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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社会舆论纷繁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进行。同时,社会大众意见趋于分裂,将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构成较大挑战。疫情危机下,社会意见治理应从三个方面入手,即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规范言论行为,壮大高扬主流思想舆论。在保障言论自由、区别对待不同意见、社会合力治理原则指导下,形成规范社会言论行为以进行“治”、壮大抗疫主流思想舆论以进行“理”的社会意见治理思路,以期较为客观全面地缓解社会疫情意见压力,在社会舆论场域弘扬主旋律,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减少舆情次生危害。
关键词:疫情反思;意见治理;意见表达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729(2020)03-0085-07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对我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对外开放形势均造成较大冲击和影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必须坚决打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疫情斗争既展示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显著制度优势,也暴露出许多不足。”[1]随着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持续推进,某些社会问题社群意见的日益分裂已然成为战“疫”期间影响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也成为检验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积极应对社会舆情、科学治理疫情“疫”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2]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党和人民能否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抗击疫情的伟大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应对和治理疫情危机下部分社会成员意见不同甚至分裂的“软风险”指明了方向,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对于我们早日战胜疫情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一、社会大众对疫情意见的复杂表现
疫情期间,由于个人动机、立场、视野、辨识能力不尽相同,对某一具体问题的观点与情绪也常多样化,社会舆论存在不同趋向的多元化表达。根据疫情期间社会意见性质的不同,整体上可以划分为正向意见与负向意见两大类,社会舆情沿着两种趋势变化发展。
(一)正向意见
正向意见一般是指正确反映疫情现状和存在问题,对于问题解决能够给予建设性意见的舆论观点。虽然社会疫情意见复杂多样,但是正向意见、正能量舆论仍是主流。
第一,积极、健康、向上的观点是舆论的主流,反映了社会大众在困难面前,坚持党的领导、万众一心、凝心聚力,形成战“疫”的强大力量。不少社会民众虽不能亲自前往一线,但心却一直同一线工作者紧密相连。“中国加油!武汉加油!”“致敬一线工作者!”等社会意见对于坚定社会信心,同舟共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针对一些迷信、谣言和消极言论,先进的社会成员积极地进行了澄清、解读和反击,协同国家媒体护佑了社会的正向导向。面对疫情谣言,不少具备专业特长的人士,凭借自身的科学知识与生活经验主动对谣言和消极言论进行了揭露或反驳,其他有较高思想觉悟的群众也适时地进行了舆论助力和正向传播,为疫情期间健康的舆情秩序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负向意见
负向意见是指在疫情舆论复杂的环境中反动的、虚假的和消极的社会观点或情绪反应,是基于某些动机对公众造成误导的负面性信息。负向意见虽然不是舆情的主流,但是其在舆论中的传播力、聚合力、破坏力和影响力却不容忽视。根据“木桶效应”,负向意见是社会意见治理的重点。对当前疫情危机下社会中存在的负向意见进行概括,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一些反华势力的反动意见。例如,2020年2月17日下午,一个名为“微客铁汁5”的微博账号称自己为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员,实名举报武汉病毒研究所所长泄漏病毒。帖子一出,国内哗然,严重影响了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科研工作进程。后经证实,该账号为假冒人员,其来自境外反动网站,目的是为了吸引境内网民关注,给网站“引流”。
第二,个别事件或工作失误引起的不满意见。例如,一篇《新冠肺炎在中国武汉的初期传播动力学》论文中披露的数据,引发社会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否隐瞒疫情的质疑;湖北红十字会个别干部同志的失职行为,导致社会部分公众对公益组织及政府廉洁性产生怀疑。类似不满情绪的积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没有科学依据的不实意见。疫情发生以来,包括吸烟、喝酒、涂抹芝麻油、晒太阳等能够有效防止新冠肺炎感染的谣言不断出现;一句“病毒可通过宠物传播”导致不少地方出现宠物坠亡事件。不少社会公众盲目听信此类谣言,对疫情防控和公众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
第四,自媒體加工的虚假意见。例如,韩国疫情严峻时出现的“韩国人逃难青岛”的话题曾在坊间引起热议,有自媒体宣称中国特别针对韩国人采取防疫措施,引发了部分社会矛盾情绪。对此,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辟谣称,中国一些地方采取的防疫措施并非仅仅针对韩国国民,包括中国国民在内同样需要遵守。
二、疫情期间部分意见失范的成因解释
疫情期间,部分意见失范现象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对其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对打赢疫情防控信息战、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中国社会正处于深度转型期,社会结构存在的问题为疫情意见分裂提供了温床。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加速发展的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哲学原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使社会群体出现分化趋势,社会结构的转变同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转变的不同步性为疫情危机下的社会意见失范埋下了隐患,进而导致在疫情危机下社群意见趋于分裂。 第二,反华势力别有用心地操纵,企图借助谣言制造社会混乱达到抹黑中国、遏制中国的目的。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别有用心之人宣扬中国发展威胁论、国强必霸论。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反华势力借机通过媒体剪辑渲染等手段,误导视听,传播谣言,妄图瓦解国家内部向心力来抹黑、削弱中国的国际力量和国际地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既是疫情防控的病毒战,又是疫情防控的舆论战和心理战,切不可让敌对势力借机造势从而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
第三,个别地方政府官方平台信息发布不够到位,未能完全、及时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关切需求。根据传播学者克罗斯的谣言公式,即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谣言的破坏力既取决于真实信息的透明度,又取决于社会公众的辨识判断能力。根据公式,在疫情危机下,要使事件的模糊性尽量趋近于零,就需要官方及时、充分地发布科学准确的疫情信息。但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地方政府工作的重点在于保障一线防治工作,面对来源广泛的复杂信息,政府在完全确证之前,无法全部立刻给予准确回应,导致社会可靠信息不够充分,从而在社会舆论场域使一些不良媒体趁虚而入,借机发布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舆论环境,这是部分社会疫情意见分裂的原因之一。
