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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项目投资者对招投标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工程招标投标的地位和作用显得更加突出和重要。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对于提高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以及成本控制方面都能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概述及意义进行分析,针对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招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整个施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能否顺利、高效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依然有许多突出问题,因此如何改善施工单位对于招投标的管理理念,并使其能更加有效地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将是文章将要探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概述及意义
招投标是招标和投标的简写。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告或者邀请书等形式,邀请具有法定条件和有承建能力的企业或者组织参与投标竞争。要求公平、公正,不得进行暗箱操作,按照同等条件择优选取项目承包人。投标是指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的条件设置投标的报价,整理资料和报价送与招标单位,经过一系列的竞标,投标人凭借企业的优势、实力和技巧獲得项目承包资格。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招投标在项目工程的建筑当中、货物的买卖过程当中以及财产的租售与中介的服务工作当中,招标人利用科学成熟的评测方式与有力的市场竞争原则,通过科学有序的方式进行市场的交易,这种交易的形式就是把竞争带入到交易当中,从而实现合同的签订,这种交易办法具备了经济能力和民事法律这样两重特性。我国自1980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规定》中提出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试行招投标的办法以来,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积累了许多的经验和教训[1]。尤其是在2000年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顺利颁布以及实施以来,我国各地的招投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规范和发展。
二、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报价不合理
很多企业不愿意真实反应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设备配置,对项目开发缺乏相应的金额设想,企业的投标报价多来自国家、地方政府设计的定额进行以一些浮动定价,这种定价表现为企业缺乏了解,盲目进行报价。一些企业没有对自己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所需要的建设成本核算,而是一味的压低价格,通过价格优势来获得竞标上的优势,这种盲目制定的报价虽然能中标,但过低的报价也使得企业没有什么利润可言,而企业为了获得利润,通常的办法是降低工程质量或克扣工人工资,这样会容易造成建筑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2、违规操作
在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投资建设工程有很多,在不透明的情况下,招投标阶段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经济市场调节,甚至违法律法规等现象,比如“暗箱操作”、“先定后招”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表现出政府的腐败问题也使得招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虽然国家注意到该问题并且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了有效的整顿,但从最近几年的政府工程建设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大,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违规操作”依然存在,违规行为已经由个人行为发展到系统操作,蔓延到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有些建设项目的部门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组织也参加招标,而这些组织还成为了项目的承包机构。有些部门会把一项工程违规分成好几项小项目进行分别承包,导致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现象。现在的招投标的违规行为已经对建筑施工的经济和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3、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明显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照顾本土企业的壮大,对地区招投标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更偏袒当地企业,这种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招标人在招投标资格预审阶段对外地企业设置了各种苛刻的条件和要求,招投标阶段采取差别对待,优先考虑本地企业,更有甚者直接排除外地企业,实行一种潜规则。在地位上,本土企业高于外地企业,扩大本地企业的竞标优势。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增加各种无理要求来增加外地建筑企业的费用支出,迫使他们无法参与竞标。
三、加强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效措施
1、合理定价的指导
作为招标方要制定严格的定标原则、报价的评审办法、标价正常的上下浮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现实不同情况下必要时可以禁止标价下浮,如果投标单位想要压低标价来获得项目,招标方应该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的建造技术,建造价格的计算过程及相关技术材料,然后根据材料研究这个价格可能会对建设工程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而投标公司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保密自己的报价,作为商业机密不能让别的施工单位或他人了解自己的报价信息,避免报价泄露,让别的竞争公司是自己变得被动没有竞争优势。提交报价单要再适合的时间,应该选择中间时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一般情况下可以各项环节都完成之后再送交标价书。
2、规范和强化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在招标管理当中,选择专家进行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这一环节的选择要尤为慎重。招标方不仅要选择在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方面有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更重要的是能熟悉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过程的人才。条件不错的的建设单位可以设计有效的评审库,按照不同的专业和招标内容,设立不同的专家库,并按照招投标的内容选择与之相对的专家参加评审。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专家根据评标方法及各种法定文件,对投标公司的工程设计,工程能力进行自我判断,评标成员不能发表自我具有倾向性、引导性和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干涉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不能组织私下会谈。并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可以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及时发现错误,避免失误造成的损失。
