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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一直缺乏信用增级机制方面的法律,这主要因为监管者不想过多干预市场的考虑。但由于串谋与道德风险、信用评级的不完善以及风险的累积,会产生诸多隐患。在法律建构上应化分为内部和外部两重机制。内部增信包括结构化分层,基础资产超额担保和现金担保。外部增信分为效力稳定的担保和效力待定的担保。两重担保机制之间优劣互补,应当注意协同发力,增强增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