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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通过对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特点、表现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原则和措施。
[关键词] 煤炭企业 法律风险 防范对策
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不仅意味着煤炭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基础能源地位,而且还意味着煤炭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不可控或不确定的自然因素时刻影响着为行业的安全,同时煤炭行业这个计划经济的骄子,在步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中,还面临着许多不确定的市场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着这个行业的发展。
1.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1.1风险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就煤炭企业而言,企业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前两种风险分别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的,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中国的煤炭企业更多的关注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却往往忽视另一种潜在风险,那就是法律风险,而法律风险恰恰是企业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
1.2企业法律风险
1.2.1《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定义: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这是官方第一次正式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界定而提出的“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1.2.2学者观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提出了法律风险的术语,但是该《办法》没有对法律风险的含义加以界定。有学者认为:“法律风险是指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制度导致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
1.2.3笔者观点: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不懂法律、疏于法律审查,或者逃避法律监管而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制度导致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和主观上不知道采取法律手段对自己的权利或者将要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法律救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2.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2.1根据法律风险所产生的结果是否具有单一性,可以分为纯粹法律风险和投机法律风险。所谓“纯粹法律风险”,是指只能产生法律意义的不利后果的法律风险。所谓“投机法律风险”,是指从法律意义上可能产生有利结果和不利结果的法律风险。投机法律风险是一种机会性风险,它从一定意义上鼓励人们的冒险行为。
2.2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3.法律风险的特征
3.1法律风险的广泛性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调整,企业实施任何行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因此,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之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
3.2法律风险产生根源的特定性
法律风险产生于法律调整范围内的企业行为,其产生的根源主要是企业所作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在实务中,不规范的法律行为通常包括这些方面: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企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企业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以获得、保护或行使其合法权益等等。
3.3法律风险造成结果的强制性
任何事件或行为的后果离不开法律责任范畴。法律风险造成的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3.4法律风险的可预知性
与一般风险不同的是,法律风险因有法律条文的指导性,因而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控性。
3.5.法律风险的多样性。
企业法律风险的多种表现形式导致了法律风险的多样性特征,在解决和应对这些多样化的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将分别是不同部门的法律,这本身也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复杂多样化。
4.煤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主要问题
4.1法律防范意识不足
英国一家叫路伟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表明:中国企业至今没有认识到法律风险事前防范比事后补救更重要。中国这种法律防范意识的不足煤炭企业中有更充分的体现。至今仍有不少煤炭企业的决策者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4.2没有建立应对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
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可以是由内部专职人员组成的法务部门,也可以外聘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个专门机构人数和规模的大小应当视企业的规模而定。规模大、法律业务多的企业在法务部门的建设方面应突出健全、规范,规模小的企业在企业法律建设方面应突出建立和高效。企业建立了这个专门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就相当于安装了一个法律“防火墙”,或者说类似于一套杀毒软件,它是企业的风险警报器。如果企业根本没有这类机构或人员那就太危险了。
4.3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作用
在煤炭企业对于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远没有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那样规范、健全,当然,也有企业虽然已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已经配备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但最终还是遭遇到了法律危机。这往往是因为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它应该起发挥的作用。
4.4 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1)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2)合同法律风险;(3)企业并购法律风险;(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5)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6)企业税收法律风险;(7)销售管理风险;(8)企业担保风险。(9)法律顾问制度步不健全。
5.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5.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所遵循的原则
5.1.1事先防范
事先防范是基础。事先防范超前、主动,成本低、效果好。事前防范就是企业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企业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
5.1.2事中控制
企业的运营是动态的,法律风险的存在也是动态的,对法律风险进行的防范与管理也应该是动态的。这就要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有效地动态控制。
5.1.3事后补救
事后补救要主动。主动开展司法救济和维权工作,控制和化解风险。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5.2构筑法律工作网络
5.2.1增强企业决策层的法律意识
企业家的风险有很多,但法律风险不仅是最多的,而且往往也是最致命的。这种致命的法律风险不仅对企业产生致命的损害,而且还对企业家自己产生致命的伤害,可能上职业生命、政治生命甚至是自然生命。企业决策者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企业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法律工作的开展。企业决策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对法律工作的重视是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基础保障。
