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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形色色”这个成语高度概括了世间万物的外观是由形状和色彩组成,而色彩依附于具体有形的事物存在,所以人们对于色彩的认知总是基于对有色具象事物的感知经验,这就造成了汉语中许多“物色词”的产生。
物色词是包含“物”与“色”两种语义成分的色彩词,且重在以“物”描“色”,指向一类色彩。这类词在我国文学著作中很常见,以《红楼梦》为例,列举单在描写服饰时所出现的这种构词方式的物色词:
豆绿、石青、银红、葱黄、水红、月白、水绿、莲青、葱绿、祖母绿、海棠红、宝蓝、佛青。
《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这样的物色词,列举部分如下:
火红、橘红、肉红、水红、桃红、枣红、猩红、杏红、血红。
橙黄、鹅黄、姜黄、橘黄、焦黄、辣黄、米黄、土黄、杏黄。
又如,我国古代诗歌中出现的这类物色词:
渭城朝雨渑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鸟去鸟来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杜牧《题宣州开元寺水阁》)
俄顷风定云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社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那么,这些物色词是怎么来的呢?一是由比喻造词法而来。什么是比喻法造词呢?“一种事物像什么,就用什么来命名,因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造词方法——比喻造词法。比喻造词法,是把修辞学里的‘比喻’用来创造新词。所以比喻造词属于修辞学造词法的范畴。”物色词中的表物语素正是对客观世界中具体事物的反映,它们在词中都是作为“喻体”出现的,同时也是“说明”的部分,表示“像……一样”的意思,而后面的色彩语素或语素“色”是作为被说明的对象。如“湖蓝”是指一种“像湖水一样的蓝色”,其中作為“喻体”的表物词素“湖”,同时也作为“说明”的部分,对色彩语素“蓝”进行了说明。再如,“米色”是指一种“像米一样的颜色”,其中作为“喻体”的表物语素“米”,同时也作为“说明”的部分,对色彩类概念的“色”进行了说明。显然,在制造这些物色词的时候,人们运用了“比喻法”,在比喻的同时,也重在说明这类色彩的一般特征。
二是由借代法而来。传统修辞学将借代定义为根据修辞需要,临时以相关的人或事物代替本来的人或事物的修辞格,叫做借代。运用借代法造词可以引人联想,使语句拥有形象突出、特点鲜明、文笔精练、具体生动的效果。物色词中如“军绿”“学生蓝”“海军蓝”“澳门绿”“刚果红”等,采用的是借代造词法。表物语素所表示的对象并非色彩的直接附着物,“军”“学生”“海军”是色彩的使用团体,这些使用者人数众多且身份固定,久而久之它们共同使用的某种色彩便形成一种“标志色”,而这些使用者在语言中也便作为“借体”用来表示他们的“标志色”了。“澳门”“刚果”是与该色彩有关的地名,它们或代表该色彩的产地,如“刚果红”;或代表该色彩的特定使用地区,如“澳门绿”是指中国澳门特区区旗上的绿色。
物色词在今天仍被人们广泛使用,足以证明其有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并且存在很大的价值。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赖以生存的世界是由形形色色的具体事物构成的,这就决定了物色词更贴近人们的生活,方便人们的用语表达,具有很大的现实使用价值。比如:在中国饮食传统中,色彩是评价菜肴品质的要素之一,油光发亮的“枣红色”是北京上品烤鸭的色彩评判标准;色泽“翠绿”,则是小菜炒青豆的要求;“浆白色”的山东焖白藕则是焖得太老的标志,唯有晶莹剔透、微微透明才算焖得恰当。
在文学作品中,物色词更是形象生动地描绘了人物或景物的外观色彩。比如,张天民的《创业》中有这样一段话:“娘把娃叫到跟前,看看这个大肚皮、菜青色的孩子,泪水叭哒叭哒地掉”,“菜青色”表现出油娃极度营养不良的身体状况,引起读者的联想,并赢得同情与怜悯。再如,孟伟哉的《昨天的战争》中写道:“很快,鲜红的大苹果,酱色的炒栗子,浅黄的榛子和焦黄的松子,在围成一固儿的人们中间,在那盏闪闪悠悠的豆油灯下,摆了一片。”通过“酱色…焦黄”这些词对食品色泽的描写,可判断出食物的美味,引起读者的食欲。可以说,这些物色词帮助创作者与读者之间产生共鸣,并最终在一定的语境中表现出物色词的语用价值。
