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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湖南TJ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深入调研,发现作为需求方的农民存在参合积极性不高、保障水平低等问题;作为供给方的乡镇卫生院存在服务能力差、患者满意程度低等问题;作为监管方的县合管办存在筹资困难、运行效率低等问题。需要根据新农合制度的准公共物品属性,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需求方、供给方、监管方等三大利益相关主体的共同努力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