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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少数人以西方“新闻自由”观念为依据,鼓吹绝对的“新闻自由”,否定我国媒体的党性原则,反对社会主义主流价值体系的构建,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需要追本溯源,对西方新闻自由观念进行认真辨析和反思。
倡“自由”成“空想”: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理论误区
“新闻自由”观念是西方新闻理论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主张是尊重理性个人的自由表达权利,要求媒介自由报道信息,反对任何对新闻活动的限制和干预。“理论的问题需要首先从理论上解决”,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新闻学理论的角度看来,西方新闻自由观念既有一定的合理性,又在理论上陷入了一些误区。
1.“相对自由”:自由理论思考的哲学追溯
毋庸置疑,自由是人类追求的高级境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向不反对追求自由,甚至把自由作为人类发展的崇高目标。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特征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便是由“自由结合的人”构成的,在其中,“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条件。可见,在马克思主义中,自由是一个被高度重视的思想主题。但是,“罗马非一日建成”,要达到理想的自由王国的“彼岸”需要经由探索规律的必然王国阶段。在“必然王国”的此岸,人类受到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束缚,处于不自由的状态中。而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人类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发现和认识客观规律,从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因而达到自由不仅意味着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和运用,也意味着对社会规律的理解和把握。
结合哲学层面的分析看来,“新闻自由”作为人类追求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所大力倡导的。马克思指出,“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为此他把报纸视为“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是人民千呼万应的喉舌”。列宁也说:“出版自由这个口号从中世纪到19世纪,在全世界成了伟大的口号。”不仅如此,许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积极办报办刊,主动为新闻自由而奋斗。可见,马克思主义是并不笼统地反对“新闻自由”的。的确,西方新闻自由理论和早期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一致,在普及知识,开启民智,反封建束缚,促社会发展方面,有其历史的进步性,也是和马克思主义的看法并不矛盾的。
但是,“只要向前走一步,哪怕是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如同人类对普遍自由的追求一样,达到新闻自由的境界,不能忽略种种对“必然”的认识和把握。这首先是不能超出经济基础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马克思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社会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们……是在现有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取得自由的”。同时,“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任何自由,尤其是新闻自由,作为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一种权利,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自由权利。而且,在阶级社会中,新闻出版有党性和阶级性。列宁在赞成出版自由的同时又以阶级分析的眼光,提出要“弄清楚是什么样的出版自由?为了什么?为了哪一个阶级?”列宁明确提出了报刊的“党性”原则,对为什么要坚持党性原则,怎样坚持党性原则作了全面的论述,并指出只有无产阶级的新闻自由才是真正为劳动人民所拥有的自由。
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相对的,需要纳入整个社会运行体系中,和社会发展保持同步,否则就会成为抽象的、绝对的、不切实际的自由。西方新闻自由观念建立在理想化的“理性”个人基础上,片面强调个人表达自由,忽略社会责任,并将之极端化为反对任何对新闻活动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思想产物,不能不带有虽然浪漫却虚无,虽然“理想”却“空想”的性质,最终从正确的起点走到了它的反面。
2.“有限客观”:媒介功能实现的过程分析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认为,在新闻报道中应该保持中立,消除主观性和倾向性,自由传播“客观”信息。从媒介功能实现的具体过程分析中,可以看到新闻信息的“客观”限度。