第四,部分社会公众缺乏独立判断和理性思考能力,容易成为虚假信息传播的媒介。首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难度及社会压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凭借非典疫情的历史记忆,难免会产生恐慌心理,缺乏理性思考和独立判断,难以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进行舆论“站队”,三人成虎,使虚假信息成为“事实”,从而沦为不良舆论的附庸与帮凶。其次,在舆情空间中,社会公众往往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极易在追求社会正义的过程中造就“多数人的暴政”。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某些看似不够公平的事情,社会公众通常在“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裹挟下,让道德审判取代了理性思考,从而沦为谣言和分裂意见的受害者与施暴者。
第五,部分自媒体或媒体撰稿人在注意力经济语境下,为获取利益,捕风捉影,罔顾事实,制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以此来增加点击浏览量与转发量,制造社会舆论热点。例如,以反映“社会实情”为噱头,对某些社会事件进行“爆料”,利用人民群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煽动社会大众的怜悯、悲愤情绪,此类信息或谣言往往由于引起部分社会情绪的共鸣而被误认为事实真相进行广泛传播,甚至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媒体所利用,作为攻击或抹黑中国抗疫斗争的借口。
总之,在疫情危机下,对社会意见特别是一些针对疫情的失范意见进行治理迫切而必要,有利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与精神支撑。
三、疫情危机下社会意见治理的策略选择
在社会主义中国,社会意见治理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规范言论行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疫情危机下,应当在保障言论自由、区别对待正负向意见、公众与政府合力治理原则的指导下,形成规范言论行为以进行“治”、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以进行“理”的社会意见治理体系。
(一)社会意见治理的指导原则
关于疫情的社会意见治理,切不可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类的临时性治理,而是需要在一定思想准则的指导下进行科学治理。根据社会意见治理的自身属性与时代特点,系统的社会意见治理须立足于前提、内容、主体三方面进行全面治理。
1.意见治理前提:保障言论自由
必须明确一点,疫情期间,对社会意见进行治理,并非限制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恰恰相反,社会意见治理正是以保障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为前提,这是社会意见治理的前提与总体原则。
第一,社会公众言论自由是我国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对某一社会问题运用多样化语言形式,根据自身意愿自由表达观点、意见。行使权利无须经过政府同意或审核,但需对自身言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疫情危机下,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第二,公民言论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的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3]充分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疫情危机下,通过言论自由,公民可以影响政府抗疫战役决策,使决策更好地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利于决策实行。
第三,社会意见表达自由是去中心化表达结构的必然要求。随着自媒体的发展,社会意见表达结构从中心—边缘结构向去中心化结构转变,官方媒体不再是唯一的意见发布者。特别是在突发疫情危机的情况下,由于社会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对疫情现状、抗疫决策等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度大大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权利得不到保障,言論自由处于被排斥和压抑的状态,久而久之,被压抑的情绪可能集中爆发,极易导致社会意见的非中心化表达,甚至是反中心化表达,导致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见逐渐失去根基,进而导致社会混乱。所以,疫情危机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更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保障民众言论自由,听取民意,以更好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意见治理内容:正向意见与负向意见区别对待
“治理”包括“治”和“理”双重内涵。在保障社会大众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对社会意见进行“治”,就是监督、规范、整顿、惩处社会负向意见;对社会意见进行“理”,就是理顺、宣传、引导、赞扬社会正向意见。当前,从抗疫战役大局以及社会安全稳定全局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对于虚假的、有害的、反动的以及过分消极的社会意见,需要“治”,对其进行抵制、管控、规范、强化自律以净化社会舆论环境;另一方面,对于健康、积极的社会意见,需要“理”,使之形成正向合力;对失之偏颇的意见需要导,使之符合基本的主流意识形态。总之,社会意见治理的内涵就是治和理的双向用力和两手统筹。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社会意见治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政府对社会意见的管控与限制,恰恰相反,是以充分保障社会公众言论自由为前提的。社会意见、舆情作为社会公众心理活动的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群众关切,对于社会不同意见不能“一刀切”。社会意见治理并非堵住社会公众的嘴,对社会不同意见绝对禁言,而是要根据社会意见的性质分类处理。对于威胁社会稳定的不实舆论要依法惩处,因其他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偏颇意见要进行疏导教育,体现正能量的社会意见要给予支持肯定。对虚假错误的意见舆论进行规范时,也要坚持刚柔并济的举措。既要坚持抵制的态度,又不能一味封堵,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正面回应,以正视听。社会意见治理的目的是通过正面回应和规范失范意见,弘扬社会主流意见,净化舆论环境,在社会上形成一股话语向心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3.意见治理主体:社会大众与政府部门合力治理
由于社会意见是官民沟通交流的媒介之一,社会意见表达是社会大众(包括社会个人和社会媒体)与政府部门(包括官方媒体和政府监管部门)多元互动的过程。因此,对于当前的疫情意见治理,也需要社会大众与政府部门合力治理。
第一,合力治理的理论逻辑是社会协同互动。社会协同互动理论强调,社会是由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政府、市场、群众、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构成的系统,各社会行为主体协同互动维持社会系统的稳定发展。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强调多元力量的共同治理,而不是单一力量的全方位治理。[4]在疫情危机下,为缓解社会意见分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利影响,需要群众、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对社会意见进行协同治理。
第二,合力治理的现实逻辑是社会意见表达结构的变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意见表达结构由中心—边缘结构逐渐向去中心化的结构发展。在去中心化的社会意见表达结构中,人人均有机会成为某一社会意见的中心。所以,社会意见治理要改变传统意义上由政府单方治理的思维,转向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治理,实现社会意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基于多元合作与政府有效整合的现代公共治理是现代公共理性的必然要求。[5]疫情危机下,社会意见治理更离不开政府的规范与引导,离不开社会媒体和公众的自律。社会媒体和公众作为社会舆论的大众力量,在舆论民主的社会背景下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对于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具有重要作用。
(二)社会意见治理的具体路径
疫情危机下,对社会意见进行有效治理,是一项整体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治”和“理”两个方面具体落实。
1.社会意见治理之“治”:规范言论行为
