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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最为典型的法律行为,其效力来源于当事人的意思自主,而非法律赋予。无效合同之"无效"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所意欲产生的效果不为法律承认和保护,传统无效合同之当然无效、确定无效及自始无效的特性无法解释在合同被确认无效之前其在当事人之间扮演的角色。基于此,本文尝试对无效合同之"无效"进行重新构建,并深入探究无效合同确认的时间限制,以期为无效合同转化为有效合同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