媒介的首要功能是发布信息。在现实中,媒介并不是“被动”发布信息,而是“能动”发布信息。由于社会系统巨大,社会公众多样,信息往往丰富多样,媒介在发布信息时会对这些分散的、自在形態的信息进行一些“能动”操作:通过概括提炼,反映其本质和要点;通过选择突出,强化正面信息的作用;通过淡写弱化,降低负面信息的影响;通过传播整合,提高信息质量;通过淘汰净化,去除信息中的固有弱点。经过这一系列的“选择性”操作,其发布的信息无疑具有了相当的倾向性。
媒介的另一重要功能是表达观点。这时,媒介发挥了“模拟公众”作用、独立形成了自身的意见和观点,并公开表达出来。作为观点的一种表达形式,媒介表达的观点有特殊的、具体的指向,是一种公开的意见表达与传播,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区别只是在于,媒介观点的表达在形态上具有多样性,报纸的言论、政论、短评,电视的特别节目、栏目、新闻评论等多种方式都可以表达媒介的看法。
媒介更为深入的功能在于建立价值。它主要是通过隐性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培养特定价值观念,教会人们树立评价事物的特定方法,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事务。在实际运行中,媒介以信息把关、建立框架、议程设置等方法实现自身的功能,通过“影响人们想什么”最终达到“影响人们怎样想”的效果。
以当前作为信息主要渠道之一的电视为例来看,其以更加隐蔽的方式暗含了自身的倾向性。首先,影像传播不需要接触文字媒介所必需的较高文化素质,能够广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这就造就了大量不需怎么思考就可以获得信息的“沙发土豆”;其次,电视拥有强烈的现场感,一般人很难把这种经过选择的“象征性现实”和真正的现实区分开来;第三,相比于文字和电波的抽象性,影像具有“形象大于思想”的特质,甚至还多少带有一定的审美意味,使人不知不觉进入传播者所倡导的思想观念之中。这样,借助电视的娱乐性、通俗性、审美性等特征,民众在电视文化消费的快感中实现了特定价值观念的教化要求。因为“消费者对文化商品的选择,就是对意义、快感的选择,也即意识形态的选择”。因此,从根本上看,电视影像是一种“权力影像”。 可见,现实的媒介是一个依靠严密规则建立的理性组织,并不是超阶级、超功利的抽象存在物,在遵守种种规则前提下,才能实现自己的相对和有限自由。正如传播学者哈罗德·英尼斯普所说:“一种媒介不是某一种文化借以发挥作用的中立机构,由于其特殊方式,它是价值的塑造者,是感官的按摩师,是意识形态的倡导者,是社会格局的严格组织者。”既然如此,其发布的信息就不可避免地“万物皆着我之色彩”了,幻想纯粹中立的“媒介公器”只能是一种“空想”。
借“自由”行“渗透”: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实践考察
如果说理论分析为认识“新闻自由”观念打下了思想基础,对西方新闻实践具体事实的考察可以进一步认识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实质。
1.“新闻执政”:自由口号下的操控举措
在一些人鼓吹新闻自由的同时,一些西方国家已经悄然实行“新闻执政”, 力图运用媒体新闻来提高公共政策部门的执政形象、执政公信力和执政合法性,并为此形成了一整套的方法和制度。
在国内,这包括用及时表达制造新闻,运用新闻发布规律,第一时间发出政府声音,使政府的议程、媒体的议程和公共议程“三位一体”,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用行动制造新闻,其领导人经常在全国各地视察讲话,相关部门把每天的活动日程提前告诉记者,让记者把领导人的行动和讲话及时变成新闻,告知公众,力图使公众总是跟着国家领导人的发言和思想行动;用政策制造新闻,即围绕“新闻性”制定政策,用新的内容赢得民众的欢迎。据学者统计,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美国总统平均一个月要做超过25场演讲,而这些演讲无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用来制造媒体事件,从而设置媒体议程。
在国际上,在“新闻执政”理念指导下,一些西方国家政府有意在国内、国际采取“异用而同体”的新闻执政方法,充分利用其全球传播渠道,运用舆论操纵、整体统合、分声部合唱、谋求同化等新闻传播策略,对凝聚国内社会民心,影响国际事务,增强国家“软实力”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巩固了资产阶级国家统治的基础。
美国媒体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可以成为运用这种策略的典型范例。美国媒体批评家Norman Solomon在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夕出版的新著《目标伊拉克:新闻媒体没有告诉你的新闻》中说﹐我们今天面临的挑战和责任是在包含了大量的经过筛选的﹑扭曲的事实和画面的宣传信息中寻找真相。比如﹐美国许多媒体配合政府的调子﹐把进入伊拉克发动的战争定调为“给伊拉克人民带来民主和自由的解放战争”。美国公正新闻研究所2003年3月18日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2003年1月30日至2月12日两周间﹐美国各大电视网画面上出现的新闻源的统计如下﹕76%在画面上出现的人物都是现任或前任官员﹔与反战相联系的信源几乎不存在。不到1%的被采访者﹐即美国四大电视网中393个接受记者访谈的人﹐只有3人与反战相关。甚至,纽约股票交易所在战争爆发后﹐吊销了半岛电视台的记者证﹐同时剥夺了他们对纳斯达克股市的采访权。纳斯达克发言人对此的解释是﹕“半岛最近对战争的报道行为﹐如播放了美国战俘画面﹐违反了《日内瓦公约》。不欢迎半岛电视台在这个时候﹐从我们的场所播报新闻。”普利策新闻奖获得者Peter Arnett 由于在接受伊拉克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讲了一句他心里的真话﹐而被全国广播公司开除……
