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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实施精准扶贫,自治区持续加大第一书记选派力度,先后从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了1162个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到贫困落后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实现全区贫困村全覆盖。驻村工作队由1名队长和1至2名队员组成,队长全部担任派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协助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工作,总体效果良好。第一书记已成为党在农村方针政策的宣传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队、帮助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服务队。“村里来了雷锋队,自带炉灶和衣被,只办好事不收费,赢得群众好口碑”成为群众口口相传的“顺口溜”。
主要做法
从严精准选派。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把选派人员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优先从各级机关优秀干部、后备干部,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及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中选派。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部门审核的程序,打破行业、单位、身份限制,按照因村派人、人岗相适,坚持党群部门干部进弱村、经济部门干部进穷村、政法部门干部进乱村、涉农部门干部进产业村。
加强基础保障。县(区)、乡镇党委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各乡镇立足自身条件,为第一书记妥善安排住宿、用餐、交通和办公场所,购置取暖设施等生活必需品,为第一书记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各市县(区)高度重视对驻村第一书记的培训工作,专门安排时间,精心安排内容,结合实际,请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组织、涉农部门领导和有长期农村工作经验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给驻村第一书记授课。通过培训,使第一书记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初步掌握了农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为迅速进入角色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日常管理。自治区出台了《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及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对第一书记职责任务、管理考核、工作制度和纪律、服务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建立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调整召回制度、督查暗访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第一书记行为。
充分发挥作用。驻村第一书记做到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帮助解决问题在村,把驻地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紧紧围绕脱贫目标,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帮助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帮助群众寻找增收致富路子,多方奔走,积极为帮扶村发展谋思路、出对策,选产业、引资金、跑项目。
存在问题
部分单位和第一书记对驻村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派驻第一书记轮流值班,当“过路客”,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一些驻村第一书记没有真正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部分第一书记驻村不住村、身下心不下,存在两头跑、两头顾、两头干等“缺岗”“兼职”“走读”现象,此类情况在县(区)选派的第一书记中尤为突出,约占1/3以上。个别第一书记片面地认为驻村的职责就是送钱送物拉项目,忽视了党的建设、民主法制、精神文明、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偏重“输血式”解困,不注重“造血式”帮扶,在培育产业、破解“空壳村”、思想扶贫等问题上帮扶引领力度还不够大。
一些第一书记基层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由于长期在机关工作,约有20%的第一书记农村工作经验比较欠缺,对村情民意的掌握存在一定局限性,工作中招数不多,措施不硬,有畏难情绪;有的第一书记不认真钻研政策,对国家和自治区精准扶贫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透,在政策解读宣传方面还有差距;部分第一书记派驻前没有从事过党务工作,在抓党建方面还存在不会干、不敢干、干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作用的发挥。
扶贫资金的缺乏影响第一书记作用发挥。由于各单位经费列支项目中,财政预算没有扶贫资金这一项内容,扶贫资金来源都是从办公经费及其他经费中挤占挪用,不符合财务规定,担心审计找麻烦,致使一些单位在扶贫工作中有心无力,放不开手脚,普遍存在有钱不敢用、有项目无力扶持的现象,影响了扶贫工作效果。
第一书记作用发挥不平衡。从区、市、县三级驻村第一书记帮扶效果来看,受派出单位重视程度、落实选派政策、执行管理制度、地方配合等因素影响,县一级不如市一级,市一级不如自治区级。部分派出单位、第一书记与县、乡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导致一些帮扶工作无法开展或开展效果不理想。
对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选派机制。选派第一书记要统筹考虑选派部门特点、工作优势和干部素质能力、阅历、性格等特点,找准基层对接点,因村而宜选派。要把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热爱群众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通过单位内部公开报名、民主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选派为第一书记。