规范是指对超出规则、界限的言行进行约束、调整,使其符合社会的规定和标准。疫情危机下,对于社会失范意见,需要对其进行规范,以符合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于社会失范言行的规制,是在保障相关当事人言论自由的前提条件下,政府运用硬约束力,群众、媒体运用软约束力多重措施使其言论回到正确轨道,维护社会舆论空间的正常秩序。
(1)相关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社会“疫”见
鄧小平同志曾指出,“无论在理论界或文艺界,主流还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搞精神污染的人只是少数。问题是对这少数人的错误言行缺乏有力的批评和必要的制止措施。”[6](P147)目前舆论空间中的社会意见亦是如此。对于错误言论除了一般性的批评教育之外,法律手段是社会意见矫正的最后也是最有力的手段。2020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指出,“要加强网络媒体管控,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对借机造谣滋事的,要依法打击处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言行,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疫情期间滥用言论自由权利甚至借机造谣滋事的现象,相关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及时、准确和公正地予以处理,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治理功能,维护舆论空间秩序。一方面,要对公民言论进行规范。法律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公民滥用权利的制约。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需要在权利与法律界限之间找到基本的平衡点。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为主体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超越了法律界限,滥用了法律权利,就失去了该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在第五十一条又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另一方面,要对媒体言论进行规范。在自媒体时代,网络平台数量多,意见杂。特别是疫情期间,很多关于疫情的不实信息和谣言往往都是从一些自媒体平台或媒体撰稿人那里传播出去的,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对自媒体意见的检查审核力度,提高社会意见进入公众视域的准入标准。对于不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或是有可能在社会上产生一定消极影响的媒体言论,对制造、传播、宣传不良意见的媒体撰稿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整治规范。
总之,在切实推进社会意见治理现代化、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的进程中,法律是规范民众言行的硬约束,法治是捍卫舆论话语权的基石。
(2)公民加强道德自律,合理行使言论自由权利
规范言论行为,单纯依靠法律规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如《论语·为政》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疫情危机下,对社会失范意见进行治理,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惩处,更重要的是民众从内在加强道德自律,从源头上解决社会意见失范问题。
公民加强道德自律,并非放弃言论自由权利,而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对于未得到权威确证、自身又没有充分把握的信息与意见应当审慎表达。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关系重大,公民在对此问题进行言论表达时必须注意方式方法,绝不能任意妄为。尤其在网络空间,要注意意见的影响范围与社会效果。与线下传播相比,社会意见的线上传播具有影响范围广、社会反响大、难以掌控的特点,尤其是负向言论在网络空间更易得到发酵与传播。这就要求社会意见在网络空间表达时,要注意影响范围,注意言论的内容与表达方式,必要时也要对自身的言论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克制。当意识到自己消极情绪过多时,公民可通过自我抽离(Self-distanced)的方式予以调节,即个体从当时情境中抽离出来,以旁观者的视角对自己及情境进行客观分析。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运用自我抽离的方式正确看待社会事件,对形成正确认知、作出正确决策、调节个人情绪等具有重要作用。在疫情暴发的非常时期,对公民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是法治和国家利益的需要。 (3)媒体提升整体素质,做好社会信息“把关人”
媒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子系统,担负着搜集、整理、宣传信息的社会功能与责任。媒体存在的理想状态是以官方主流意见为引领,以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为目的,客观、真实、全面、公正地反映事件的真相与本质。但在注意力经济语境下,不少自媒体和媒体撰稿人极易忘记自己的初心与使命,发布的信息容易扰乱社会舆论、分裂社会意见。
疫情危机下,整顿媒体队伍是规范社会意见的重要抓手与切入点。根据库尔特·卢因的把关人理论,媒体在进行信息宣传时不可避免地会站在自身立场与视角对信息进行过滤、筛选,在信息的客观性、专业和市场标准、媒介组织的立场方针三大标准下对信息进行“把关”。由于传播媒介的立场、方针不尽相同,传播的信息并非纯粹的客观公正。因此,一方面,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支持媒体多样化;另一方面,要完善媒体把关标准,将传递真实信息、坚持主流思想、服务社会群众纳入把关标准,在信息源头与传播中介方面规范社会言论。相关从业者与业余爱好者要培养自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提升思想觉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组织行为规范。在职业道德与利润效益的平衡中坚持正确的方向,对于不符合实际且违背人民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言论要坚决抵制。
总之,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运用法律与道德双重手段对社会意见进行规范。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法规硬约束力规制下,个体与媒体都应当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合理合法地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加强自律是减少权利滥用的有效途径,更是国民素质与责任担当的体现。在对社会正义事业充满激情的同时,多一分理性与责任,不制造、不传播、不轻信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言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2.社会意见治理之“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主流思想舆论是指在社会中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可和接受的,在社会舆论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思想舆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国社会主流思想舆论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有利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胜利的舆论、意见,具体表现为党群同心、学习先锋、遵纪守法、共克时艰等思想舆论。
