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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尚未有关于生命权的明确规定,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条文。生命权乃一切人权之基石,因此,可以理解宪法隐含了对生命权的保护。梳理我国《宪法》、《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关于生命权及死刑的相关规定,需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审视我国关于生命权与死刑的实践情况以发现不足。我国有必要继续采取强力措施限制死刑以促进死刑的慎用及实现公正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