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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为鼓励发展海洋网箱渔业养殖,专门出台了建造网箱及渔船柴油补贴的惠民政策。然而,海南临高县副县长陈卓尔却在任职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期间,收受建造网箱公司的巨额贿赂同渔业老板里勾外联骗取国家建造网箱及船油补贴款
地处海南岛西北部的临高县,西临北部湾海域,北临琼州海峡,与雷州半岛隔海相望。近年来,国家为鼓励发展海洋网箱渔业养殖,专门出台了建造网箱及渔船柴油补贴的惠民政策。然而,一些官员却从中找到了自身的发财之道。
海南临高县副县长陈卓尔在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县财政局长期间,将建造网箱投标信息透露给深圳华油公司,从中收受255万余元;帮助渔船老板骗取国家船油费,从中受贿90万余元,案发后,海南省检察院将此案指定海南检察第一分院立案侦查。
2014年12月2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被告人陈卓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陈卓尔退缴的赃款25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109万元继续追缴。
泄露网箱招标
大学文化的陈卓尔,是海南临高县人,2003年6月,他被任命为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时隔两年,陈卓尔又被任命为临高县财政局长、党组书记。几乎是同一时间,他还被任命为临高县政府副县长,兼任县财政局长。到了2013年2月,陈卓尔才专司副县长一职。
应该说陈卓尔的仕途之路是高歌猛进,一路绿灯。在外人眼里,陈卓尔仕途发展早已出人头地,应该心满意足才对。然而,早在陈卓尔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之后,随着他结识的腰缠万贯的渔业老板多了,出外吃喝玩乐的机会随之增多,他的心理开始失衡。
恰在此时,陈卓尔日思夜想的发财良机终于来了。从2008年至2010年3年间,中央先后拨款3000多万元给海南省临高县,用于扶持该县深海养殖产业,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在临高海域分三批建造664口深海网箱补助给养殖户。其中,第一批网箱200口拟采用“以物代资”方式补助,第二批、第三批网箱64口和400口拟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2009年,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作为业主单位,对外招标建设第一批网箱200口。
谁料,陈卓尔将招标信息透露给深圳华油公司。该公司指派销售经理田建与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联系对接。这联系对接,自然是田建与陈卓尔之间的密谈,最终定下了彼此的利益。为争取中标,该公司总经理张标和田建等人商定,许诺按每口网箱3850元给陈卓尔好处费。该公司中标后,与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单位临高县水产推广站签订了《网箱制造安装合同》,制造安装了200口深海网箱。经陈卓尔等人同意,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时将工程款拨付给深圳华油公司。
令张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制造安装第一批网箱过程中,由于建造网箱工程的调整,深圳华油公司上级单位不允许深圳华油公司再做深海网箱项目,而深圳华油公司总经理张标和田建等人想继续做第二批、第三批网箱项目,便很快成立了海南深海网箱公司。为保证海南深海网箱公司顺利承领第二批、批三批网箱项目,陈卓尔向有关专业合作社与渔民要求,第二批、第三批网箱必须达到第一批网箱的质量标准。
后来,临高思远深海网箱养殖合作社(以下简称临高思远合作社)及有关渔民与海南深海网箱公司签订了《网箱制造安装合同》,让该公司制造安装第二批64口、第三批400口(共计464口)网箱。其间,陈卓尔积极协调渔民与银行、政府之间关系,同意支付补助款给专业合作社,用于支付海南深海网箱公司制造安装网箱的工程款。
为了送给陈卓尔好处费,田建等人制作了虚假的《深海抗风网箱海上固定安装合同书》,将深圳华油公司的100万元分三次转至海南深海网箱公司账户,之后,在2009年至2010年间,田建从海南深海网箱公司账户以及个人账户取出大量款项,先后分多次在海南椰海大酒店等地送给陈卓尔共计255余万元。
点拨他人修建渔船
案卷资料显示:2005年间,时任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陈卓尔,闻听国家拨给从事海洋捕捞业的渔船发放柴油补贴消息,他灵机一动来了灵感,找来与他关系甚密的福建籍渔老板陈财各,让他尽快引进两艘渔船到临高从事海洋捕捞。