第一,要发挥官方媒体的作用,引导抗疫主流思想舆论。官方媒体作为社会媒体的标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于揭露和纠正社会虚假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走向、安定民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美国学者德弗勒(Melvin Lawrence DeFleur)的媒介依赖理论,社会受众通过大众传媒获得满足或达成一定目标时,如果受众缺乏其他代替性的资源或方式,就会对大众传媒产生依赖。社会动荡程度越大,受众依赖程度越深。疫情危机下,对社会意见民众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相信官方信息,一种是相信社会评论。在面对突发疫情这类危及自身安全的公共事件舆情时,民众自身趋利避害的心理会促使其在第一时间根据现有信息作出判断。因此,一旦官方媒体缺位,未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民众就会在个人心理的驱动下选择相信社会评论,对其所表达的内容不辨真伪地全盘接受。因此,在进行社会意见治理时,政府官方媒体既要对社会意见进行“破”,即面对社会谣言等虚假信息,官方媒体要秉持实事求是与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破除和惩处,又要积极对社会意见进行“立”,即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态势要及时、如实通告,公开发布准确信息,减少社会自媒体趁机作乱的机会;同时,对于体现社会正能量的舆论意见,要运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宣传与引导,“读者在哪里,受众在哪里,宣传报道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要放在哪里”[7],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与公信力,以牢牢把握在社会舆论大环境中的话语领导权与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
第二,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宣传抗疫主流思想舆论。意见领袖不同于所谓的网络大V,是指人民群众中较早或较多接触真实信息的人,因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综合能力,其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被公众广泛接受与认可。在社会舆论环境中,意见领袖主要发挥传递信息给周围普通受众,解读、评价相关信息意见的作用,对普通受众的言行产生导向影响。由于意见领袖在一定范围内社会认可度高,与其他媒介相比,意见领袖的人际影响效果更加显著。例如,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钟南山院士因其敢講真话、一心为民,83岁高龄依旧奋战在抗疫一线,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誉,成为全国人民的意见领袖。“听钟南山的话”“钟南山让什么时候动我就什么时候动”是人民的心声,事实证明钟南山院士的意见对疫情防控产生了极大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社会群体中具有睿智眼光、较强社会责任感且拥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要充分发挥其意见领袖的作用,积极向大众宣传抗疫主流思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民众存在的疑惑给予解答、提出建议,发挥好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交流的纽带作用。
第三,发挥社会媒体的作用,与主流思想舆论同频共振。随着全媒体的发展,社会媒体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日渐增大,壮大社会主流思想舆论,社会媒体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全媒体时代,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推进主流媒体与商业平台、专业性媒体与大众化媒体融合发展。商业平台与大众化媒体要为主流媒体和专业性媒体提供支持与补充,在官方媒体的引领下弘扬社会正向意见与主旋律。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模范榜样,他们的言行与精神是抗疫主流思想舆论的核心与灵魂。社会媒体应提高舆论宣传站位,辅助主流媒体讲好中国抗疫故事。对抗疫先进人物的事迹与精神进行大力宣传弘扬,呼吁社会大众见贤思齐。通过社会大众媒体的宣传弘扬,在全社会形成正能量的舆论场,激发社会民众抗疫热情,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氛围,为解决疫情危机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环境。
结 语
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意见治理。疫情危机下,对疫情意见进行治理不仅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现实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病毒固然可怕,与病毒同样可怕的是对一些具体问题社会意见的过度分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社会意见分裂的蝴蝶效应不容忽视,亟须整体性的社会治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不要以为有一点精神污染不算什么,值不得大惊小怪。有的现象可能短期内看不出多大坏处。但是如果我们不及时注意和采取坚定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任其自由泛滥,就会影响更多的人走上邪路,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6](P148)对疫情中表现出的复杂意见进行科学治理,迫切而必要。从社会意见治理的本义出发,在保障社会言论自由的前提下,通过对社会意见区别对待,合力治理,规范言论行为以进行“治”,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以进行“理”,引领抗疫话语总基调,使代表正能量的主流意见以绝对优势压倒社会失范出格意见,净化舆论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健康的舆论生态,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參考文献:
[1] 习近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N].人民日报,2020-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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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2.
[7] 习近平在视察解放军报社时强调 坚持军报姓党坚持 强军为本坚持创新为要 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思 想舆论支持[N].人民日报,2015-12-27(1).
Introspection of Public Opinion Management under the Pandemic Crisis
GAO De-sheng,QU Peng-fang
(School of Marxism,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00,China)
Abstract:Since the outbreak of COVID-19,public opinion has been complicated,which has affected the progress of pan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o a certain extent. At the same time,the opinions of the general public tend to split,which will pose a great challenge to China’s system and capacity of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Under the pandemic crisis,social opinion management should be started from three aspects,that is,to protect citizens’freedom of expression,regulate speech behavior,and promote mainstream ideas.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principles of guaranteeing freedom of speech,treating different opinions differently and governing the society jointly,we should form an approach to manage social opinion by regulating social speech behavior to standardize and advocating main anti-pandemic thought to guide,in order to objectively and comprehensively alleviate the pressure of opinion on social pandemic situation,promote the main theme in the field of social public opinion,provide a good public opinion environment for winning the pan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and reduce the secondary harm of public opinion.
