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治理的宪政功能

来源 :武汉大学 | 被引量 : 3次 | 上传用户:bell0521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当代中国,宪政是许多人所孜孜以求的目标,它之所以艰难,不在于其本身有着怎样的理论困境,而在于缺乏必要的根基。本文认为,宪政的根基存在于民间社会之中。我国宪法之所以权威性有所不足,实因民间社会力量弱小使然。因此,要发展中国的宪政,当从民间社会出发,以民间治理夯实宪政之根基。民间治理在两个方面对宪政有所推动,其一,在处理民间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民间治理既可以生长民间社会控制国家的力量,也可以巩固国家的合法性,重塑国家权威;其二,民间治理以培育公民意识、发展阶层共和与塑造政治共同体的形式,为宪政提供坚实的基础。因此,当代中国的宪政发展,必须从民间社会开始。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讨论了宪政的根基问题。在当代中国宪法学界,规范宪法学与政治宪法学对实现宪政的路径进行了广泛的探讨。由于宪政之依据并不仅仅是宪法文本,而且也包括政治现实,故而纯粹从规范角度出发来讨论宪政问题是不合适的。从根源来说,我国立宪史上之所以存在数部宪法,然而却始终未能有宪政,其原因不外于精英操纵与人民不在场这两方面。而宪政之基础存在于社会之中,存在于人民之中,唯有立足于社会的宪政方能稳固。第二章引出民间治理的概念。当代中国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国家权力仍难以受到控制,而社会的力量难以发挥。一些学者引入治理概念试图解决国家权力的控制问题,实现国家与社会的权力分工和权力的多元化。由于治理有着特定的主体,而公民社会正是这样一个适格主体,因而治理理论与公民社会理论常常相伴而行。但公民社会论脱胎于西方话语体系,在中国语境中难以完全适用,相反,扎根于传统与现实的民间社会的概念,倒是可以成为治理的主体。民间治理,即是以民间社会为主体的治理。第三章探讨民间治理的外部效应。民间治理的外部效应集中体现在民间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之中。在当代中国的政治与社会生态中,国家与社会处于交融而非对立的立场之中,故而民间治理对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这种意义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以民间社会的力量向国家的渗透为基础,弥合国家权威内部分裂的态势,重塑国家权威,并以民间社会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过程为依托,巩固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其二,民间社会通过特定的民主程序,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的外部制约,防范公权力滥用的风险。第四章探讨民间治理的内部效应。宪政的基础存在于社会之中,并且要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宪政之实现,有赖于公民对宪政的要求和支持。但在当代中国,公民性与公共性的缺乏使得宪政与民间社会严重脱节,无法为人民所理解与拥护。为此,民间社会应通过自我治理,通过三个步骤为宪政奠定基础:第一,通过治理与维护社会资本,将原子式的个人转化为公民;第二,通过阶层整合与阶层对话,实现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各阶层的共和;第三,公民、阶层与利益群体以共同善为诉求,形成政治共同体,从而为宪政提供唯一合法的基础。
其他文献
<正>目的探讨病毒核酸检测(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sting,NAT)与酶联免疫(enzyme immunoassay,EIA)检测在深圳地区无偿献血人群HBV、HCV、HIV感染的筛查情况,回顾性分
会议
<正> 我院于1979年7月至1980年3月,共收治狂犬病10例,其主要症状和体征如附表:典型病例:例一,男性,31岁,工人,宝丰县人,于1979年9月15日急诊入院。住院前58天曾被疯狗咬伤,右
<正>即将登陆深交所中小企业板的丽鹏股份是国内最大的铝板复合型防伪印刷和铝防伪瓶盖生产企业,产销规模已连续十年居同行业第一。丽鹏股份是目前国内唯一拥有从铝板复合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