重大堆度。加强当代社会的道德建设,应该进一步保障全体公民的权利,同时强化公民的义务意识。社会的道德建设不能被简单地归结为个人道德觉悟的层次提升,而主要是一个异质性的结构协调问题,即底线伦理、共同信念和终极关怀的三维道德结构的协调。底线伦理(法律规章)的核心原则是“秩序”,其功能主要是保障基本的生活秩序;共同信念(社会伦理)的核心原则是“正义”,主要在于建构保障公民权利的社会结构,当然也要求公民养成相应的德性;终极关怀(个人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