Key Words:introspection of pandemic ;opinion management;opinion expression
关键词:疫情反思;意见治理;意见表达
中图分类号:G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729(2020)03-0085-07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对我国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和对外开放形势均造成较大冲击和影响,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必须坚决打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疫情斗争既展示了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显著制度优势,也暴露出许多不足。”[1]随着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持续推进,某些社会问题社群意见的日益分裂已然成为战“疫”期间影响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也成为检验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积极应对社会舆情、科学治理疫情“疫”见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保障。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统筹网上网下、国内国际、大事小事,更好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2]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到党和人民能否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取得抗击疫情的伟大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应对和治理疫情危机下部分社会成员意见不同甚至分裂的“软风险”指明了方向,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对于我们早日战胜疫情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
一、社会大众对疫情意见的复杂表现
疫情期间,由于个人动机、立场、视野、辨识能力不尽相同,对某一具体问题的观点与情绪也常多样化,社会舆论存在不同趋向的多元化表达。根据疫情期间社会意见性质的不同,整体上可以划分为正向意见与负向意见两大类,社会舆情沿着两种趋势变化发展。
(一)正向意见
正向意见一般是指正确反映疫情现状和存在问题,对于问题解决能够给予建设性意见的舆论观点。虽然社会疫情意见复杂多样,但是正向意见、正能量舆论仍是主流。
第一,积极、健康、向上的观点是舆论的主流,反映了社会大众在困难面前,坚持党的领导、万众一心、凝心聚力,形成战“疫”的强大力量。不少社会民众虽不能亲自前往一线,但心却一直同一线工作者紧密相连。“中国加油!武汉加油!”“致敬一线工作者!”等社会意见对于坚定社会信心,同舟共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针对一些迷信、谣言和消极言论,先进的社会成员积极地进行了澄清、解读和反击,协同国家媒体护佑了社会的正向导向。面对疫情谣言,不少具备专业特长的人士,凭借自身的科学知识与生活经验主动对谣言和消极言论进行了揭露或反驳,其他有较高思想觉悟的群众也适时地进行了舆论助力和正向传播,为疫情期间健康的舆情秩序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负向意见
负向意见是指在疫情舆论复杂的环境中反动的、虚假的和消极的社会观点或情绪反应,是基于某些动机对公众造成误导的负面性信息。负向意见虽然不是舆情的主流,但是其在舆论中的传播力、聚合力、破坏力和影响力却不容忽视。根据“木桶效应”,负向意见是社会意见治理的重点。对当前疫情危机下社会中存在的负向意见进行概括,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一些反华势力的反动意见。例如,2020年2月17日下午,一个名为“微客铁汁5”的微博账号称自己为武汉病毒研究所研究员,实名举报武汉病毒研究所所长泄漏病毒。帖子一出,国内哗然,严重影响了武汉病毒研究所的科研工作进程。后经证实,该账号为假冒人员,其来自境外反动网站,目的是为了吸引境内网民关注,给网站“引流”。
第二,个别事件或工作失误引起的不满意见。例如,一篇《新冠肺炎在中国武汉的初期传播动力学》论文中披露的数据,引发社会对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否隐瞒疫情的质疑;湖北红十字会个别干部同志的失职行为,导致社会部分公众对公益组织及政府廉洁性产生怀疑。类似不满情绪的积累,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没有科学依据的不实意见。疫情发生以来,包括吸烟、喝酒、涂抹芝麻油、晒太阳等能够有效防止新冠肺炎感染的谣言不断出现;一句“病毒可通过宠物传播”导致不少地方出现宠物坠亡事件。不少社会公众盲目听信此类谣言,对疫情防控和公众生活产生了不良影响。
第四,自媒體加工的虚假意见。例如,韩国疫情严峻时出现的“韩国人逃难青岛”的话题曾在坊间引起热议,有自媒体宣称中国特别针对韩国人采取防疫措施,引发了部分社会矛盾情绪。对此,中国驻韩国大使邢海明辟谣称,中国一些地方采取的防疫措施并非仅仅针对韩国国民,包括中国国民在内同样需要遵守。
二、疫情期间部分意见失范的成因解释
疫情期间,部分意见失范现象对疫情防控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对其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对打赢疫情防控信息战、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中国社会正处于深度转型期,社会结构存在的问题为疫情意见分裂提供了温床。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加速发展的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是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根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哲学原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使社会群体出现分化趋势,社会结构的转变同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转变的不同步性为疫情危机下的社会意见失范埋下了隐患,进而导致在疫情危机下社群意见趋于分裂。 第二,反华势力别有用心地操纵,企图借助谣言制造社会混乱达到抹黑中国、遏制中国的目的。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别有用心之人宣扬中国发展威胁论、国强必霸论。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反华势力借机通过媒体剪辑渲染等手段,误导视听,传播谣言,妄图瓦解国家内部向心力来抹黑、削弱中国的国际力量和国际地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既是疫情防控的病毒战,又是疫情防控的舆论战和心理战,切不可让敌对势力借机造势从而达到不战而胜的目的。
第三,个别地方政府官方平台信息发布不够到位,未能完全、及时地满足社会公众的关切需求。根据传播学者克罗斯的谣言公式,即谣言=(事件的)重要性×(事件的)模糊性÷公众批判能力,谣言的破坏力既取决于真实信息的透明度,又取决于社会公众的辨识判断能力。根据公式,在疫情危机下,要使事件的模糊性尽量趋近于零,就需要官方及时、充分地发布科学准确的疫情信息。但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地方政府工作的重点在于保障一线防治工作,面对来源广泛的复杂信息,政府在完全确证之前,无法全部立刻给予准确回应,导致社会可靠信息不够充分,从而在社会舆论场域使一些不良媒体趁虚而入,借机发布虚假信息,扰乱了社会舆论环境,这是部分社会疫情意见分裂的原因之一。
第四,部分社会公众缺乏独立判断和理性思考能力,容易成为虚假信息传播的媒介。首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难度及社会压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凭借非典疫情的历史记忆,难免会产生恐慌心理,缺乏理性思考和独立判断,难以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进行舆论“站队”,三人成虎,使虚假信息成为“事实”,从而沦为不良舆论的附庸与帮凶。其次,在舆情空间中,社会公众往往激情有余而理性不足,极易在追求社会正义的过程中造就“多数人的暴政”。对于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某些看似不够公平的事情,社会公众通常在“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的裹挟下,让道德审判取代了理性思考,从而沦为谣言和分裂意见的受害者与施暴者。
