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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合作组织是新时期社会、政府和农户需求的产物,其作用能否得到充分的发挥,关键在于政府角色的合理定位以及农户政治参与的水平高低.实践表明,制度建设的跟进对农合组织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政治保障功效.出于利益政治中的合作组织,政府决策的先进与否对其具有强大的制度支撑功效,而基层政权对国家政策的解读与贯彻是否到位直接关系到其发展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