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驻村工作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建立驻村第一书记考勤台账,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建立第一书记调整召回机制。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第一书记未住村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到村开展工作不积极、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自律意识弱、作风漂浮、群众反映差的第一书记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该调整的要及时撤换调整。加强第一书记考核,按照“入村访民情晓村情、走村找短板理思路、驻村提对策征民意、扎村广动员谋实干”四个阶段制定对应考核内容,要根据第一书记所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加大群众满意率的权重,提高基层群众对第一书记考核工作的话语权,并对群众满意率低的第一书记进行“一票否决”。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第一书记综合表现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第一书记进行奖优罚劣,对选派期间德才表现好、工作实绩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彰,优先考虑评先选优、提拔使用,让他们干有甜头。
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建议实行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每年分级轮训,自治区示范培训,市、县全员轮训,通过集中外出考察、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的基层党务、农业农村、扶贫技能等专业知识,进一步充实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第一书记履新“充好电”。多层面、多角度传授工作方法,并开展互动式讨论,帮助第一书记了解乡情、村情和民情,帮助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系机制。建议由组织部、扶贫办牵头,定期召开第一书记、派出单位、所在县、乡、村对接联席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難,制定下一步打算和措施,确保驻村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建立扶贫专项资金。建议自治区财政在选派单位经费列支计划中增加扶贫资金内容,形成扶贫办扶贫资金这块“大资金”与各单位扶贫资金这块“小资金”互为补充、共同发力。三是建立第一书记激励关怀机制。把第一书记工作与培养选拔干部紧密结合起来,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在基层的“大课堂”中接受教育、砥砺品质,在农村的“大舞台”上增长才干、建功立业,在实践的“大熔炉”中锤炼本领、成长成才,真正把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变成检验干部能力和实绩的“大考场”,在精准帮扶中鉴别识别干部,在精准脱贫中检验评判干部。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平台,大力宣传中央、区、市、县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引导派出单位、第一书记充分认识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媒体全方位地宣传报道第一书记工作,大力宣传在驻村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第一书记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和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激励驻村第一书记向先进典型看齐,引导各选派单位提高认识,尤其是引起单位“一把手”的高度重视,形成关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的良好氛围。
(执笔人:雷利军)
责任编辑:谢 斌
主要做法
从严精准选派。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严把选派人员的政治关、品行关、廉政关和能力关,优先从各级机关优秀干部、后备干部,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及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人员中选派。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组织部门审核的程序,打破行业、单位、身份限制,按照因村派人、人岗相适,坚持党群部门干部进弱村、经济部门干部进穷村、政法部门干部进乱村、涉农部门干部进产业村。
加强基础保障。县(区)、乡镇党委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各乡镇立足自身条件,为第一书记妥善安排住宿、用餐、交通和办公场所,购置取暖设施等生活必需品,为第一书记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各市县(区)高度重视对驻村第一书记的培训工作,专门安排时间,精心安排内容,结合实际,请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验的组织、涉农部门领导和有长期农村工作经验的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给驻村第一书记授课。通过培训,使第一书记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初步掌握了农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为迅速进入角色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日常管理。自治区出台了《扶贫开发驻村工作队及农村基层党组织第一书记管理暂行办法》,对第一书记职责任务、管理考核、工作制度和纪律、服务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第一书记管理工作。各市县(区)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细化第一书记管理办法,建立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志制度、调整召回制度、督查暗访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第一书记行为。
充分发挥作用。驻村第一书记做到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帮助解决问题在村,把驻地当故乡,视群众为亲人,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紧紧围绕脱贫目标,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帮助贫困村理清发展思路,帮助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帮助群众寻找增收致富路子,多方奔走,积极为帮扶村发展谋思路、出对策,选产业、引资金、跑项目。