对这种新闻自由,列宁曾经指出,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是富人所拥有的收买报纸、收买作家和控制舆论的自由。这也深刻揭示了西方“新闻自由”的实质——西方资产阶级实行“新闻执政”的自由。
2.思想渗透:“苏东剧变”中的精神助力
总结前苏联、东欧国家亡国的教训,对我们有不少有意义的启示。从历史事实来看,西方在“和平演变”中注重加强精神改造,进行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渗透。美国在西欧设立了两个专门对东欧和苏联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政治和文化渗透的大型广播电台——“自由欧洲电台”和“自由电台”。这两个电台公开承认,其主要任务和目的是从美国利益出发,通过向苏联、东欧国家的人民特别是青年“传播国际以及苏联、东欧国家内发生的重大信息”,介绍西方社会的成就、生活及价值观念,促进苏联、东欧的“言论自由”和“人权原则受到尊重”,即“尊重人权和民主原则、尊重言论自由”,“促进自由交流思想”。西方的精神渗透逐渐发挥了作用,前苏联逐步放弃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失去了主流价值标准,其否定自身历史的做法,违背了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增加了民众的负面印象,同时,片面追求超越实际的民主自由,放松媒介管理,造成了严重思想混乱。这些精神因素和政治体制缺乏民主,经济发展不足,领导人主观变质等原因协同作用,终于导致昔日强大的前苏联土崩瓦解,留下了深刻教训。
这些历史事实表明,连其自身也做不到的“新闻自由”是西方国家开展和平演变,威胁演变目标国家文化安全,打开意识形态突破口的工具和手段。如果不顾国情、历史习惯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盲目追求新闻自由,将导致国家衰退,社会混乱,最终将不但丧失“新闻自由”,其他自由也终不可得。
从“自由”到“责任”: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当代发展
事实上,在西方国家,新闻理论已经超越了早期片面强调“新闻自由”阶段。随着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社会、思想的干预全面增强,新闻自由理论逐渐被发展完善为社会责任理论。
进入20世纪后,追求绝对的新闻自由使得整个西方传媒界混乱不堪,新闻媒体不是崇尚理性至上,而是“利益至上”和“金钱至上”,资本控制了媒体,垄断扼杀了观点自由市场,煽情新闻泛滥,揭丑、扒粪类新闻吸引着人们的眼球。针对这些情况,美国传媒界发表了后来被称为“社会责任论”奠基的总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在认可表达自由的基础上,报告认为新闻自由正处于危险中,因为垄断化使得媒体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新闻业主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正日益放弃新闻的公共责任,甚至不时地从事受到社会谴责的种种活动。因而,报告提出了新闻界强化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如“表达自由作为精神权利不是无条件的”,“法律对滥用表达自由的宽容是有限度的”,“被赋予公众利益的新闻工作”等等。同时,报告把新闻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积极自由是一种“可以问责”的自由,是一种既有职业要求,又有制度管理和法律规范的建设性自由。消极自由则滥用表达权利,将会影响新闻发展,招致社会的广泛批评。
社会责任理论得到了西方传媒界的认可,在美国新闻界有巨大影响的《报刊的四种理论》把社会责任论作为四种主要理论之一,认为这一理论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也是“在传统理论上一个新思想的接枝”,强调作为真正的职业传播者,应当遵循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职业标准,切实关心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网络信息的快速、便捷和丰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闻信息的傳播,但与此同时,“网络水军”、“虚拟暴力”、“群体极化”等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对此,一些国家根据社会责任理论,加强了对网络的技术监管、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并对道德自律和提高媒介素养提出了要求。可见,在追求“自由”的同时“责任”始终如影相随,这种“责任自由”的内涵如此丰富,以至于很多人不免又会“逃避自由”了。
