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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捎带作为一项在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先行先试的海运新政,一定程度促进了国内海运市场的发展。由于其涉及外籍船舶在我国境内沿海从事运输服务,可能使得WTO其他成员方根据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我国沿海运输市场对外轮进一步开放。但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以下简称"GATS")的法律框架之下可以发现,目前沿海捎带政策在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的类似性、歧视性判断、政策本身法律性质以及公共秩序例外等问题上,我国仍存在合理的法律依据,据此以确保沿海捎带政策在WTO体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