第五,部分自媒体或媒体撰稿人在注意力经济语境下,为获取利益,捕风捉影,罔顾事实,制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以此来增加点击浏览量与转发量,制造社会舆论热点。例如,以反映“社会实情”为噱头,对某些社会事件进行“爆料”,利用人民群众的同情心和正义感,煽动社会大众的怜悯、悲愤情绪,此类信息或谣言往往由于引起部分社会情绪的共鸣而被误认为事实真相进行广泛传播,甚至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媒体所利用,作为攻击或抹黑中国抗疫斗争的借口。
总之,在疫情危机下,对社会意见特别是一些针对疫情的失范意见进行治理迫切而必要,有利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与精神支撑。
三、疫情危机下社会意见治理的策略选择
在社会主义中国,社会意见治理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言论自由,规范言论行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疫情危机下,应当在保障言论自由、区别对待正负向意见、公众与政府合力治理原则的指导下,形成规范言论行为以进行“治”、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以进行“理”的社会意见治理体系。
(一)社会意见治理的指导原则
关于疫情的社会意见治理,切不可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之类的临时性治理,而是需要在一定思想准则的指导下进行科学治理。根据社会意见治理的自身属性与时代特点,系统的社会意见治理须立足于前提、内容、主体三方面进行全面治理。
1.意见治理前提:保障言论自由
必须明确一点,疫情期间,对社会意见进行治理,并非限制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恰恰相反,社会意见治理正是以保障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为前提,这是社会意见治理的前提与总体原则。
第一,社会公众言论自由是我国法律赋予的基本权利。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对某一社会问题运用多样化语言形式,根据自身意愿自由表达观点、意见。行使权利无须经过政府同意或审核,但需对自身言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疫情危机下,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第二,公民言论自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优势的关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3]充分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疫情危机下,通过言论自由,公民可以影响政府抗疫战役决策,使决策更好地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利于决策实行。
第三,社会意见表达自由是去中心化表达结构的必然要求。随着自媒体的发展,社会意见表达结构从中心—边缘结构向去中心化结构转变,官方媒体不再是唯一的意见发布者。特别是在突发疫情危机的情况下,由于社会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人们对疫情现状、抗疫决策等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度大大提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社会公众的言论自由权利得不到保障,言論自由处于被排斥和压抑的状态,久而久之,被压抑的情绪可能集中爆发,极易导致社会意见的非中心化表达,甚至是反中心化表达,导致党和国家的主流意见逐渐失去根基,进而导致社会混乱。所以,疫情危机下,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更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保障民众言论自由,听取民意,以更好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意见治理内容:正向意见与负向意见区别对待
“治理”包括“治”和“理”双重内涵。在保障社会大众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对社会意见进行“治”,就是监督、规范、整顿、惩处社会负向意见;对社会意见进行“理”,就是理顺、宣传、引导、赞扬社会正向意见。当前,从抗疫战役大局以及社会安全稳定全局的角度出发,一方面,对于虚假的、有害的、反动的以及过分消极的社会意见,需要“治”,对其进行抵制、管控、规范、强化自律以净化社会舆论环境;另一方面,对于健康、积极的社会意见,需要“理”,使之形成正向合力;对失之偏颇的意见需要导,使之符合基本的主流意识形态。总之,社会意见治理的内涵就是治和理的双向用力和两手统筹。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社会意见治理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政府对社会意见的管控与限制,恰恰相反,是以充分保障社会公众言论自由为前提的。社会意见、舆情作为社会公众心理活动的反映,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群众关切,对于社会不同意见不能“一刀切”。社会意见治理并非堵住社会公众的嘴,对社会不同意见绝对禁言,而是要根据社会意见的性质分类处理。对于威胁社会稳定的不实舆论要依法惩处,因其他因素影响而形成的偏颇意见要进行疏导教育,体现正能量的社会意见要给予支持肯定。对虚假错误的意见舆论进行规范时,也要坚持刚柔并济的举措。既要坚持抵制的态度,又不能一味封堵,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正面回应,以正视听。社会意见治理的目的是通过正面回应和规范失范意见,弘扬社会主流意见,净化舆论环境,在社会上形成一股话语向心力,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3.意见治理主体:社会大众与政府部门合力治理
由于社会意见是官民沟通交流的媒介之一,社会意见表达是社会大众(包括社会个人和社会媒体)与政府部门(包括官方媒体和政府监管部门)多元互动的过程。因此,对于当前的疫情意见治理,也需要社会大众与政府部门合力治理。
第一,合力治理的理论逻辑是社会协同互动。社会协同互动理论强调,社会是由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政府、市场、群众、媒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构成的系统,各社会行为主体协同互动维持社会系统的稳定发展。社会治理的核心理念,是强调多元力量的共同治理,而不是单一力量的全方位治理。[4]在疫情危机下,为缓解社会意见分裂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不利影响,需要群众、媒体、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对社会意见进行协同治理。
第二,合力治理的现实逻辑是社会意见表达结构的变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社会意见表达结构由中心—边缘结构逐渐向去中心化的结构发展。在去中心化的社会意见表达结构中,人人均有机会成为某一社会意见的中心。所以,社会意见治理要改变传统意义上由政府单方治理的思维,转向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治理,实现社会意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基于多元合作与政府有效整合的现代公共治理是现代公共理性的必然要求。[5]疫情危机下,社会意见治理更离不开政府的规范与引导,离不开社会媒体和公众的自律。社会媒体和公众作为社会舆论的大众力量,在舆论民主的社会背景下正确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对于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具有重要作用。
(二)社会意见治理的具体路径
疫情危机下,对社会意见进行有效治理,是一项整体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从“治”和“理”两个方面具体落实。
1.社会意见治理之“治”:规范言论行为
规范是指对超出规则、界限的言行进行约束、调整,使其符合社会的规定和标准。疫情危机下,对于社会失范意见,需要对其进行规范,以符合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于社会失范言行的规制,是在保障相关当事人言论自由的前提条件下,政府运用硬约束力,群众、媒体运用软约束力多重措施使其言论回到正确轨道,维护社会舆论空间的正常秩序。