我国历来主张保护公民权利和表达自由,同时依法制止滥用权利和自由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新闻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在把握新闻的信息属性、舆论属性、产业属性、技术属性、宣传属性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新闻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当然,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对新闻规律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进入新闻自由王国的境界需要前仆后继的不懈探索。当前,我们更需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信息报道和舆论引导水平,严格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自律,凝心聚力,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这或许将为新时期的新闻界开辟出新的富有意义的“自由”空间。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
倡“自由”成“空想”: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理论误区
“新闻自由”观念是西方新闻理论的组成部分,其主要主张是尊重理性个人的自由表达权利,要求媒介自由报道信息,反对任何对新闻活动的限制和干预。“理论的问题需要首先从理论上解决”,从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新闻学理论的角度看来,西方新闻自由观念既有一定的合理性,又在理论上陷入了一些误区。
1.“相对自由”:自由理论思考的哲学追溯
毋庸置疑,自由是人类追求的高级境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向不反对追求自由,甚至把自由作为人类发展的崇高目标。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特征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便是由“自由结合的人”构成的,在其中,“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一切人发展的条件。可见,在马克思主义中,自由是一个被高度重视的思想主题。但是,“罗马非一日建成”,要达到理想的自由王国的“彼岸”需要经由探索规律的必然王国阶段。在“必然王国”的此岸,人类受到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束缚,处于不自由的状态中。而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人类的发展过程就是不断发现和认识客观规律,从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因而达到自由不仅意味着对自然规律的尊重和运用,也意味着对社会规律的理解和把握。
结合哲学层面的分析看来,“新闻自由”作为人类追求自由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样是马克思主义所大力倡导的。马克思指出,“没有新闻出版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会成为泡影”,为此他把报纸视为“人民日常思想和感情的表达者,是人民千呼万应的喉舌”。列宁也说:“出版自由这个口号从中世纪到19世纪,在全世界成了伟大的口号。”不仅如此,许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积极办报办刊,主动为新闻自由而奋斗。可见,马克思主义是并不笼统地反对“新闻自由”的。的确,西方新闻自由理论和早期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一致,在普及知识,开启民智,反封建束缚,促社会发展方面,有其历史的进步性,也是和马克思主义的看法并不矛盾的。
但是,“只要向前走一步,哪怕是一小步,真理也会变成谬误。”在马克思主义那里,如同人类对普遍自由的追求一样,达到新闻自由的境界,不能忽略种种对“必然”的认识和把握。这首先是不能超出经济基础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马克思指出:“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以及由社会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人们……是在现有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容许的范围内取得自由的”。同时,“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任何自由,尤其是新闻自由,作为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一种权利,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自由权利。而且,在阶级社会中,新闻出版有党性和阶级性。列宁在赞成出版自由的同时又以阶级分析的眼光,提出要“弄清楚是什么样的出版自由?为了什么?为了哪一个阶级?”列宁明确提出了报刊的“党性”原则,对为什么要坚持党性原则,怎样坚持党性原则作了全面的论述,并指出只有无产阶级的新闻自由才是真正为劳动人民所拥有的自由。
由此看来,马克思主义的新闻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相对的,需要纳入整个社会运行体系中,和社会发展保持同步,否则就会成为抽象的、绝对的、不切实际的自由。西方新闻自由观念建立在理想化的“理性”个人基础上,片面强调个人表达自由,忽略社会责任,并将之极端化为反对任何对新闻活动的管理,从根本上说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的思想产物,不能不带有虽然浪漫却虚无,虽然“理想”却“空想”的性质,最终从正确的起点走到了它的反面。
