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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已经日益成为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学生是否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与企业所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般群众有争议,一些法官也有不同认识。在校大学生兼职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不能仅仅因为他们的大学生身份一概而论,他们在从事具体工作时的角色就是普通的劳动者,应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判断他们是否与雇主建立《劳动法》所调整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