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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女子马某以前做微商时建了一个人数较多的微信群,后来不做微商了,但还是与这些微信好友保持联系。2018年3月起,马某利用截图软件,编造虚拟的银行汇款记录发给微信好友,从而达到骗钱的目的。在一年时间内,共有40多人中招,涉案金额5万多元。
借钱不还“拉黑”好友
2019年3月上旬,被害人石某到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戴圩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原来,一年前,石某和马某有过一面之交,相互加了微信好友。虽然馬某只有20多岁,但是能说会道,在朋友圈里十分活跃,经常在微信群里推销自己的化妆品,有时候还会帮别人推销商品,与微信好友互动频繁。
3月初,马某突然微信联系石某,称她正在外地进货,但是微信零钱余款不多,而供货商只要微信付款,她的银行卡又没有和微信绑在一起,希望石某借2000元钱给她。马某表示,她可以先通过网银往石某的银行账户上转2000元,石某再用微信转给她2000元,并让石某把银行卡号发给自己。石某想,这种事情自己又不吃亏,举手之劳就能帮朋友一把,便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了对方。
没过一会儿,马某通过微信发给石某一张转账截图,上面显示2000元钱已经打进石某的账户,24小时内到账。看到这个截图,石某就用微信转给了马某2000元。可等了整整一天,石某也没收到马某的钱,这才发现情况不对。随后石某多次询问马某,马某都说再等等,后来就直接把石某拉黑了。迟迟等不到2000元到账,石某才到派出所报警。
发截图骗奶粉
办案民警通过研判发现,从2018年3月以来,在邳州境内还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件,嫌疑人都指向马某。她每次都是通过虚假的汇款截图实施诈骗,要么骗对方的现金,要么骗对方的货物。
被害人陈某在报警记录中还原了被骗经历:陈某是在网上做奶粉生意的,有一次马某和她联系,称需要购买1000元的奶粉。马某告诉陈某,由于她的银行卡没有和微信绑定在一起,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把货款先汇给陈某,然后再给她发货。陈某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马某,马某很快就发给陈某一张银行汇款截图,上面显示已经给陈某汇款1000元,24小时内到账。
陈某不知其中有诈,就把1000元的奶粉发给了马某。等24小时过去后,才发现马某的汇款没有到账。陈某联系马某,马某信誓旦旦地发誓称,这笔钱确实已经汇过去了,应该是银行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让陈某再等等。陈某到银行查询,确认马某压根就没有往她的银行账户里打过钱。
“汇款信息”可随意添加更改
由于几起案件都指向马某,办案民警便将马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马某交代,她前两年曾经通过网络平台做过微商,尽管非常繁忙,但是利润不大、挣钱不多。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网上学到了一门“手艺”,就是利用软件在没有汇款的情况下编造一个像模像样的银行汇款信息截图,上面的日期、银行卡号、汇款金额都可以随意添加和更改。
马某通过这门“手艺”开始了诈骗,每次都以微信内余额不够、通过银行卡汇款置换的方式,以及通过银行卡购买货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再将编造的汇款截图发给对方,让对方给她的微信转账或者发给她货物。
这个截图软件成了马某“发财工具”,从2018年3月开始,马某共对40多人实施诈骗,最多的2000元,少的有三五百元,共计5万余元。其中,有1万多元在被害人再三追要下不得已还给对方,还有3万多元已被马某挥霍。马某已被邳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在现实生活或QQ、短信、微信等社交软件中,当接到汇款、转账要求,对方还提供转账记录截图时,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多方核实。一旦发现被骗,要保存对方的银行账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以便警方尽快止付冻结,降低损失。
炒股微信群诱骗上千人
2018年6月19日,双清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陶某(女)、李某(女)报警,称其被微信好友以投资股指期货为幌子诈骗近100万元。陶某叙述,2018年4月初,她被电话诱骗加入一个微信炒股群,看了几次股票操作视频直播后,对投资知识和炒股经验丰富的“李老师”深信不疑,并加“李老师”为微信好友,之后又将同事李某拉进群里。4月下旬,“李老师”通过微信提示陶某、李某A股已步入熊市,建议她们投资股指期货。她们按照“李老师”的指点在“某某港股”交易平台开了户,结果,陶某和李某在一个月内分别亏损人民币68万元、29万元。陶某和李某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于是赶紧报警。
警方以资金流、信息流为突破口展开侦查,发现“某某港股”交易平台并未获得相关金融交易资质,属虚假交易平台,而陶某和李某的交易资金均流入了私人账户。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查明“李老师”及其“团队”落脚在深圳市某区,继而赶赴深圳摸排深挖,最终查明 “某某电子商务公司”出资人张某、“李老师”及其“团队”成员系一特大电信诈骗团伙。锁定该团伙成员落脚点后,2018年7月6日,双清警方在深圳市和广州市警方的配合下,出动60余名警力一举将该团伙2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经审讯,该犯罪团伙以商务公司为幌子,以微信诱骗为途径,以投资股票、股指期货为诱饵,以虚假平台模拟交易为手段,骗取受害人投资资金。他们精心设计许多的微信群,除了几名受害人外,其余都是犯罪团伙成员,目的就是通过众多发言造成假象,鼓动受害人大金额投资,有的微信群一旦得手后就立即解散,销声匿迹。该团伙私自设计制作“炒股软件”,使受害人在虚假交易平台所见所得与真实交易平台交易情况基本一致,当受害人“割肉”时,同样能从虚假交易平台把剩余的钱退出来,增加了诈骗的隐蔽性和蒙蔽性,致使许多受害人受骗之后仍未醒悟。