存在问题
部分单位和第一书记对驻村扶贫工作认识不到位。有的单位派驻第一书记轮流值班,当“过路客”,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一些驻村第一书记没有真正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部分第一书记驻村不住村、身下心不下,存在两头跑、两头顾、两头干等“缺岗”“兼职”“走读”现象,此类情况在县(区)选派的第一书记中尤为突出,约占1/3以上。个别第一书记片面地认为驻村的职责就是送钱送物拉项目,忽视了党的建设、民主法制、精神文明、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偏重“输血式”解困,不注重“造血式”帮扶,在培育产业、破解“空壳村”、思想扶贫等问题上帮扶引领力度还不够大。
一些第一书记基层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由于长期在机关工作,约有20%的第一书记农村工作经验比较欠缺,对村情民意的掌握存在一定局限性,工作中招数不多,措施不硬,有畏难情绪;有的第一书记不认真钻研政策,对国家和自治区精准扶贫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透,在政策解读宣传方面还有差距;部分第一书记派驻前没有从事过党务工作,在抓党建方面还存在不会干、不敢干、干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作用的发挥。
扶贫资金的缺乏影响第一书记作用发挥。由于各单位经费列支项目中,财政预算没有扶贫资金这一项内容,扶贫资金来源都是从办公经费及其他经费中挤占挪用,不符合财务规定,担心审计找麻烦,致使一些单位在扶贫工作中有心无力,放不开手脚,普遍存在有钱不敢用、有项目无力扶持的现象,影响了扶贫工作效果。
第一书记作用发挥不平衡。从区、市、县三级驻村第一书记帮扶效果来看,受派出单位重视程度、落实选派政策、执行管理制度、地方配合等因素影响,县一级不如市一级,市一级不如自治区级。部分派出单位、第一书记与县、乡缺乏有效沟通协调,导致一些帮扶工作无法开展或开展效果不理想。
对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选派机制。选派第一书记要统筹考虑选派部门特点、工作优势和干部素质能力、阅历、性格等特点,找准基层对接点,因村而宜选派。要把政治素质好、创新意识强、热爱群众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通过单位内部公开报名、民主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选派为第一书记。
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驻村工作督导检查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建立驻村第一书记考勤台账,严格落实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建立第一书记调整召回机制。对在督查中发现的第一书记未住村且未履行请假手续,到村开展工作不积极、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付、自律意识弱、作风漂浮、群众反映差的第一书记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该调整的要及时撤换调整。加强第一书记考核,按照“入村访民情晓村情、走村找短板理思路、驻村提对策征民意、扎村广动员谋实干”四个阶段制定对应考核内容,要根据第一书记所驻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加大群众满意率的权重,提高基层群众对第一书记考核工作的话语权,并对群众满意率低的第一书记进行“一票否决”。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第一书记综合表现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第一书记进行奖优罚劣,对选派期间德才表现好、工作实绩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彰,优先考虑评先选优、提拔使用,让他们干有甜头。
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建议实行驻村扶贫第一书记每年分级轮训,自治区示范培训,市、县全员轮训,通过集中外出考察、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加强驻村扶贫第一书记的基层党务、农业农村、扶贫技能等专业知识,进一步充实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第一书记履新“充好电”。多层面、多角度传授工作方法,并开展互动式讨论,帮助第一书记了解乡情、村情和民情,帮助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进一步改进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联系机制。建议由组织部、扶贫办牵头,定期召开第一书记、派出单位、所在县、乡、村对接联席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難,制定下一步打算和措施,确保驻村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建立扶贫专项资金。建议自治区财政在选派单位经费列支计划中增加扶贫资金内容,形成扶贫办扶贫资金这块“大资金”与各单位扶贫资金这块“小资金”互为补充、共同发力。三是建立第一书记激励关怀机制。把第一书记工作与培养选拔干部紧密结合起来,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引导广大干部在基层的“大课堂”中接受教育、砥砺品质,在农村的“大舞台”上增长才干、建功立业,在实践的“大熔炉”中锤炼本领、成长成才,真正把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变成检验干部能力和实绩的“大考场”,在精准帮扶中鉴别识别干部,在精准脱贫中检验评判干部。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平台,大力宣传中央、区、市、县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引导派出单位、第一书记充分认识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媒体全方位地宣传报道第一书记工作,大力宣传在驻村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第一书记,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第一书记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和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激励驻村第一书记向先进典型看齐,引导各选派单位提高认识,尤其是引起单位“一把手”的高度重视,形成关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的良好氛围。
(执笔人:雷利军)
责任编辑:谢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