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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途径。本文在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必要性的基础上,着重对泰安当前存在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问题进行探析,提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关键词】农民 合作经济 机制建设
一、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状况分析
1.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近年来,泰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10年全市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690个,入户社员24万户,带动农民46万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达到813家。
1.1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合作社作为“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链条的中间环节,既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又减少了企业与单个农户交易的成本,在三者之间形成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如泰安吉利饲料有限公司为了延长产业链条,先后投资成立了泰安康益普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泰安吉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成了年出栏良种仔猪5万头的现代化种猪繁育推广基地,建立了100万头的绿色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了生产能力为100万头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企业,公司走上了产业化、集团化发展路子。
1.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大大降低了农户的经营成本,促进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而且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了现有的双层经营体制。如泰安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原服务范围仅限于合作社内的社员及研究所下设小麦良种繁育田,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需要。2008年,在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合作社成立了农作物专业防治队伍,发展防治人员31人,下设3个防治小组,防治面积由原来的1000亩扩大到了1.5万亩,成为全省植保统防统治工作典型,并在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1.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专业合作社通过提供信息、技术、加工、营销等方面的服务,改变了粗放经营方式,提升了科技含量,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泰安市岱绿特蔬菜生产合作社,内部实行统一引进良种,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回收产品,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拥有社员4000余户,下设良庄、房村、范镇、汶口分社,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5000多亩,年销售无公害瓜菜5000余吨,销售收入近千万元,入社农户亩均纯收入稳定在4000元以上。
二、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作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
目前,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社、营销大户等数量虽不少,但基本上属于单打独斗,缺乏横向联系,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之间未能形成合力,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
2.组织规范化程度低,凝聚力不强
现已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有的内部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甚至相当一部分没有制定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以泰安市岱岳区为例,全区552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松散型经济组织达36%,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的达33%,农户与合作经济组织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3.合作领域较窄,服务单一
许多合作经济组织局限于技术、信息、生产资料采购、初级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等合作内容很少,能够独立拥有自己的加工销售企业、开展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组织更少,对农村经济要素的优化配量作用不够充分。据调查,岱岳区80%以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以粗放型的种植管理为主,没有形成产业上的发展优势和经济上的增收优势。
4.资金筹措渠道狭窄,资本短缺
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政府支持和信贷方式获得资金十分困难,其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为组织成员自筹、外部股金和组织内部自我积累,自身的积累能力也不高,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资金普遍不足。据对岱岳区184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93%的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缺乏,后劲不足。
三、加快发展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1.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多样化原则。在发展中应充分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多样性发展,可按照粮食、瓜菜、林果、畜牧、桑蚕等不同作物布局,发展原材料生产、初级加工、精深加工、仓储销售等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必须坚持合作制原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自助自治的经济组织,必须坚持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實维护农民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所有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三是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要从市场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尤其是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应主要通过政策进行引导、支持和扶助,做到引导而不强制,支持而不干预,扶助而不包办。
2.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指导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积累和利益分配机制,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在起步阶段,由政府参与发动、引导、组织协调,协会运转正常后,则逐步退出,由会员按章程民主推选负责人,实行民主管理。督促指导合作组织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合作服务和收益分配机制。
3.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
加大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给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用地、用电等生产要素配置的优惠,建立健全土地发包、土地调整、土地流转等管理机制,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立“绿色通道”。自2009年以来,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政策,泰安市每年投入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岱岳区委、区政府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区财政预算列入3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担保、补助、奖励等形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关注程度前所未有,政策扶持力度前所未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
4.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能力建设
积极倡导村组与农户联合兴办新型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以建立和发展产业协会、经纪人实体及农产品购销网络为重点,鼓励农民打破地域、行业限制,积极向宽领域、多层次拓展,努力构建“联手闯市场、合作兴协会、建设新农村”的发展格局。加强品牌保护和创新,增加研究、技术推广力量,使农民获得及时、经济、有效的服务。针对目前农产品分级工作尚未大面积开展的状况,应该大力推进优质优价的市场开拓进程。
5.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机制
因地制宜组建合作社,不仅要大力发展社员联系比较紧密的专业合作社,也要大力发展社员联系比较松散的农民协会或者农民经纪人组织,走多元化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路子,努力构建“联手闯市场、合作兴协会、建设新农村”的发展格局。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订单履约率,让农民和企业均能获得稳定收益。建立风险保障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提高社员共同抵抗风险的能力。
6.科学处理政府、合作社、企业和农民的关系
处理好与龙头企业、农村其它基层组织的关系,扶持、引导实力更强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提升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联度,实现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多次增值,实现企业与农户双赢的目标。加快实现由买卖关系向以资本联结的合作制转变,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利益分配方式,让农民获取更多的直接收益。