物色词是包含“物”与“色”两种语义成分的色彩词,且重在以“物”描“色”,指向一类色彩。这类词在我国文学著作中很常见,以《红楼梦》为例,列举单在描写服饰时所出现的这种构词方式的物色词:
豆绿、石青、银红、葱黄、水红、月白、水绿、莲青、葱绿、祖母绿、海棠红、宝蓝、佛青。
《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收录了这样的物色词,列举部分如下:
火红、橘红、肉红、水红、桃红、枣红、猩红、杏红、血红。
橙黄、鹅黄、姜黄、橘黄、焦黄、辣黄、米黄、土黄、杏黄。
又如,我国古代诗歌中出现的这类物色词:
渭城朝雨渑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鸟去鸟来山色里,人歌人哭水声中。(杜牧《题宣州开元寺水阁》)
俄顷风定云墨色,秋天漠漠向昏黑。(社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那么,这些物色词是怎么来的呢?一是由比喻造词法而来。什么是比喻法造词呢?“一种事物像什么,就用什么来命名,因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造词方法——比喻造词法。比喻造词法,是把修辞学里的‘比喻’用来创造新词。所以比喻造词属于修辞学造词法的范畴。”物色词中的表物语素正是对客观世界中具体事物的反映,它们在词中都是作为“喻体”出现的,同时也是“说明”的部分,表示“像……一样”的意思,而后面的色彩语素或语素“色”是作为被说明的对象。如“湖蓝”是指一种“像湖水一样的蓝色”,其中作為“喻体”的表物词素“湖”,同时也作为“说明”的部分,对色彩语素“蓝”进行了说明。再如,“米色”是指一种“像米一样的颜色”,其中作为“喻体”的表物语素“米”,同时也作为“说明”的部分,对色彩类概念的“色”进行了说明。显然,在制造这些物色词的时候,人们运用了“比喻法”,在比喻的同时,也重在说明这类色彩的一般特征。
二是由借代法而来。传统修辞学将借代定义为根据修辞需要,临时以相关的人或事物代替本来的人或事物的修辞格,叫做借代。运用借代法造词可以引人联想,使语句拥有形象突出、特点鲜明、文笔精练、具体生动的效果。物色词中如“军绿”“学生蓝”“海军蓝”“澳门绿”“刚果红”等,采用的是借代造词法。表物语素所表示的对象并非色彩的直接附着物,“军”“学生”“海军”是色彩的使用团体,这些使用者人数众多且身份固定,久而久之它们共同使用的某种色彩便形成一种“标志色”,而这些使用者在语言中也便作为“借体”用来表示他们的“标志色”了。“澳门”“刚果”是与该色彩有关的地名,它们或代表该色彩的产地,如“刚果红”;或代表该色彩的特定使用地区,如“澳门绿”是指中国澳门特区区旗上的绿色。
物色词在今天仍被人们广泛使用,足以证明其有很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并且存在很大的价值。
在实际生活中,人们赖以生存的世界是由形形色色的具体事物构成的,这就决定了物色词更贴近人们的生活,方便人们的用语表达,具有很大的现实使用价值。比如:在中国饮食传统中,色彩是评价菜肴品质的要素之一,油光发亮的“枣红色”是北京上品烤鸭的色彩评判标准;色泽“翠绿”,则是小菜炒青豆的要求;“浆白色”的山东焖白藕则是焖得太老的标志,唯有晶莹剔透、微微透明才算焖得恰当。
在文学作品中,物色词更是形象生动地描绘了人物或景物的外观色彩。比如,张天民的《创业》中有这样一段话:“娘把娃叫到跟前,看看这个大肚皮、菜青色的孩子,泪水叭哒叭哒地掉”,“菜青色”表现出油娃极度营养不良的身体状况,引起读者的联想,并赢得同情与怜悯。再如,孟伟哉的《昨天的战争》中写道:“很快,鲜红的大苹果,酱色的炒栗子,浅黄的榛子和焦黄的松子,在围成一固儿的人们中间,在那盏闪闪悠悠的豆油灯下,摆了一片。”通过“酱色…焦黄”这些词对食品色泽的描写,可判断出食物的美味,引起读者的食欲。可以说,这些物色词帮助创作者与读者之间产生共鸣,并最终在一定的语境中表现出物色词的语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