陈财各立即筹措资金开始建造渔船,几个月后,陈财各的两艘渔船办理了捕捞许可证书、船检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等手续,并挂靠在陈卓尔实际控制的海南澜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江公司)名下。
这又是怎么回事?据知情人披露:原来,澜江公司是陈卓尔早在1993年投资建立。2003年期间,陈卓尔调任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后,因为属于公务员身份,不便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将澜江公司过户到陈卓尔的表弟方小路的名下,授权方小路负责澜江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但陈卓尔是澜江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方小路只是帮陈卓尔打理澜江公司的事务,经常向陈卓尔汇报澜江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情况。2006年期间,陈财各的两艘渔船之所以挂靠在澜江公司名下,这一切的一切,实际上都是陈卓尔精心策划的。万事俱备,只待国家兑现渔船柴油补贴。
2006年初,国家终于下文开始实施对海洋捕捞渔船柴油补贴政策,消息不胫而走。此后的三年间,方小路以澜江公司名义多次向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陈财各挂靠的两艘柴油补贴和南沙专项补贴。经陈卓尔等人审批,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批准该两艘渔船的柴油补贴、南沙专项补贴为179万余元和67万余元(合计246万余元),并很快把补贴款拨付到润江公司的账户上。
巨额船油补贴款到账后,陈财各很快给陈卓尔兑现了当初“懂得怎样做人”的承诺,将90万余元,作为感谢费送给陈卓尔。
办公楼议标不招标的猫腻
2011年初的一天,临高县工程队老板陈松俏得知临高县财政局要新建和舍、博厚和波莲三个财政所的办公楼。便很快找到时任临高县财政局局长的陈卓尔帮忙,表示想承建这三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 二人一番窃窃私语后,陈卓尔并未急于表态,因为他心似明镜,如今搞工程项目国家和政府都有明确规定,必须要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或是议标,如果直接将工程给了陈松俏不免会惹来麻烦,招人非议。如果公开招标又怕工程被外地建筑公司中标,自己不好拿好处,正在他举棋不定之时,陈卓尔想出了一个“量体裁衣”的两全齐美的方案。那便是,不搞招投标,搞议标,不让外地建筑公司参与,仅限临高县建筑企业参加。设定下这样的先决条件,就意味着三个财政所的办公楼工程,就只能由陈松俏的工程队来做。
当陈卓尔谋定后,便向陈松俏表示,3个财政所的工程同意由陈松俏来做,并明确表示,要让陈松俏挂靠正规建筑公司参加议标。
之后,陈松俏告知陈卓尔他挂靠海南冠盛建筑公司参加议标,为确保让陈松俏挂靠的公司中标,陈卓尔着实是煞费了一番苦心,在议标会召开之前,他暗示分管副局长黄文理,尽量选本地的建筑公司来承建比较合适。
黄文理明白陈卓尔的心思,因为参加议标的本地建筑公司只有海南冠盛建筑工程公司一家,实际上就是让他选这一家公司来做。就在此时,陈松俏也专门给黄文理打电话,说陈卓尔局长已经答应将工程交给他来承建。
为使3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名正言顺地交由陈松俏承建。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会上,首先由主管副局长黄文理提议在同等条件下尽理考虑照顾本地的建筑公司。此言一出,其他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同意。最后确定由海南冠盛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后,陈松俏马不停蹄地以这家公司的名义与临高县财政局签订承建和舍等三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合同,紧锣密鼓地展开了工程施工建设。
三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完工后,在陈卓尔的关照下,很快进行了工程结算,总金额合计400余万元,经陈卓尔审核同意后,一次性予以拨付工程款。
400余万元的工程款到账后,在2011年10日中旬的一天,陈松俏及时向陈卓尔汇报情况,并将事先备好一个装有30万元现钞的提袋送给了陈卓尔。
慷国家之慨套补贴
为了敛财,陈卓尔是有条件就捞钱,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捞钱。
