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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进出口许可制度,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里被列入“非关税措施”,在第7、8两条中作出规定。第7条第2款明确说明:“中国加入WTO后所采取的符合本议定书或《WTO协定》的非关税措施,不论《议定书》附件3是否提到…均应严格遵守《WTO协定》,包括其中的GAN1994第13条与《进口许可程序协定》及其中通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