5.2.2加快建立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一位企业家说:“企业好比是一辆汽车,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就是汽车的四个轮子.汽车要前进,四个轮子少一个都不行。”构筑立体化的企业法律工作网络,充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
[关键词] 煤炭企业 法律风险 防范对策
煤炭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不仅意味着煤炭行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基础能源地位,而且还意味着煤炭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不可控或不确定的自然因素时刻影响着为行业的安全,同时煤炭行业这个计划经济的骄子,在步入市场经济的轨道中,还面临着许多不确定的市场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着这个行业的发展。
1.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1.1风险
所谓风险就是预期结果与实际出现的结果之间发生差异所带来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就煤炭企业而言,企业风险主要有自然风险、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前两种风险分别以不可抗力和市场因素为特征的,而法律风险是以势必承担法律责任为特征的。”中国的煤炭企业更多的关注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却往往忽视另一种潜在风险,那就是法律风险,而法律风险恰恰是企业最为重要的风险之一。
1.2企业法律风险
1.2.1《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定义: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这是官方第一次正式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界定而提出的“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1.2.2学者观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提出了法律风险的术语,但是该《办法》没有对法律风险的含义加以界定。有学者认为:“法律风险是指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制度导致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
1.2.3笔者观点: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不懂法律、疏于法律审查,或者逃避法律监管而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章制度导致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和主观上不知道采取法律手段对自己的权利或者将要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法律救济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2.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2.1根据法律风险所产生的结果是否具有单一性,可以分为纯粹法律风险和投机法律风险。所谓“纯粹法律风险”,是指只能产生法律意义的不利后果的法律风险。所谓“投机法律风险”,是指从法律意义上可能产生有利结果和不利结果的法律风险。投机法律风险是一种机会性风险,它从一定意义上鼓励人们的冒险行为。
2.2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3.法律风险的特征
3.1法律风险的广泛性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调整,企业实施任何行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在法律的整体框架下进行。因此,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之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
3.2法律风险产生根源的特定性
法律风险产生于法律调整范围内的企业行为,其产生的根源主要是企业所作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在实务中,不规范的法律行为通常包括这些方面: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企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企业未履行或不当履行合同义务;企业未采取有效措施以获得、保护或行使其合法权益等等。
3.3法律风险造成结果的强制性
任何事件或行为的后果离不开法律责任范畴。法律风险造成的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3.4法律风险的可预知性
与一般风险不同的是,法律风险因有法律条文的指导性,因而具有很强的预见性和可控性。
3.5.法律风险的多样性。
企业法律风险的多种表现形式导致了法律风险的多样性特征,在解决和应对这些多样化的法律问题时所涉及的将分别是不同部门的法律,这本身也就是企业法律风险的复杂多样化。
4.煤炭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存在的主要问题
4.1法律防范意识不足
英国一家叫路伟律师事务所的调查表明:中国企业至今没有认识到法律风险事前防范比事后补救更重要。中国这种法律防范意识的不足煤炭企业中有更充分的体现。至今仍有不少煤炭企业的决策者认为法律离自己很遥远。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一个成功的企业,肯定是个善于运用法律规则的企业,而一个聪明的企业家,应当是一个知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的企业家。
4.2没有建立应对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
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专门机构可以是由内部专职人员组成的法务部门,也可以外聘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个专门机构人数和规模的大小应当视企业的规模而定。规模大、法律业务多的企业在法务部门的建设方面应突出健全、规范,规模小的企业在企业法律建设方面应突出建立和高效。企业建立了这个专门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就相当于安装了一个法律“防火墙”,或者说类似于一套杀毒软件,它是企业的风险警报器。如果企业根本没有这类机构或人员那就太危险了。
4.3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作用
在煤炭企业对于法律风险的预警机制远没有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那样规范、健全,当然,也有企业虽然已经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已经配备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但最终还是遭遇到了法律危机。这往往是因为风险预警机制没有发挥它应该起发挥的作用。
4.4 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1)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2)合同法律风险;(3)企业并购法律风险;(4)知识产权法律风险;(5)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6)企业税收法律风险;(7)销售管理风险;(8)企业担保风险。(9)法律顾问制度步不健全。
5.煤炭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
5.1建立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所遵循的原则
5.1.1事先防范
事先防范是基础。事先防范超前、主动,成本低、效果好。事前防范就是企业自身的免疫系统,能够使企业法律风险防患于未然。
5.1.2事中控制
企业的运营是动态的,法律风险的存在也是动态的,对法律风险进行的防范与管理也应该是动态的。这就要在具体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有效地动态控制。
5.1.3事后补救
事后补救要主动。主动开展司法救济和维权工作,控制和化解风险。在企业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5.2构筑法律工作网络
5.2.1增强企业决策层的法律意识
企业家的风险有很多,但法律风险不仅是最多的,而且往往也是最致命的。这种致命的法律风险不仅对企业产生致命的损害,而且还对企业家自己产生致命的伤害,可能上职业生命、政治生命甚至是自然生命。企业决策者对法律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企业法律制度的建设和法律工作的开展。企业决策者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对法律工作的重视是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基础保障。
5.2.2加快建立以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一位企业家说:“企业好比是一辆汽车,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就是汽车的四个轮子.汽车要前进,四个轮子少一个都不行。”构筑立体化的企业法律工作网络,充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人员,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