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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利益,就是指一个人应该享有和可以享有的有利于、有益于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的事物,"应该享有"是从应然的、道德的角度,也即人权角度而言的;"可以享有"是从实然的、法律的角度,即可以实现的法定权利角度而言的,利益这两个层面的内容也即尚未法定化和已经法定化的利益.[1]利益被法律确认后则变成权利,其利益主体也就成为权利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