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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我国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情况的分析,提出了农作物审定品种退出的几点参考原则:1、时效性:审定品种实施有效期管理,一般可为8年;2、风险性,凡是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或者种性严重退化,不宜在生产上继续使用的品种,应及时退出;3、品种类型,对于鲜食型玉米等,可适当宽松;4、真实性、一致性,假冒伪劣等的来源是否与品种所有者或品种权合法使用者有关,如果该行为是品种权所有人或其合法使用者所为,则该品种可进行强制退出;5、实行制度化,定期进行退出;6、严格市场准入,从源头上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