2.“有限客观”:媒介功能实现的过程分析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认为,在新闻报道中应该保持中立,消除主观性和倾向性,自由传播“客观”信息。从媒介功能实现的具体过程分析中,可以看到新闻信息的“客观”限度。
媒介的首要功能是发布信息。在现实中,媒介并不是“被动”发布信息,而是“能动”发布信息。由于社会系统巨大,社会公众多样,信息往往丰富多样,媒介在发布信息时会对这些分散的、自在形態的信息进行一些“能动”操作:通过概括提炼,反映其本质和要点;通过选择突出,强化正面信息的作用;通过淡写弱化,降低负面信息的影响;通过传播整合,提高信息质量;通过淘汰净化,去除信息中的固有弱点。经过这一系列的“选择性”操作,其发布的信息无疑具有了相当的倾向性。
媒介的另一重要功能是表达观点。这时,媒介发挥了“模拟公众”作用、独立形成了自身的意见和观点,并公开表达出来。作为观点的一种表达形式,媒介表达的观点有特殊的、具体的指向,是一种公开的意见表达与传播,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区别只是在于,媒介观点的表达在形态上具有多样性,报纸的言论、政论、短评,电视的特别节目、栏目、新闻评论等多种方式都可以表达媒介的看法。
媒介更为深入的功能在于建立价值。它主要是通过隐性的方式,潜移默化地培养特定价值观念,教会人们树立评价事物的特定方法,引导人们认识社会事务。在实际运行中,媒介以信息把关、建立框架、议程设置等方法实现自身的功能,通过“影响人们想什么”最终达到“影响人们怎样想”的效果。
以当前作为信息主要渠道之一的电视为例来看,其以更加隐蔽的方式暗含了自身的倾向性。首先,影像传播不需要接触文字媒介所必需的较高文化素质,能够广泛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阶层,这就造就了大量不需怎么思考就可以获得信息的“沙发土豆”;其次,电视拥有强烈的现场感,一般人很难把这种经过选择的“象征性现实”和真正的现实区分开来;第三,相比于文字和电波的抽象性,影像具有“形象大于思想”的特质,甚至还多少带有一定的审美意味,使人不知不觉进入传播者所倡导的思想观念之中。这样,借助电视的娱乐性、通俗性、审美性等特征,民众在电视文化消费的快感中实现了特定价值观念的教化要求。因为“消费者对文化商品的选择,就是对意义、快感的选择,也即意识形态的选择”。因此,从根本上看,电视影像是一种“权力影像”。 可见,现实的媒介是一个依靠严密规则建立的理性组织,并不是超阶级、超功利的抽象存在物,在遵守种种规则前提下,才能实现自己的相对和有限自由。正如传播学者哈罗德·英尼斯普所说:“一种媒介不是某一种文化借以发挥作用的中立机构,由于其特殊方式,它是价值的塑造者,是感官的按摩师,是意识形态的倡导者,是社会格局的严格组织者。”既然如此,其发布的信息就不可避免地“万物皆着我之色彩”了,幻想纯粹中立的“媒介公器”只能是一种“空想”。
借“自由”行“渗透”: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实践考察
如果说理论分析为认识“新闻自由”观念打下了思想基础,对西方新闻实践具体事实的考察可以进一步认识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实质。
1.“新闻执政”:自由口号下的操控举措
在一些人鼓吹新闻自由的同时,一些西方国家已经悄然实行“新闻执政”, 力图运用媒体新闻来提高公共政策部门的执政形象、执政公信力和执政合法性,并为此形成了一整套的方法和制度。
在国内,这包括用及时表达制造新闻,运用新闻发布规律,第一时间发出政府声音,使政府的议程、媒体的议程和公共议程“三位一体”,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用行动制造新闻,其领导人经常在全国各地视察讲话,相关部门把每天的活动日程提前告诉记者,让记者把领导人的行动和讲话及时变成新闻,告知公众,力图使公众总是跟着国家领导人的发言和思想行动;用政策制造新闻,即围绕“新闻性”制定政策,用新的内容赢得民众的欢迎。据学者统计,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美国总统平均一个月要做超过25场演讲,而这些演讲无疑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用来制造媒体事件,从而设置媒体议程。
在国际上,在“新闻执政”理念指导下,一些西方国家政府有意在国内、国际采取“异用而同体”的新闻执政方法,充分利用其全球传播渠道,运用舆论操纵、整体统合、分声部合唱、谋求同化等新闻传播策略,对凝聚国内社会民心,影响国际事务,增强国家“软实力”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巩固了资产阶级国家统治的基础。
美国媒体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可以成为运用这种策略的典型范例。美国媒体批评家Norman Solomon在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夕出版的新著《目标伊拉克:新闻媒体没有告诉你的新闻》中说﹐我们今天面临的挑战和责任是在包含了大量的经过筛选的﹑扭曲的事实和画面的宣传信息中寻找真相。比如﹐美国许多媒体配合政府的调子﹐把进入伊拉克发动的战争定调为“给伊拉克人民带来民主和自由的解放战争”。美国公正新闻研究所2003年3月18日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在2003年1月30日至2月12日两周间﹐美国各大电视网画面上出现的新闻源的统计如下﹕76%在画面上出现的人物都是现任或前任官员﹔与反战相联系的信源几乎不存在。不到1%的被采访者﹐即美国四大电视网中393个接受记者访谈的人﹐只有3人与反战相关。甚至,纽约股票交易所在战争爆发后﹐吊销了半岛电视台的记者证﹐同时剥夺了他们对纳斯达克股市的采访权。纳斯达克发言人对此的解释是﹕“半岛最近对战争的报道行为﹐如播放了美国战俘画面﹐违反了《日内瓦公约》。不欢迎半岛电视台在这个时候﹐从我们的场所播报新闻。”普利策新闻奖获得者Peter Arnett 由于在接受伊拉克电视台采访的时候﹐讲了一句他心里的真话﹐而被全国广播公司开除……
