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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告诉我们,企业与政府部门之间的矛盾,私下里解决比公开打官司,要有效率得多。而在“废标门”中,无论是格力铁娘子董明珠,还是广州市政府,都在选择一种公开的方式在阳光下解决问题。
2010年3月24日下午2时15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4号法庭,中国家电业首起“民告官”案在这个仅能容纳20余名旁听者的小法庭准时二审开庭。
这起“民告官”案是一段时间以来沸沸扬扬的“格力政府采购案”。案件缘起2008年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空调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董明珠的说法,当时报价比另一家竞标企业———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低了400多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公司,最后竟落败于前者。为此,格力公司先后向番禺区财政局和广州市财政局投诉,但均无果。2009年10月,格力公司对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诉讼,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今年1月,格力再向广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文完稿,本案二审仍未判决。而对于本案结果,审判长指出,根据最高法解释,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有误,将撤销原审裁定。也就是说,如果市中院认为格力上诉理由充分,将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这桩公案中的是非究竟,像我这样的一个局外人显然是没有资格评判的,我感兴趣的是它折射出来的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政商关系。
必须声明一下,我并没有武断地认定番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项目一定存在暗箱操作的意思。但当前中国的政府采购中普遍存在暗箱操作或至少是不规范行为,却是一个尽人皆知的秘密,本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不符合常理的是,格力公司似乎一点也没有使用各种台面下的手段与有关部门较劲的意思,而是选择不屈不挠地通过公开的法律程序维护它认为应当属于自己的权益。
只要稍有一些现实的政治经验的人,都应当对这种事情背后的潜规则了然于胸,可以毫不夸张地想象一下,正常的情况应该是:一家企业(遑论格力这样在广东政界想必拥有庞大人脉资源的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在这样一次政府采购之前,多半已经做了很多私下里的工作;而一旦竞标失败,它多半不会对政府方面翻脸,而是在桌面下继续做更多的工作,因为堤内损失可以堤外补嘛!再说,总共2000多万标的,犯得着吗?别的地方总还有下一次政府采购,只要找对了关键人或关键部门,本次投入的成本终究不会白费。这就是中国人熟知的“放长线钓大鱼”,一切尽在关系网中。
当然,由于各种原因被惹毛了,进而公开与政府部门或官员翻脸的事情也不是从来不会发生的。但翻脸也是需要高超“智慧”的,你几时看见有什么企业愿意为了一件什么案子与政府部门光明正大地打官司的?哪怕对某个官员恨之入骨,必将他拉下马而后快,使用的手段也多半是在台面底下的。品性恶劣一点的,到纪委匿名举报有之,挑唆该政府部门上下内斗有之……即便品性比较好的,打算依据原则向上级告状,也多半不会像董明珠这样在人代会的会场上当着那么多人大代表的面去告———天知道那些惊讶的听众都是些什么人?其中又有哪些惹不起的角色!还是那句话,以格力公司的实力,不敢说它的老总可以随意单独面见省委书记,但找个机会私下里与广州市财政局的上级领导、甚至广东省的主要领导之一喝上一杯茶,怕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儿。
总之,古老并且至今依然行之有效的政治经验一再告诉我们:真正要紧的事情从来都是在台面下解决的;台面上的那一套,即便不是骗骗人的,至多也是做做样子的。这倒并不是说台面下的那些事情一定都是多么见不得人,这里的当事人更多地其实也是出于无奈———在中国,很少有人相信那些公开的、似乎是普遍适用的规则可以真正大过一个个具体的人。 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这件事情如此超乎常理的原因,也许我们都把社会看得太复杂了,以至于本来道理上很正常的事情反而极其不正常,而本来不正常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反倒是正常的!但愿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从这个意义上讲,格力公司以及董明珠试图通过公开的法治程序解决问题的努力足以令人敬佩和赞叹,并且想到格力已经不是第一次同政府部门“吵架”时,这种敬意又多了几分。同样值得称道的是,面对咄咄逼人的董明珠,广州市有关方面好像也不打算祭出那套屡试不爽的中国式政治手腕,他们搬出来维护自己权威的同样是公开的法律程序。