(1)相关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社会“疫”见
鄧小平同志曾指出,“无论在理论界或文艺界,主流还是好的或比较好的,搞精神污染的人只是少数。问题是对这少数人的错误言行缺乏有力的批评和必要的制止措施。”[6](P147)目前舆论空间中的社会意见亦是如此。对于错误言论除了一般性的批评教育之外,法律手段是社会意见矫正的最后也是最有力的手段。2020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指出,“要加强网络媒体管控,推动落实主体责任、主管责任、监管责任,对借机造谣滋事的,要依法打击处理。”[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言行,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对于疫情期间滥用言论自由权利甚至借机造谣滋事的现象,相关执法和司法部门要及时、准确和公正地予以处理,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治理功能,维护舆论空间秩序。一方面,要对公民言论进行规范。法律是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同时也是对公民滥用权利的制约。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时需要在权利与法律界限之间找到基本的平衡点。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为主体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超越了法律界限,滥用了法律权利,就失去了该项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在第五十一条又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另一方面,要对媒体言论进行规范。在自媒体时代,网络平台数量多,意见杂。特别是疫情期间,很多关于疫情的不实信息和谣言往往都是从一些自媒体平台或媒体撰稿人那里传播出去的,对此,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大对自媒体意见的检查审核力度,提高社会意见进入公众视域的准入标准。对于不符合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或是有可能在社会上产生一定消极影响的媒体言论,对制造、传播、宣传不良意见的媒体撰稿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整治规范。
总之,在切实推进社会意见治理现代化、打赢疫情防控舆论战的进程中,法律是规范民众言行的硬约束,法治是捍卫舆论话语权的基石。
(2)公民加强道德自律,合理行使言论自由权利
规范言论行为,单纯依靠法律规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如《论语·为政》所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疫情危机下,对社会失范意见进行治理,不能仅仅依靠法律惩处,更重要的是民众从内在加强道德自律,从源头上解决社会意见失范问题。
公民加强道德自律,并非放弃言论自由权利,而是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同时,对于未得到权威确证、自身又没有充分把握的信息与意见应当审慎表达。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关系重大,公民在对此问题进行言论表达时必须注意方式方法,绝不能任意妄为。尤其在网络空间,要注意意见的影响范围与社会效果。与线下传播相比,社会意见的线上传播具有影响范围广、社会反响大、难以掌控的特点,尤其是负向言论在网络空间更易得到发酵与传播。这就要求社会意见在网络空间表达时,要注意影响范围,注意言论的内容与表达方式,必要时也要对自身的言论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克制。当意识到自己消极情绪过多时,公民可通过自我抽离(Self-distanced)的方式予以调节,即个体从当时情境中抽离出来,以旁观者的视角对自己及情境进行客观分析。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运用自我抽离的方式正确看待社会事件,对形成正确认知、作出正确决策、调节个人情绪等具有重要作用。在疫情暴发的非常时期,对公民权利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是法治和国家利益的需要。 (3)媒体提升整体素质,做好社会信息“把关人”
媒体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子系统,担负着搜集、整理、宣传信息的社会功能与责任。媒体存在的理想状态是以官方主流意见为引领,以服务最广大人民群众为目的,客观、真实、全面、公正地反映事件的真相与本质。但在注意力经济语境下,不少自媒体和媒体撰稿人极易忘记自己的初心与使命,发布的信息容易扰乱社会舆论、分裂社会意见。
疫情危机下,整顿媒体队伍是规范社会意见的重要抓手与切入点。根据库尔特·卢因的把关人理论,媒体在进行信息宣传时不可避免地会站在自身立场与视角对信息进行过滤、筛选,在信息的客观性、专业和市场标准、媒介组织的立场方针三大标准下对信息进行“把关”。由于传播媒介的立场、方针不尽相同,传播的信息并非纯粹的客观公正。因此,一方面,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支持媒体多样化;另一方面,要完善媒体把关标准,将传递真实信息、坚持主流思想、服务社会群众纳入把关标准,在信息源头与传播中介方面规范社会言论。相关从业者与业余爱好者要培养自身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不断提升思想觉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组织行为规范。在职业道德与利润效益的平衡中坚持正确的方向,对于不符合实际且违背人民利益与社会利益的言论要坚决抵制。
总之,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运用法律与道德双重手段对社会意见进行规范。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运用法律法规硬约束力规制下,个体与媒体都应当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合理合法地行使言论自由权利。加强自律是减少权利滥用的有效途径,更是国民素质与责任担当的体现。在对社会正义事业充满激情的同时,多一分理性与责任,不制造、不传播、不轻信不利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言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良好舆论环境。
2.社会意见治理之“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主流思想舆论是指在社会中被绝大多数人所认可和接受的,在社会舆论中居于主导地位的思想舆论。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国社会主流思想舆论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有利于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胜利的舆论、意见,具体表现为党群同心、学习先锋、遵纪守法、共克时艰等思想舆论。
第一,要发挥官方媒体的作用,引导抗疫主流思想舆论。官方媒体作为社会媒体的标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对于揭露和纠正社会虚假信息、引导社会舆论走向、安定民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根据美国学者德弗勒(Melvin Lawrence DeFleur)的媒介依赖理论,社会受众通过大众传媒获得满足或达成一定目标时,如果受众缺乏其他代替性的资源或方式,就会对大众传媒产生依赖。社会动荡程度越大,受众依赖程度越深。疫情危机下,对社会意见民众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相信官方信息,一种是相信社会评论。在面对突发疫情这类危及自身安全的公共事件舆情时,民众自身趋利避害的心理会促使其在第一时间根据现有信息作出判断。因此,一旦官方媒体缺位,未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民众就会在个人心理的驱动下选择相信社会评论,对其所表达的内容不辨真伪地全盘接受。因此,在进行社会意见治理时,政府官方媒体既要对社会意见进行“破”,即面对社会谣言等虚假信息,官方媒体要秉持实事求是与违法必究的原则,坚决破除和惩处,又要积极对社会意见进行“立”,即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态势要及时、如实通告,公开发布准确信息,减少社会自媒体趁机作乱的机会;同时,对于体现社会正能量的舆论意见,要运用多样化的方式进行宣传与引导,“读者在哪里,受众在哪里,宣传报道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要放在哪里”[7],提高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与公信力,以牢牢把握在社会舆论大环境中的话语领导权与舆论战场上的主动权。