对这种新闻自由,列宁曾经指出,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是富人所拥有的收买报纸、收买作家和控制舆论的自由。这也深刻揭示了西方“新闻自由”的实质——西方资产阶级实行“新闻执政”的自由。
2.思想渗透:“苏东剧变”中的精神助力
总结前苏联、东欧国家亡国的教训,对我们有不少有意义的启示。从历史事实来看,西方在“和平演变”中注重加强精神改造,进行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核心的思想渗透。美国在西欧设立了两个专门对东欧和苏联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政治和文化渗透的大型广播电台——“自由欧洲电台”和“自由电台”。这两个电台公开承认,其主要任务和目的是从美国利益出发,通过向苏联、东欧国家的人民特别是青年“传播国际以及苏联、东欧国家内发生的重大信息”,介绍西方社会的成就、生活及价值观念,促进苏联、东欧的“言论自由”和“人权原则受到尊重”,即“尊重人权和民主原则、尊重言论自由”,“促进自由交流思想”。西方的精神渗透逐渐发挥了作用,前苏联逐步放弃了马克思主义指导,失去了主流价值标准,其否定自身历史的做法,违背了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增加了民众的负面印象,同时,片面追求超越实际的民主自由,放松媒介管理,造成了严重思想混乱。这些精神因素和政治体制缺乏民主,经济发展不足,领导人主观变质等原因协同作用,终于导致昔日强大的前苏联土崩瓦解,留下了深刻教训。
这些历史事实表明,连其自身也做不到的“新闻自由”是西方国家开展和平演变,威胁演变目标国家文化安全,打开意识形态突破口的工具和手段。如果不顾国情、历史习惯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盲目追求新闻自由,将导致国家衰退,社会混乱,最终将不但丧失“新闻自由”,其他自由也终不可得。
从“自由”到“责任”:
西方新闻自由观念的当代发展
事实上,在西方国家,新闻理论已经超越了早期片面强调“新闻自由”阶段。随着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对经济、社会、思想的干预全面增强,新闻自由理论逐渐被发展完善为社会责任理论。
进入20世纪后,追求绝对的新闻自由使得整个西方传媒界混乱不堪,新闻媒体不是崇尚理性至上,而是“利益至上”和“金钱至上”,资本控制了媒体,垄断扼杀了观点自由市场,煽情新闻泛滥,揭丑、扒粪类新闻吸引着人们的眼球。针对这些情况,美国传媒界发表了后来被称为“社会责任论”奠基的总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在认可表达自由的基础上,报告认为新闻自由正处于危险中,因为垄断化使得媒体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新闻业主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正日益放弃新闻的公共责任,甚至不时地从事受到社会谴责的种种活动。因而,报告提出了新闻界强化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如“表达自由作为精神权利不是无条件的”,“法律对滥用表达自由的宽容是有限度的”,“被赋予公众利益的新闻工作”等等。同时,报告把新闻自由分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积极自由是一种“可以问责”的自由,是一种既有职业要求,又有制度管理和法律规范的建设性自由。消极自由则滥用表达权利,将会影响新闻发展,招致社会的广泛批评。
社会责任理论得到了西方传媒界的认可,在美国新闻界有巨大影响的《报刊的四种理论》把社会责任论作为四种主要理论之一,认为这一理论是对自由主义理论的修正,也是“在传统理论上一个新思想的接枝”,强调作为真正的职业传播者,应当遵循公认的道德准则和职业标准,切实关心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网络信息的快速、便捷和丰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新闻信息的傳播,但与此同时,“网络水军”、“虚拟暴力”、“群体极化”等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对此,一些国家根据社会责任理论,加强了对网络的技术监管、制度规范和法律约束,并对道德自律和提高媒介素养提出了要求。可见,在追求“自由”的同时“责任”始终如影相随,这种“责任自由”的内涵如此丰富,以至于很多人不免又会“逃避自由”了。
我国历来主张保护公民权利和表达自由,同时依法制止滥用权利和自由的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新闻规律的认识逐步深化,在把握新闻的信息属性、舆论属性、产业属性、技术属性、宣传属性基础上,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新闻事业的发展,促进了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落实。当然,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对新闻规律的认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进入新闻自由王国的境界需要前仆后继的不懈探索。当前,我们更需要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信息报道和舆论引导水平,严格职业道德和个人道德自律,凝心聚力,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这或许将为新时期的新闻界开辟出新的富有意义的“自由”空间。
(作者: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