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可以完善《招标投标法》,完善招投标相关的回避制度,弥补漏洞,明确禁止有关系网的投标组织与招标单位产生关系,防止私人来往密切,直接干涉或影响招投标正常管理活动。第一,政府部门所属的建筑公司要与政府部门脱离行政管理关系,实行市场经济调节,不得进行有直属关系的政府部门的招标代理活动,不能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防止内部就把项目锁定的行为。第二,有形建筑市场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工作人员进行违法操作,不管级别大小,坚决打击,不能手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4、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每个地方都想保护自己的本土企业而排斥外地企业,不仅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不符合一个统一国家的团结。除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口头和思想上自觉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之外,更主要的是国家在法律法规建设上,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中招投标管理标准,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符合自己利益的特殊标准,导致不公正对待外地建筑公司,地方政府应该强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努力为招投标活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
5、发挥机构监管职能,强化监督力度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甚至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以及竣工之后都要依法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在发现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时,要及时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相关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大惩治的力度,从而在源头上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走向一个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同时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与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合作,将企业的信用纳入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之中,进一步地规范招投标市场。
结束语
招投标工作是建筑工程开展的第一步,也是保障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步骤。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周密的决策研究的水平,健全我国的法律机制,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有效防止不当竞争和腐败问题,促进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岳春私.建筑工程招标制度的优化管理[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4)
[2]蒋世军.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和趋势[J].中国科技信息.2009(8)
[3]何国安.浅谈建筑工程中的招投标管理[J].中国信息科技.2009(7)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施工招投标是我国建筑市场经济中的一种竞争方式,建筑工程招投标作为整个施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能否顺利、高效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我国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仍然处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依然有许多突出问题,因此如何改善施工单位对于招投标的管理理念,并使其能更加有效地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将是文章将要探讨的问题。
一、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概述及意义
招投标是招标和投标的简写。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告或者邀请书等形式,邀请具有法定条件和有承建能力的企业或者组织参与投标竞争。要求公平、公正,不得进行暗箱操作,按照同等条件择优选取项目承包人。投标是指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的条件设置投标的报价,整理资料和报价送与招标单位,经过一系列的竞标,投标人凭借企业的优势、实力和技巧獲得项目承包资格。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条件之下,招投标在项目工程的建筑当中、货物的买卖过程当中以及财产的租售与中介的服务工作当中,招标人利用科学成熟的评测方式与有力的市场竞争原则,通过科学有序的方式进行市场的交易,这种交易的形式就是把竞争带入到交易当中,从而实现合同的签订,这种交易办法具备了经济能力和民事法律这样两重特性。我国自1980年10月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规定》中提出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试行招投标的办法以来,招投标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也积累了许多的经验和教训[1]。尤其是在2000年后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顺利颁布以及实施以来,我国各地的招投标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规范和发展。
二、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报价不合理
很多企业不愿意真实反应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设备配置,对项目开发缺乏相应的金额设想,企业的投标报价多来自国家、地方政府设计的定额进行以一些浮动定价,这种定价表现为企业缺乏了解,盲目进行报价。一些企业没有对自己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所需要的建设成本核算,而是一味的压低价格,通过价格优势来获得竞标上的优势,这种盲目制定的报价虽然能中标,但过低的报价也使得企业没有什么利润可言,而企业为了获得利润,通常的办法是降低工程质量或克扣工人工资,这样会容易造成建筑工程变成豆腐渣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2、违规操作
