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SDPR-2021-0070001鲁民宗发〔2021〕29号各市民族宗教局、公安局:《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4月25日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和《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