借钱不还“拉黑”好友
2019年3月上旬,被害人石某到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戴圩派出所报警,称自己被骗。原来,一年前,石某和马某有过一面之交,相互加了微信好友。虽然馬某只有20多岁,但是能说会道,在朋友圈里十分活跃,经常在微信群里推销自己的化妆品,有时候还会帮别人推销商品,与微信好友互动频繁。
3月初,马某突然微信联系石某,称她正在外地进货,但是微信零钱余款不多,而供货商只要微信付款,她的银行卡又没有和微信绑在一起,希望石某借2000元钱给她。马某表示,她可以先通过网银往石某的银行账户上转2000元,石某再用微信转给她2000元,并让石某把银行卡号发给自己。石某想,这种事情自己又不吃亏,举手之劳就能帮朋友一把,便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了对方。
没过一会儿,马某通过微信发给石某一张转账截图,上面显示2000元钱已经打进石某的账户,24小时内到账。看到这个截图,石某就用微信转给了马某2000元。可等了整整一天,石某也没收到马某的钱,这才发现情况不对。随后石某多次询问马某,马某都说再等等,后来就直接把石某拉黑了。迟迟等不到2000元到账,石某才到派出所报警。
发截图骗奶粉
办案民警通过研判发现,从2018年3月以来,在邳州境内还发生过多起类似案件,嫌疑人都指向马某。她每次都是通过虚假的汇款截图实施诈骗,要么骗对方的现金,要么骗对方的货物。
被害人陈某在报警记录中还原了被骗经历:陈某是在网上做奶粉生意的,有一次马某和她联系,称需要购买1000元的奶粉。马某告诉陈某,由于她的银行卡没有和微信绑定在一起,她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把货款先汇给陈某,然后再给她发货。陈某就把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马某,马某很快就发给陈某一张银行汇款截图,上面显示已经给陈某汇款1000元,24小时内到账。
陈某不知其中有诈,就把1000元的奶粉发给了马某。等24小时过去后,才发现马某的汇款没有到账。陈某联系马某,马某信誓旦旦地发誓称,这笔钱确实已经汇过去了,应该是银行的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让陈某再等等。陈某到银行查询,确认马某压根就没有往她的银行账户里打过钱。
“汇款信息”可随意添加更改
由于几起案件都指向马某,办案民警便将马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马某交代,她前两年曾经通过网络平台做过微商,尽管非常繁忙,但是利润不大、挣钱不多。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在网上学到了一门“手艺”,就是利用软件在没有汇款的情况下编造一个像模像样的银行汇款信息截图,上面的日期、银行卡号、汇款金额都可以随意添加和更改。
马某通过这门“手艺”开始了诈骗,每次都以微信内余额不够、通过银行卡汇款置换的方式,以及通过银行卡购买货物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再将编造的汇款截图发给对方,让对方给她的微信转账或者发给她货物。
这个截图软件成了马某“发财工具”,从2018年3月开始,马某共对40多人实施诈骗,最多的2000元,少的有三五百元,共计5万余元。其中,有1万多元在被害人再三追要下不得已还给对方,还有3万多元已被马某挥霍。马某已被邳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在现实生活或QQ、短信、微信等社交软件中,当接到汇款、转账要求,对方还提供转账记录截图时,不要轻易相信,一定要多方核实。一旦发现被骗,要保存对方的银行账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以便警方尽快止付冻结,降低损失。
炒股微信群诱骗上千人
2018年6月19日,双清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陶某(女)、李某(女)报警,称其被微信好友以投资股指期货为幌子诈骗近100万元。陶某叙述,2018年4月初,她被电话诱骗加入一个微信炒股群,看了几次股票操作视频直播后,对投资知识和炒股经验丰富的“李老师”深信不疑,并加“李老师”为微信好友,之后又将同事李某拉进群里。4月下旬,“李老师”通过微信提示陶某、李某A股已步入熊市,建议她们投资股指期货。她们按照“李老师”的指点在“某某港股”交易平台开了户,结果,陶某和李某在一个月内分别亏损人民币68万元、29万元。陶某和李某这才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于是赶紧报警。
警方以资金流、信息流为突破口展开侦查,发现“某某港股”交易平台并未获得相关金融交易资质,属虚假交易平台,而陶某和李某的交易资金均流入了私人账户。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查明“李老师”及其“团队”落脚在深圳市某区,继而赶赴深圳摸排深挖,最终查明 “某某电子商务公司”出资人张某、“李老师”及其“团队”成员系一特大电信诈骗团伙。锁定该团伙成员落脚点后,2018年7月6日,双清警方在深圳市和广州市警方的配合下,出动60余名警力一举将该团伙2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
经审讯,该犯罪团伙以商务公司为幌子,以微信诱骗为途径,以投资股票、股指期货为诱饵,以虚假平台模拟交易为手段,骗取受害人投资资金。他们精心设计许多的微信群,除了几名受害人外,其余都是犯罪团伙成员,目的就是通过众多发言造成假象,鼓动受害人大金额投资,有的微信群一旦得手后就立即解散,销声匿迹。该团伙私自设计制作“炒股软件”,使受害人在虚假交易平台所见所得与真实交易平台交易情况基本一致,当受害人“割肉”时,同样能从虚假交易平台把剩余的钱退出来,增加了诈骗的隐蔽性和蒙蔽性,致使许多受害人受骗之后仍未醒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