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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作为"严管"环节的制度设计,构成我国企业信息公示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具有不少制度创新的亮点,不仅为构建新型的企业信用机制奠定了立法基础,而且在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和加强事后监管上也具有鲜明的特色。制度顺利贯彻实施是其功能发挥的前提,当前应当重点关注如何保证企业信息公示真实性、政府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等实施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