[编辑 张山斯]
E-mail:[email protected]
2010年3月24日下午2时15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4号法庭,中国家电业首起“民告官”案在这个仅能容纳20余名旁听者的小法庭准时二审开庭。
这起“民告官”案是一段时间以来沸沸扬扬的“格力政府采购案”。案件缘起2008年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空调政府采购项目。按照董明珠的说法,当时报价比另一家竞标企业———广东省石油化工建设集团公司低了400多万元的广州格力空调销售公司,最后竟落败于前者。为此,格力公司先后向番禺区财政局和广州市财政局投诉,但均无果。2009年10月,格力公司对广州市财政局提起行政诉讼,又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驳回。今年1月,格力再向广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截至本文完稿,本案二审仍未判决。而对于本案结果,审判长指出,根据最高法解释,如果二审法院认为原审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有误,将撤销原审裁定。也就是说,如果市中院认为格力上诉理由充分,将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这桩公案中的是非究竟,像我这样的一个局外人显然是没有资格评判的,我感兴趣的是它折射出来的一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政商关系。
必须声明一下,我并没有武断地认定番禺中心医院空调采购项目一定存在暗箱操作的意思。但当前中国的政府采购中普遍存在暗箱操作或至少是不规范行为,却是一个尽人皆知的秘密,本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不符合常理的是,格力公司似乎一点也没有使用各种台面下的手段与有关部门较劲的意思,而是选择不屈不挠地通过公开的法律程序维护它认为应当属于自己的权益。
只要稍有一些现实的政治经验的人,都应当对这种事情背后的潜规则了然于胸,可以毫不夸张地想象一下,正常的情况应该是:一家企业(遑论格力这样在广东政界想必拥有庞大人脉资源的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在这样一次政府采购之前,多半已经做了很多私下里的工作;而一旦竞标失败,它多半不会对政府方面翻脸,而是在桌面下继续做更多的工作,因为堤内损失可以堤外补嘛!再说,总共2000多万标的,犯得着吗?别的地方总还有下一次政府采购,只要找对了关键人或关键部门,本次投入的成本终究不会白费。这就是中国人熟知的“放长线钓大鱼”,一切尽在关系网中。
当然,由于各种原因被惹毛了,进而公开与政府部门或官员翻脸的事情也不是从来不会发生的。但翻脸也是需要高超“智慧”的,你几时看见有什么企业愿意为了一件什么案子与政府部门光明正大地打官司的?哪怕对某个官员恨之入骨,必将他拉下马而后快,使用的手段也多半是在台面底下的。品性恶劣一点的,到纪委匿名举报有之,挑唆该政府部门上下内斗有之……即便品性比较好的,打算依据原则向上级告状,也多半不会像董明珠这样在人代会的会场上当着那么多人大代表的面去告———天知道那些惊讶的听众都是些什么人?其中又有哪些惹不起的角色!还是那句话,以格力公司的实力,不敢说它的老总可以随意单独面见省委书记,但找个机会私下里与广州市财政局的上级领导、甚至广东省的主要领导之一喝上一杯茶,怕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儿。
总之,古老并且至今依然行之有效的政治经验一再告诉我们:真正要紧的事情从来都是在台面下解决的;台面上的那一套,即便不是骗骗人的,至多也是做做样子的。这倒并不是说台面下的那些事情一定都是多么见不得人,这里的当事人更多地其实也是出于无奈———在中国,很少有人相信那些公开的、似乎是普遍适用的规则可以真正大过一个个具体的人。 这就是我为什么认为这件事情如此超乎常理的原因,也许我们都把社会看得太复杂了,以至于本来道理上很正常的事情反而极其不正常,而本来不正常的事情在我们这里反倒是正常的!但愿我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从这个意义上讲,格力公司以及董明珠试图通过公开的法治程序解决问题的努力足以令人敬佩和赞叹,并且想到格力已经不是第一次同政府部门“吵架”时,这种敬意又多了几分。同样值得称道的是,面对咄咄逼人的董明珠,广州市有关方面好像也不打算祭出那套屡试不爽的中国式政治手腕,他们搬出来维护自己权威的同样是公开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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