案卷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也就是陈卓尔任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第四个年头,临高义丰公司向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25艘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其间,陈卓尔让时任临高县海洋与渔鱼局捕捞股股长邓朝林(另案处理)把方小路、方四等四个关系人的身份证交给邓朝林,由邓制作船网工具指标申请材料进行申报。
谁料,陈卓尔指使邓朝林为临高义丰公司办理了21艘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将方小路等四人的4艘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挂在临高义丰公司名下作业,以领取工具指标费。
如此操作的目的,陈卓尔自有自己的小算盘。因为方小路是他的表弟,是为日后领取国家渔船补贴款作铺垫,果然,临高义丰公司向临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25艘渔船柴油补贴时,在陈卓尔和邓朝林的帮忙下,临高义丰公司得到柴油补贴款。
为了表示感谢,2008年至2012年期间,临高义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贤德分多次送给邓朝林巨额款项,并叫邓朝林将其中一部分钱转送给陈卓尔。2009年的一天,邓朝林从其收受陈贤德的款项中拿出15万元,在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大院停车场内送给了陈卓尔。
2009年期间,临高海鲟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照庭得知临高县拟建造200口网箱补助给养殖户的信息后,找到陈卓尔,恳求能给安排补助一些网箱。陈卓尔表示请示后再说。之后,临高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向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请示,拟建造200口网箱,以“以物代资”的方式补助给临高海鲟合作社和临高海丰合作社各100口网箱。
不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原则上同意这个意见。是年8月,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将深圳华油公司为其建造的200口网箱,补助给了上述这家合作社。为了表示感谢,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王照庭在临高县临美路路通加油站附近送给陈卓尔19万元。
2009年初,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给临高县下拨2000多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深海抗风浪网箱养殖业。见钱眼开的陈卓尔立即将这一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水产养殖户郑立刚,告诉他,“上面下拨了一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给临高县扶持深海网箱养殖。如果你想要申请补助的话,就马上成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的名义才能申请深海网箱补助”。
为了得到补助,郑立刚很快设立了临高思远合作社,合作社以他个人投资为主,由他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后,郑立刚以临高县思远合作社的名义向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了72口深海网箱补贴款180万元。
拿到补贴款的郑立刚首先想到的是指点他发财的陈卓尔局长。几天后,他约好陈卓尔在临高临美路加油站旁会面,将早已准备好的40万元感谢费送给了陈卓尔。
退了赃款退不了罪
令人费解的是,就在陈卓尔仕途、发财路走得顺顺利利之际,又传来了陈卓尔升迁的捷报,2012年1月,陈卓尔被提拔为临高县政府副县长兼县财政局长。
不过,在一般人眼里被提拔重用是求之不得的好事,被提为副县长的陈卓尔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早在他任副县长之前的2011年初,就听到有人举报他贪污柴油补贴款的传言。从那时起,他总是担心自己受贿的事会败露,焦虑与恐惧如影随形。
陈卓尔反复思忖后,决定将福建渔老板陈财各送的90万余元还给他。殊不知,退了赃款退不了罪。
