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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读到一位著名经济学家的文字——《仇富浪潮从本质上利于腐败分子》。原本讲的是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多有精当的论述,诸如“民营经济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民营经济是就业的主渠道”,“民营经济是创新的主要来源”,“民营经济改善收入结构”等,都让人信服。可是在谈到“民营发展面临机制体制问题”时,认为一旦“双轨制”造成的“寻租环境”被人利用,“特别是在中国现实环境下,用民粹主义情绪的煽情,很快就会形成一种仇富浪潮。仇富浪潮,从本质上说,是有利于作为权贵的腐败分子的”。这就让人不那么好懂了,未敢苟同,值得商榷。
所谓的“仇富浪潮”,其实是个夸大其辞的“伪命题”。前些年,在民营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确实有人对民营资本的“第一桶金”提出质疑,这也是情理中的事。更何况,事实表明,许多企业家“第一桶金”的来源,也确实是有些说不清道不白。如果较真地去核查“原罪”,往往“拔出萝卜带出了泥”;这“泥”,则多是体制内的高官、高管之类的“寻租”行为。至于说“用民粹主义的煽情”,还形成一种“仇富浪潮”,则是不顾事实的错觉“假想敌”了。善于掐指算账的中国老百姓,从来不曾把“年薪12万元”的“高级打工崽”视为“富人”,自然也就不可能生发什么“仇富”心态。其实,是靠卖唱、卖相、卖名气先富起来的一些文化人和身兼多家“独董”的经济学家者流,夸大了“个案”,让怀疑“第一桶金”取之无道的人“被仇富”了。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后来,就算是有些“心态不平衡”的人,也颇识时务,顾全大局,对解释不清“第一桶金”来源的先富者,只要是已经“放下屠刀”,也就捐弃前嫌,视为“成佛”了。如今还算旧账,岂不是捡了便宜还卖乖吗!
中国老百姓不是“仇富”,而是“仇腐”。一些著名的网站,在调查时下网民关注的热门话题时,把“反腐倡廉、贫富差距、调控房价、医疗保险、物价上涨”等问题并列其间,结果是“反腐倡廉”连续三年“走高”位居“榜首”。“前‘腐’后继”已然成为国人无奈的一声叹息,尽管党中央多年来一再加强反腐倡廉的力度,可还是不尽如人意。最近看到“2010年中纪委反腐倡廉的新部署”,让人感到“道理讲得极其透彻,纪律规定十分明确,重点抓的十分准确”,可是让人仍无法消除能否落到实处之虞。比如,部署中提出的“继续治理公款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就是坊间盛传的“三公”现象,多年来都未能彻底抑制解决,也就无法向老百姓交出一纸令人满意的答卷。试想,解决一个“三公”问题,难道这比“八年抗战”打退日本侵略者和“四年解放战争”建立新中国还要难吗!关键在那里?窃以为,不在“决策”而在“执行力”。说得透彻点,就是“刑不上大夫”的官官相护,“手软”导致的姑息养奸,“上梁不正下梁歪”己不正何以正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对老百姓的“仇腐”心态,不可以掉以轻心。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鲜明,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直到1992年的春天,小平南巡讲话时还在告诫全党——“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践行邓小平理论,要从高干做起,要以治吏为抓手。
那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把历史上的“三反五反”也列为“折腾”的范畴,实在是有些莫名其妙。历史是不能更改的,尊重史实是学者的起码道德。在共和国建立初期,“从1951年底开始,中央人民政府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初,又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情报’的五反运动”。没有这样的举措,后来的抗美援朝、国防建设、文化建设、人民生活保障,将不可想象。这“三五反”的内涵至今也还有现实意义。名人的话不都是名言,看来晚辈们还真的需要读读建国初期的历史。否则,扬弃的将是“倒洗澡水连婴儿也倒掉了”!
所谓的“仇富浪潮”,其实是个夸大其辞的“伪命题”。前些年,在民营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确实有人对民营资本的“第一桶金”提出质疑,这也是情理中的事。更何况,事实表明,许多企业家“第一桶金”的来源,也确实是有些说不清道不白。如果较真地去核查“原罪”,往往“拔出萝卜带出了泥”;这“泥”,则多是体制内的高官、高管之类的“寻租”行为。至于说“用民粹主义的煽情”,还形成一种“仇富浪潮”,则是不顾事实的错觉“假想敌”了。善于掐指算账的中国老百姓,从来不曾把“年薪12万元”的“高级打工崽”视为“富人”,自然也就不可能生发什么“仇富”心态。其实,是靠卖唱、卖相、卖名气先富起来的一些文化人和身兼多家“独董”的经济学家者流,夸大了“个案”,让怀疑“第一桶金”取之无道的人“被仇富”了。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后来,就算是有些“心态不平衡”的人,也颇识时务,顾全大局,对解释不清“第一桶金”来源的先富者,只要是已经“放下屠刀”,也就捐弃前嫌,视为“成佛”了。如今还算旧账,岂不是捡了便宜还卖乖吗!
中国老百姓不是“仇富”,而是“仇腐”。一些著名的网站,在调查时下网民关注的热门话题时,把“反腐倡廉、贫富差距、调控房价、医疗保险、物价上涨”等问题并列其间,结果是“反腐倡廉”连续三年“走高”位居“榜首”。“前‘腐’后继”已然成为国人无奈的一声叹息,尽管党中央多年来一再加强反腐倡廉的力度,可还是不尽如人意。最近看到“2010年中纪委反腐倡廉的新部署”,让人感到“道理讲得极其透彻,纪律规定十分明确,重点抓的十分准确”,可是让人仍无法消除能否落到实处之虞。比如,部署中提出的“继续治理公款旅游、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就是坊间盛传的“三公”现象,多年来都未能彻底抑制解决,也就无法向老百姓交出一纸令人满意的答卷。试想,解决一个“三公”问题,难道这比“八年抗战”打退日本侵略者和“四年解放战争”建立新中国还要难吗!关键在那里?窃以为,不在“决策”而在“执行力”。说得透彻点,就是“刑不上大夫”的官官相护,“手软”导致的姑息养奸,“上梁不正下梁歪”己不正何以正人……“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对老百姓的“仇腐”心态,不可以掉以轻心。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涵之一就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这两件事结合起来,就可以使我们的政策更加鲜明,更加明朗,更能获得人心。”直到1992年的春天,小平南巡讲话时还在告诫全党——“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践行邓小平理论,要从高干做起,要以治吏为抓手。
那位著名的经济学家,把历史上的“三反五反”也列为“折腾”的范畴,实在是有些莫名其妙。历史是不能更改的,尊重史实是学者的起码道德。在共和国建立初期,“从1951年底开始,中央人民政府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1952年初,又在全国资本主义工商企业者中开展了‘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情报’的五反运动”。没有这样的举措,后来的抗美援朝、国防建设、文化建设、人民生活保障,将不可想象。这“三五反”的内涵至今也还有现实意义。名人的话不都是名言,看来晚辈们还真的需要读读建国初期的历史。否则,扬弃的将是“倒洗澡水连婴儿也倒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