【关键词】农民 合作经济 机制建设
一、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状况分析
1.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近年来,泰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10年全市共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690个,入户社员24万户,带动农民46万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达到813家。
1.1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合作社作为“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产业化经营链条的中间环节,既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又减少了企业与单个农户交易的成本,在三者之间形成了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如泰安吉利饲料有限公司为了延长产业链条,先后投资成立了泰安康益普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泰安吉利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成了年出栏良种仔猪5万头的现代化种猪繁育推广基地,建立了100万头的绿色生猪养殖基地,建设了生产能力为100万头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企业,公司走上了产业化、集团化发展路子。
1.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完善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
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不仅大大降低了农户的经营成本,促进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而且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了现有的双层经营体制。如泰安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原服务范围仅限于合作社内的社员及研究所下设小麦良种繁育田,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需要。2008年,在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合作社成立了农作物专业防治队伍,发展防治人员31人,下设3个防治小组,防治面积由原来的1000亩扩大到了1.5万亩,成为全省植保统防统治工作典型,并在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1.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专业合作社通过提供信息、技术、加工、营销等方面的服务,改变了粗放经营方式,提升了科技含量,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泰安市岱绿特蔬菜生产合作社,内部实行统一引进良种,统一供应生产资料,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回收产品,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社拥有社员4000余户,下设良庄、房村、范镇、汶口分社,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5000多亩,年销售无公害瓜菜5000余吨,销售收入近千万元,入社农户亩均纯收入稳定在4000元以上。
二、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合作规模偏小,带动能力不强
目前,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社、营销大户等数量虽不少,但基本上属于单打独斗,缺乏横向联系,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之间未能形成合力,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
2.组织规范化程度低,凝聚力不强
现已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有的内部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甚至相当一部分没有制定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以泰安市岱岳区为例,全区552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松散型经济组织达36%,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的达33%,农户与合作经济组织之间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
3.合作领域较窄,服务单一
许多合作经济组织局限于技术、信息、生产资料采购、初级农产品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农产品精深加工、销售等合作内容很少,能够独立拥有自己的加工销售企业、开展产供销一体化服务的合作组织更少,对农村经济要素的优化配量作用不够充分。据调查,岱岳区80%以上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以粗放型的种植管理为主,没有形成产业上的发展优势和经济上的增收优势。
4.资金筹措渠道狭窄,资本短缺
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政府支持和信贷方式获得资金十分困难,其获取资金的主要途径为组织成员自筹、外部股金和组织内部自我积累,自身的积累能力也不高,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资金普遍不足。据对岱岳区184个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93%的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资金缺乏,后劲不足。
三、加快发展泰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对策
1.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
一是必须坚持多样化原则。在发展中应充分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多样性发展,可按照粮食、瓜菜、林果、畜牧、桑蚕等不同作物布局,发展原材料生产、初级加工、精深加工、仓储销售等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必须坚持合作制原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自助自治的经济组织,必须坚持自愿互利和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切實维护农民经营自主权和财产所有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三是必须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必须要从市场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尤其是各级党政和有关部门,应主要通过政策进行引导、支持和扶助,做到引导而不强制,支持而不干预,扶助而不包办。
2.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积极指导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积累和利益分配机制,不断壮大经济实力,扩大经营规模,增强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在起步阶段,由政府参与发动、引导、组织协调,协会运转正常后,则逐步退出,由会员按章程民主推选负责人,实行民主管理。督促指导合作组织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合作服务和收益分配机制。
3.优化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
加大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给予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用地、用电等生产要素配置的优惠,建立健全土地发包、土地调整、土地流转等管理机制,促进农业规模化生产,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建立“绿色通道”。自2009年以来,各省市相继出台了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政策,泰安市每年投入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岱岳区委、区政府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区财政预算列入3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担保、补助、奖励等形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关注程度前所未有,政策扶持力度前所未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面临着全新的发展机遇。
4.加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能力建设
积极倡导村组与农户联合兴办新型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组织,以建立和发展产业协会、经纪人实体及农产品购销网络为重点,鼓励农民打破地域、行业限制,积极向宽领域、多层次拓展,努力构建“联手闯市场、合作兴协会、建设新农村”的发展格局。加强品牌保护和创新,增加研究、技术推广力量,使农民获得及时、经济、有效的服务。针对目前农产品分级工作尚未大面积开展的状况,应该大力推进优质优价的市场开拓进程。
5.建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机制
因地制宜组建合作社,不仅要大力发展社员联系比较紧密的专业合作社,也要大力发展社员联系比较松散的农民协会或者农民经纪人组织,走多元化培育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路子,努力构建“联手闯市场、合作兴协会、建设新农村”的发展格局。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订单履约率,让农民和企业均能获得稳定收益。建立风险保障基金,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提高社员共同抵抗风险的能力。
6.科学处理政府、合作社、企业和农民的关系
处理好与龙头企业、农村其它基层组织的关系,扶持、引导实力更强的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提升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关联度,实现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多次增值,实现企业与农户双赢的目标。加快实现由买卖关系向以资本联结的合作制转变,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利益分配方式,让农民获取更多的直接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