群众对他的受贿问题的举报,最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很快立案侦查,在查清了陈卓尔全部犯罪事实,固定了全部犯罪证据后,2014年9月2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陈卓尔对部分犯罪事实进行翻供,他辩解说:“自己没有收受临高义丰公司的15万元贿款;陈财各存留在澜江公司账户上的船油补贴款90万余元不属于送给自己的贿赂款等。”辩护律师也竭力辩解,陈卓尔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对此,公诉人一一进行了反驳。法庭经过质证,确定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合法有效并认定,陈卓尔不具有自首情节,因为陈卓尔被立案侦查后,交代的受贿犯罪事实与检察机关事先掌握收受义丰公司贿款的犯罪事实属同种罪行。(文中除陈卓尔外,皆为化名)
地处海南岛西北部的临高县,西临北部湾海域,北临琼州海峡,与雷州半岛隔海相望。近年来,国家为鼓励发展海洋网箱渔业养殖,专门出台了建造网箱及渔船柴油补贴的惠民政策。然而,一些官员却从中找到了自身的发财之道。
海南临高县副县长陈卓尔在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县财政局长期间,将建造网箱投标信息透露给深圳华油公司,从中收受255万余元;帮助渔船老板骗取国家船油费,从中受贿90万余元,案发后,海南省检察院将此案指定海南检察第一分院立案侦查。
2014年12月22日,海南省第一中级法院以被告人陈卓尔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万元;陈卓尔退缴的赃款250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其余赃款109万元继续追缴。
泄露网箱招标
大学文化的陈卓尔,是海南临高县人,2003年6月,他被任命为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时隔两年,陈卓尔又被任命为临高县财政局长、党组书记。几乎是同一时间,他还被任命为临高县政府副县长,兼任县财政局长。到了2013年2月,陈卓尔才专司副县长一职。
应该说陈卓尔的仕途之路是高歌猛进,一路绿灯。在外人眼里,陈卓尔仕途发展早已出人头地,应该心满意足才对。然而,早在陈卓尔任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之后,随着他结识的腰缠万贯的渔业老板多了,出外吃喝玩乐的机会随之增多,他的心理开始失衡。
恰在此时,陈卓尔日思夜想的发财良机终于来了。从2008年至2010年3年间,中央先后拨款3000多万元给海南省临高县,用于扶持该县深海养殖产业,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决定在临高海域分三批建造664口深海网箱补助给养殖户。其中,第一批网箱200口拟采用“以物代资”方式补助,第二批、第三批网箱64口和400口拟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2009年,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作为业主单位,对外招标建设第一批网箱200口。
谁料,陈卓尔将招标信息透露给深圳华油公司。该公司指派销售经理田建与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联系对接。这联系对接,自然是田建与陈卓尔之间的密谈,最终定下了彼此的利益。为争取中标,该公司总经理张标和田建等人商定,许诺按每口网箱3850元给陈卓尔好处费。该公司中标后,与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下属单位临高县水产推广站签订了《网箱制造安装合同》,制造安装了200口深海网箱。经陈卓尔等人同意,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及时将工程款拨付给深圳华油公司。
令张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制造安装第一批网箱过程中,由于建造网箱工程的调整,深圳华油公司上级单位不允许深圳华油公司再做深海网箱项目,而深圳华油公司总经理张标和田建等人想继续做第二批、第三批网箱项目,便很快成立了海南深海网箱公司。为保证海南深海网箱公司顺利承领第二批、批三批网箱项目,陈卓尔向有关专业合作社与渔民要求,第二批、第三批网箱必须达到第一批网箱的质量标准。
后来,临高思远深海网箱养殖合作社(以下简称临高思远合作社)及有关渔民与海南深海网箱公司签订了《网箱制造安装合同》,让该公司制造安装第二批64口、第三批400口(共计464口)网箱。其间,陈卓尔积极协调渔民与银行、政府之间关系,同意支付补助款给专业合作社,用于支付海南深海网箱公司制造安装网箱的工程款。
为了送给陈卓尔好处费,田建等人制作了虚假的《深海抗风网箱海上固定安装合同书》,将深圳华油公司的100万元分三次转至海南深海网箱公司账户,之后,在2009年至2010年间,田建从海南深海网箱公司账户以及个人账户取出大量款项,先后分多次在海南椰海大酒店等地送给陈卓尔共计255余万元。
点拨他人修建渔船
