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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椒县国税局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椒县新华书店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对其私自印制发票行为处以10000元罚款。去年8月中旬,全椒国税局为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税,在对一些免税单位和行政事业性单位进行规范性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接受了无税务监制章的“全椒新华书店教材专用发票”。便对此进行了调查。经查发现,全椒新华书店分零售和批发两大块,门市部门零售全部使用由税务部门批准套有监制章的正式发票,而仓库对学校批发的教材及教材辅助用书所用发票,是去年3月份新华书店私自印制的一种既未经税务机关批准,又无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