在我国由政府主导的投资建设工程有很多,在不透明的情况下,招投标阶段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经济市场调节,甚至违法律法规等现象,比如“暗箱操作”、“先定后招”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表现出政府的腐败问题也使得招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虽然国家注意到该问题并且完善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招投标进行了有效的整顿,但从最近几年的政府工程建设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大,建筑工程中招投标的“违规操作”依然存在,违规行为已经由个人行为发展到系统操作,蔓延到招投标管理的各个环节。有些建设项目的部门对施工企业资格审查控制不严,一些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组织也参加招标,而这些组织还成为了项目的承包机构。有些部门会把一项工程违规分成好几项小项目进行分别承包,导致施工过程中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现象。现在的招投标的违规行为已经对建筑施工的经济和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3、地方保护主义色彩明显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照顾本土企业的壮大,对地区招投标实行地方保护主义,更偏袒当地企业,这种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招标人在招投标资格预审阶段对外地企业设置了各种苛刻的条件和要求,招投标阶段采取差别对待,优先考虑本地企业,更有甚者直接排除外地企业,实行一种潜规则。在地位上,本土企业高于外地企业,扩大本地企业的竞标优势。一些地方政府还会增加各种无理要求来增加外地建筑企业的费用支出,迫使他们无法参与竞标。
三、加强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效措施
1、合理定价的指导
作为招标方要制定严格的定标原则、报价的评审办法、标价正常的上下浮率,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现实不同情况下必要时可以禁止标价下浮,如果投标单位想要压低标价来获得项目,招标方应该要求投标方提供详细的建造技术,建造价格的计算过程及相关技术材料,然后根据材料研究这个价格可能会对建设工程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而投标公司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保密自己的报价,作为商业机密不能让别的施工单位或他人了解自己的报价信息,避免报价泄露,让别的竞争公司是自己变得被动没有竞争优势。提交报价单要再适合的时间,应该选择中间时间,不能太早也不能太晚。一般情况下可以各项环节都完成之后再送交标价书。
2、规范和强化对专家评审组的管理
在招标管理当中,选择专家进行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在这一环节的选择要尤为慎重。招标方不仅要选择在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和经济等方面有能力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人,更重要的是能熟悉掌握建筑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过程的人才。条件不错的的建设单位可以设计有效的评审库,按照不同的专业和招标内容,设立不同的专家库,并按照招投标的内容选择与之相对的专家参加评审。在评审的过程中,评审专家根据评标方法及各种法定文件,对投标公司的工程设计,工程能力进行自我判断,评标成员不能发表自我具有倾向性、引导性和诱导性的意见,不得干涉其他成员的评审意见,不能组织私下会谈。并构建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监督工作人员的工作,可以有效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及时发现错误,避免失误造成的损失。
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可以完善《招标投标法》,完善招投标相关的回避制度,弥补漏洞,明确禁止有关系网的投标组织与招标单位产生关系,防止私人来往密切,直接干涉或影响招投标正常管理活动。第一,政府部门所属的建筑公司要与政府部门脱离行政管理关系,实行市场经济调节,不得进行有直属关系的政府部门的招标代理活动,不能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防止内部就把项目锁定的行为。第二,有形建筑市场要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有工作人员进行违法操作,不管级别大小,坚决打击,不能手软,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4、避免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每个地方都想保护自己的本土企业而排斥外地企业,不仅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是不符合一个统一国家的团结。除了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口头和思想上自觉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之外,更主要的是国家在法律法规建设上,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中招投标管理标准,禁止地方政府擅自制定符合自己利益的特殊标准,导致不公正对待外地建筑公司,地方政府应该强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努力为招投标活动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条件。
5、发挥机构监管职能,强化监督力度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甚至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以及竣工之后都要依法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建筑行政管理部门在发现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时,要及时地采取相应的措施,改善相关的招投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对违法违规的行为加大惩治的力度,从而在源头上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走向一个正规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同时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当与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合作,将企业的信用纳入工程招投标的管理之中,进一步地规范招投标市场。
结束语
招投标工作是建筑工程开展的第一步,也是保障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步骤。完善建筑工程的招投标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招标项目进行周密的决策研究的水平,健全我国的法律机制,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有效防止不当竞争和腐败问题,促进规范建筑市场规范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岳春私.建筑工程招标制度的优化管理[J].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2011(4)
[2]蒋世军.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发展和趋势[J].中国科技信息.2009(8)
[3]何国安.浅谈建筑工程中的招投标管理[J].中国信息科技.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