案卷资料显示:2005年间,时任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陈卓尔,闻听国家拨给从事海洋捕捞业的渔船发放柴油补贴消息,他灵机一动来了灵感,找来与他关系甚密的福建籍渔老板陈财各,让他尽快引进两艘渔船到临高从事海洋捕捞。
陈财各立即筹措资金开始建造渔船,几个月后,陈财各的两艘渔船办理了捕捞许可证书、船检证书和船舶登记证书等手续,并挂靠在陈卓尔实际控制的海南澜江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澜江公司)名下。
这又是怎么回事?据知情人披露:原来,澜江公司是陈卓尔早在1993年投资建立。2003年期间,陈卓尔调任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后,因为属于公务员身份,不便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就将澜江公司过户到陈卓尔的表弟方小路的名下,授权方小路负责澜江公司的管理和经营,但陈卓尔是澜江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和控制人,方小路只是帮陈卓尔打理澜江公司的事务,经常向陈卓尔汇报澜江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营情况。2006年期间,陈财各的两艘渔船之所以挂靠在澜江公司名下,这一切的一切,实际上都是陈卓尔精心策划的。万事俱备,只待国家兑现渔船柴油补贴。
2006年初,国家终于下文开始实施对海洋捕捞渔船柴油补贴政策,消息不胫而走。此后的三年间,方小路以澜江公司名义多次向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陈财各挂靠的两艘柴油补贴和南沙专项补贴。经陈卓尔等人审批,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批准该两艘渔船的柴油补贴、南沙专项补贴为179万余元和67万余元(合计246万余元),并很快把补贴款拨付到润江公司的账户上。
巨额船油补贴款到账后,陈财各很快给陈卓尔兑现了当初“懂得怎样做人”的承诺,将90万余元,作为感谢费送给陈卓尔。
办公楼议标不招标的猫腻
2011年初的一天,临高县工程队老板陈松俏得知临高县财政局要新建和舍、博厚和波莲三个财政所的办公楼。便很快找到时任临高县财政局局长的陈卓尔帮忙,表示想承建这三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 二人一番窃窃私语后,陈卓尔并未急于表态,因为他心似明镜,如今搞工程项目国家和政府都有明确规定,必须要按程序进行招投标,或是议标,如果直接将工程给了陈松俏不免会惹来麻烦,招人非议。如果公开招标又怕工程被外地建筑公司中标,自己不好拿好处,正在他举棋不定之时,陈卓尔想出了一个“量体裁衣”的两全齐美的方案。那便是,不搞招投标,搞议标,不让外地建筑公司参与,仅限临高县建筑企业参加。设定下这样的先决条件,就意味着三个财政所的办公楼工程,就只能由陈松俏的工程队来做。
当陈卓尔谋定后,便向陈松俏表示,3个财政所的工程同意由陈松俏来做,并明确表示,要让陈松俏挂靠正规建筑公司参加议标。
之后,陈松俏告知陈卓尔他挂靠海南冠盛建筑公司参加议标,为确保让陈松俏挂靠的公司中标,陈卓尔着实是煞费了一番苦心,在议标会召开之前,他暗示分管副局长黄文理,尽量选本地的建筑公司来承建比较合适。
黄文理明白陈卓尔的心思,因为参加议标的本地建筑公司只有海南冠盛建筑工程公司一家,实际上就是让他选这一家公司来做。就在此时,陈松俏也专门给黄文理打电话,说陈卓尔局长已经答应将工程交给他来承建。
为使3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名正言顺地交由陈松俏承建。专门召开了局长办公会,会上,首先由主管副局长黄文理提议在同等条件下尽理考虑照顾本地的建筑公司。此言一出,其他参会人员一致表示同意。最后确定由海南冠盛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后,陈松俏马不停蹄地以这家公司的名义与临高县财政局签订承建和舍等三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合同,紧锣密鼓地展开了工程施工建设。
三个财政所办公楼工程完工后,在陈卓尔的关照下,很快进行了工程结算,总金额合计400余万元,经陈卓尔审核同意后,一次性予以拨付工程款。
400余万元的工程款到账后,在2011年10日中旬的一天,陈松俏及时向陈卓尔汇报情况,并将事先备好一个装有30万元现钞的提袋送给了陈卓尔。
慷国家之慨套补贴
为了敛财,陈卓尔是有条件就捞钱,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捞钱。
案卷资料显示:早在2007年,也就是陈卓尔任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的第四个年头,临高义丰公司向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25艘渔船船网工具指标。其间,陈卓尔让时任临高县海洋与渔鱼局捕捞股股长邓朝林(另案处理)把方小路、方四等四个关系人的身份证交给邓朝林,由邓制作船网工具指标申请材料进行申报。
