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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父母为我买房出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我婚前买房时,父母出了一半的钱。现在,我妻子向我提出离婚,并提出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
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你父母没有明确说该钱是赠与你们双方的,你父母出的一半钱应认定为是对你个人的赠与,系你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军人伤残补助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问: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受伤致残,获得了一笔伤残补助金。现我妻子向我提出离婚,并提出分割我的伤残补助金。请问我的伤残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她可以分割吗?
答:你的妻子无权分割你的伤残补助金。根据规定,军人的伤残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的妻子不能分割你的伤残补助金。
3、离婚时应否返还“彩礼”?
问:结婚前,我曾经按照习俗给了妻子家里12000元的“彩礼”,为此,我家里几乎被掏空,生活艰难。结婚不久,妻子却提出离婚。我也同意离婚,但我可以要求她返还我给付的“彩礼”吗?
答:你可以要求你妻子返还你12000元的“彩礼”。婚姻法规定,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我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问:我爸就我一个女儿,我已经30岁,父亲60岁。一年前,父亲与继母结婚。继母45岁,无社保,无医保,带有一未成年儿子。现在父亲和继母及其儿子和我一起居住。一起居住的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父亲去世,我对继母有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对她未成年儿子我有没有法定扶养义务?继母及其儿子是否对我们的房子有居住权和继承权?
答:你30岁,已是成年人,与继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因此对继母没有赡养义务,对继母未成年的儿子也没有扶养义务;因房子登记的名字是你的名字,从法律角度讲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只要她不同意,继母和他儿子就没有居住权,继承权更谈不上了。
5、以他人名义入伙,合伙失败能否以自己名义索赔?
问:2006年6月,我以女儿的名义出资6万元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洗车店。2007年8月,我们的洗车店因经营不善停业。我要求朋友清产核资,但他却以我不是合伙人为由拒绝。我女儿现在国外,请问我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答:因为你女儿已成人,在民事活动中与你均属独立的法律主体。你以你女儿的名义出资6万元后,在法律关系上你女儿就成了投资主体,所以,只有你女儿才有对这笔投资主张权利的资格。但你可以要求你女儿给你写个授权委托书,以你女儿代理人的身份向合伙人主张权利。
6、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问:我从2001年起就在一家公司打工,2007年10月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了工作移交手续。请问我有权要求公司给予我经济补偿吗?
答:因为是你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现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把房屋发包给个体修建,工人摔伤后屋主应否负连带赔偿责任?
问:朋友王刚个人承包了一处房屋修建工程,我老公去帮他,工资每天45元。2007年8月2日,施工时,因为脚下站的木头断掉,老公摔下后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到现在已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但王刚却早已拿不出钱来给我们治疗,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答:你可以要求屋主与王刚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刚作为个人,是没有承包房屋修建工程的相应资质的,而作为发包方的屋主也应当知道其没有相应资质。根据规定,屋主应与王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通过中介找到卖家与其私下交易,是否也应支付中介费?
问:我是搞房屋中介的,经常遇到买家通过我找到卖家后私自与卖家进行交易,故意逃避同我中介所约定的中介服务费。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向买家索要事前约定的中介费吗?
答:中介合同是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你作为居间人向买家报告和提供了信息,买家就应该向你支付这部分服务的中介费。
责编 昕莉
问:我婚前买房时,父母出了一半的钱。现在,我妻子向我提出离婚,并提出房子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
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你父母没有明确说该钱是赠与你们双方的,你父母出的一半钱应认定为是对你个人的赠与,系你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军人伤残补助金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问: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在一次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受伤致残,获得了一笔伤残补助金。现我妻子向我提出离婚,并提出分割我的伤残补助金。请问我的伤残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她可以分割吗?
答:你的妻子无权分割你的伤残补助金。根据规定,军人的伤残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的妻子不能分割你的伤残补助金。
3、离婚时应否返还“彩礼”?
问:结婚前,我曾经按照习俗给了妻子家里12000元的“彩礼”,为此,我家里几乎被掏空,生活艰难。结婚不久,妻子却提出离婚。我也同意离婚,但我可以要求她返还我给付的“彩礼”吗?
答:你可以要求你妻子返还你12000元的“彩礼”。婚姻法规定,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4、我对继母是否有赡养义务?
问:我爸就我一个女儿,我已经30岁,父亲60岁。一年前,父亲与继母结婚。继母45岁,无社保,无医保,带有一未成年儿子。现在父亲和继母及其儿子和我一起居住。一起居住的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请问:如果父亲去世,我对继母有没有法定赡养义务?对她未成年儿子我有没有法定扶养义务?继母及其儿子是否对我们的房子有居住权和继承权?
答:你30岁,已是成年人,与继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因此对继母没有赡养义务,对继母未成年的儿子也没有扶养义务;因房子登记的名字是你的名字,从法律角度讲房子就是你的个人财产。只要她不同意,继母和他儿子就没有居住权,继承权更谈不上了。
5、以他人名义入伙,合伙失败能否以自己名义索赔?
问:2006年6月,我以女儿的名义出资6万元和朋友合伙开了一个洗车店。2007年8月,我们的洗车店因经营不善停业。我要求朋友清产核资,但他却以我不是合伙人为由拒绝。我女儿现在国外,请问我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答:因为你女儿已成人,在民事活动中与你均属独立的法律主体。你以你女儿的名义出资6万元后,在法律关系上你女儿就成了投资主体,所以,只有你女儿才有对这笔投资主张权利的资格。但你可以要求你女儿给你写个授权委托书,以你女儿代理人的身份向合伙人主张权利。
6、员工主动辞职,能否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问:我从2001年起就在一家公司打工,2007年10月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同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并办理了工作移交手续。请问我有权要求公司给予我经济补偿吗?
答:因为是你主动向公司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现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作为用人单位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7、把房屋发包给个体修建,工人摔伤后屋主应否负连带赔偿责任?
问:朋友王刚个人承包了一处房屋修建工程,我老公去帮他,工资每天45元。2007年8月2日,施工时,因为脚下站的木头断掉,老公摔下后造成腰椎爆裂性骨折,到现在已花去医疗费4万余元。但王刚却早已拿不出钱来给我们治疗,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答:你可以要求屋主与王刚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刚作为个人,是没有承包房屋修建工程的相应资质的,而作为发包方的屋主也应当知道其没有相应资质。根据规定,屋主应与王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通过中介找到卖家与其私下交易,是否也应支付中介费?
问:我是搞房屋中介的,经常遇到买家通过我找到卖家后私自与卖家进行交易,故意逃避同我中介所约定的中介服务费。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向买家索要事前约定的中介费吗?
答:中介合同是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你作为居间人向买家报告和提供了信息,买家就应该向你支付这部分服务的中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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