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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CSMAR数据库2005年至2007年沪市A股上市公司的公开数据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了审计意见变通行为。结果表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易于在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之间发生审计意见变通。发生审计意见变通行为的依据主要是通过企业非核心收益的差异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而对通过所得税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的变化以及应收账款的变化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并不敏感。另外,审计意见变通行为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及其审计意见的连续性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