谁料,陈卓尔指使邓朝林为临高义丰公司办理了21艘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将方小路等四人的4艘渔船的船网工具指标挂在临高义丰公司名下作业,以领取工具指标费。
如此操作的目的,陈卓尔自有自己的小算盘。因为方小路是他的表弟,是为日后领取国家渔船补贴款作铺垫,果然,临高义丰公司向临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25艘渔船柴油补贴时,在陈卓尔和邓朝林的帮忙下,临高义丰公司得到柴油补贴款。
为了表示感谢,2008年至2012年期间,临高义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贤德分多次送给邓朝林巨额款项,并叫邓朝林将其中一部分钱转送给陈卓尔。2009年的一天,邓朝林从其收受陈贤德的款项中拿出15万元,在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大院停车场内送给了陈卓尔。
2009年期间,临高海鲟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王照庭得知临高县拟建造200口网箱补助给养殖户的信息后,找到陈卓尔,恳求能给安排补助一些网箱。陈卓尔表示请示后再说。之后,临高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向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请示,拟建造200口网箱,以“以物代资”的方式补助给临高海鲟合作社和临高海丰合作社各100口网箱。
不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原则上同意这个意见。是年8月,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将深圳华油公司为其建造的200口网箱,补助给了上述这家合作社。为了表示感谢,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王照庭在临高县临美路路通加油站附近送给陈卓尔19万元。
2009年初,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给临高县下拨2000多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用于扶持发展深海抗风浪网箱养殖业。见钱眼开的陈卓尔立即将这一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水产养殖户郑立刚,告诉他,“上面下拨了一批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给临高县扶持深海网箱养殖。如果你想要申请补助的话,就马上成立一个专业合作社,以专业合作社的名义才能申请深海网箱补助”。
为了得到补助,郑立刚很快设立了临高思远合作社,合作社以他个人投资为主,由他担任法定代表人。之后,郑立刚以临高县思远合作社的名义向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申请了72口深海网箱补贴款180万元。
拿到补贴款的郑立刚首先想到的是指点他发财的陈卓尔局长。几天后,他约好陈卓尔在临高临美路加油站旁会面,将早已准备好的40万元感谢费送给了陈卓尔。
退了赃款退不了罪
令人费解的是,就在陈卓尔仕途、发财路走得顺顺利利之际,又传来了陈卓尔升迁的捷报,2012年1月,陈卓尔被提拔为临高县政府副县长兼县财政局长。
不过,在一般人眼里被提拔重用是求之不得的好事,被提为副县长的陈卓尔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因为早在他任副县长之前的2011年初,就听到有人举报他贪污柴油补贴款的传言。从那时起,他总是担心自己受贿的事会败露,焦虑与恐惧如影随形。
陈卓尔反复思忖后,决定将福建渔老板陈财各送的90万余元还给他。殊不知,退了赃款退不了罪。
群众对他的受贿问题的举报,最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很快立案侦查,在查清了陈卓尔全部犯罪事实,固定了全部犯罪证据后,2014年9月28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陈卓尔对部分犯罪事实进行翻供,他辩解说:“自己没有收受临高义丰公司的15万元贿款;陈财各存留在澜江公司账户上的船油补贴款90万余元不属于送给自己的贿赂款等。”辩护律师也竭力辩解,陈卓尔归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
对此,公诉人一一进行了反驳。法庭经过质证,确定检察机关提交的证据合法有效并认定,陈卓尔不具有自首情节,因为陈卓尔被立案侦查后,交代的受贿犯罪事实与检察机关事先掌握收受义丰公司贿款的犯罪事实属同种罪行。(文中除陈卓尔外,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