第二,发挥意见领袖的作用,宣传抗疫主流思想舆论。意见领袖不同于所谓的网络大V,是指人民群众中较早或较多接触真实信息的人,因其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综合能力,其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被公众广泛接受与认可。在社会舆论环境中,意见领袖主要发挥传递信息给周围普通受众,解读、评价相关信息意见的作用,对普通受众的言行产生导向影响。由于意见领袖在一定范围内社会认可度高,与其他媒介相比,意见领袖的人际影响效果更加显著。例如,在此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钟南山院士因其敢講真话、一心为民,83岁高龄依旧奋战在抗疫一线,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赞誉,成为全国人民的意见领袖。“听钟南山的话”“钟南山让什么时候动我就什么时候动”是人民的心声,事实证明钟南山院士的意见对疫情防控产生了极大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社会群体中具有睿智眼光、较强社会责任感且拥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要充分发挥其意见领袖的作用,积极向大众宣传抗疫主流思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民众存在的疑惑给予解答、提出建议,发挥好政府与民众之间信息交流的纽带作用。
第三,发挥社会媒体的作用,与主流思想舆论同频共振。随着全媒体的发展,社会媒体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日渐增大,壮大社会主流思想舆论,社会媒体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全媒体时代,挑战与机遇并存。要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推进主流媒体与商业平台、专业性媒体与大众化媒体融合发展。商业平台与大众化媒体要为主流媒体和专业性媒体提供支持与补充,在官方媒体的引领下弘扬社会正向意见与主旋律。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模范榜样,他们的言行与精神是抗疫主流思想舆论的核心与灵魂。社会媒体应提高舆论宣传站位,辅助主流媒体讲好中国抗疫故事。对抗疫先进人物的事迹与精神进行大力宣传弘扬,呼吁社会大众见贤思齐。通过社会大众媒体的宣传弘扬,在全社会形成正能量的舆论场,激发社会民众抗疫热情,营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氛围,为解决疫情危机提供精神动力和良好舆论环境。
结 语
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是社会意见治理。疫情危机下,对疫情意见进行治理不仅是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现实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病毒固然可怕,与病毒同样可怕的是对一些具体问题社会意见的过度分裂。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社会意见分裂的蝴蝶效应不容忽视,亟须整体性的社会治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不要以为有一点精神污染不算什么,值不得大惊小怪。有的现象可能短期内看不出多大坏处。但是如果我们不及时注意和采取坚定的措施加以制止,而任其自由泛滥,就会影响更多的人走上邪路,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6](P148)对疫情中表现出的复杂意见进行科学治理,迫切而必要。从社会意见治理的本义出发,在保障社会言论自由的前提下,通过对社会意见区别对待,合力治理,规范言论行为以进行“治”,壮大主流思想舆论以进行“理”,引领抗疫话语总基调,使代表正能量的主流意见以绝对优势压倒社会失范出格意见,净化舆论环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健康的舆论生态,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參考文献:
[1] 习近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N].人民日报,2020-02-12(1).
[2]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J].求是,2020(4):4-12.
[3]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京举行[N].人民日报,2019- 11-01(1).
[4] 张涛甫.寻找社会治理与舆论治理的最佳切口[J].人民 论坛·学术前沿,2016(5):35-39+63.
[5] 史云贵.中国社会群体性突发事件有效治理的理性路 径论析——一种基于公共理性的研究视角[J].社会科 学,2010(1):3-10.
[6]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论述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2.
[7] 习近平在视察解放军报社时强调 坚持军报姓党坚持 强军为本坚持创新为要 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思 想舆论支持[N].人民日报,2015-12-27(1).
Introspection of Public Opinion Management under the Pandemic Crisis
GAO De-sheng,QU Peng-fang
(School of Marxism,Jilin University,Changchun 130000,China)
Abstract:Since the outbreak of COVID-19,public opinion has been complicated,which has affected the progress of pan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o a certain extent. At the same time,the opinions of the general public tend to split,which will pose a great challenge to China’s system and capacity of 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Under the pandemic crisis,social opinion management should be started from three aspects,that is,to protect citizens’freedom of expression,regulate speech behavior,and promote mainstream ideas.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principles of guaranteeing freedom of speech,treating different opinions differently and governing the society jointly,we should form an approach to manage social opinion by regulating social speech behavior to standardize and advocating main anti-pandemic thought to guide,in order to objectively and comprehensively alleviate the pressure of opinion on social pandemic situation,promote the main theme in the field of social public opinion,provide a good public opinion environment for winning the pandemic prevention and control,and reduce the secondary harm of public opinion.
Key Words:introspection of pandemic ;opinion management;opinion expre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