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2006年价格工作的简要回顾
2006年,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调控、服务职能,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开展服务“三农”的工作
1.以减轻农牧民负担为着眼点,规范各项涉农涉牧价格和收费。为解决好涉及“三农”的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价格和收费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们在农村牧区水资源费改革、规范农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加强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和农牧民建房收费以及治理农村教育收费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明确了具体减免范围和幅度,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创造了条件、
2.总结工作经验,推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的开展。2006年6月份,召开全区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2006年以来我区各级价格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交流了服务新农村工作经验,对推动我区今后进一步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全区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会议以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农村服务的实施意见》,对今后全区价格部门深入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3.制定粮食收购价格保护政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为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按照国家四部委的部署,年初下达了全区主产区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这项措施对促进粮食价格合理回升,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4.完善价格监管措施,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为稳定农资价格,控制农业生产成本上升,2006年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农资价格监管措施,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管力度。继续对中小化肥生产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降低了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生产化肥用天然气的出厂价格。对尿素、碳铵、二铵的批发、零售环节,继续实行差率控制。采取上述措施以后,我区化肥涨幅较2005年明显降低,部分品种价格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
5.积极推进电价改革,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截至年底,全区除赤峰、通辽和乌兰察布市的部分旗县外,大部分地区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极大地减轻了农牧民的生活用电负担。特别是巴彦淖尔市实现了以市区为单位的趸售旗县用电同价,为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农村用电价格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
1.完善成品油价格调整配套措施。在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两次石油价格调整,按时发放了成品油提价后的各项补贴。针对燃油价格上涨对我区公路运输业的影响,及时提出了维护公路运输行业稳定的意见,并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执行。印发了《关于建立成品油和运输行业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初步建立了解决油运价格矛盾的政策机制。
2.顺利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2005年1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高了天然气中准出厂价格,工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0.66元上调到0.725元,城市配气由0.66元上调到0.77元,化肥用气由0.77元下调到0.71元。
3.及时疏导价格矛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煤价联动的要求,制定了我区的煤电价格联动方案,进一步巩固了我区电价水平的凹地效应,为我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2006年,我区分批调整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等部分城市的供热价格,缓解了煤热价格矛盾,对优抚救济对象供热实行厂按原价格执行或价格上涨部分减半征收的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扩大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适当提高了部分城市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4.用好价格扶持政策。出台了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取标准,规范了电力公司的收费行为;实现了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与蒙西电网的并网同价,较大幅度地降低了这两个地区电价。
(三)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1.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一是会同教育厅、财政厅重新修订我区“一费制”收费办法,全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2006年春季起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收杂费和书本费,每人每学期只收取20元作业本费。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制定自治区教材印张、封面、插页等价格,核定跨省直销区内的区外教材出版价格,自治区出版发行的课本比去年同期降低7.2%,区外直销区内的课本比去年同期降低13.9%。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完成了对内蒙古大学等区内八所高校成本监审工作,为下一步完善高校收费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遵照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对我区普通高校学费成本情况进行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高校收费政策的意见。
2.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行业的各项收费。按照国家要求清理整顿并公布了涉及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停止向出租车收取价格调节基金、灭火器检修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养路费降低50%,安全性能检验费计价器检定费降低30%。除公布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收取,同时不得出台新的针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以行政手段强行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接受各种经营服务的收费项目。
3.降低部分药品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分三批降低了193种药品的零售价格,平均降低幅度25%,有效地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4.加强我区旅游门票价格管理。为促进我区旅游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景区景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范旅游景点的价格行为。
(四)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公平有序的价格环境
1.开展价格专项检查,规范价格收费秩序。2006年,我区陆续开展了涉农、化肥、教育、药品和医疗服务、成品油、电力、对出租车行业收费、涉 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和通讯行业价格欺诈等10个方面的专项价格检查。
2.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及零售商业价格、电信、医疗、交通、餐饮、娱乐、旅游景点、公园等行业和部门的价格和收费情况,开展了市场价格大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利用价格欺诈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3.认真受理价格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各地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作用,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价格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6年全区共接到举报1359件,办结1252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61件,没收违法所得99.39万元,退还消费者411.49万元。举报工作成为价格部门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窗口。
4.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法制宣传。2006年全区各地在3.15活动和12358举报电话开通5周年之际,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自治区和呼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同在呼市民族商场开展了12358开通5周年纪念活动,发放了《价格法》等宣传资料,设立了展板、悬挂宣传标语。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还成功举办了全区首届价格监督检查系统业务知识竞赛,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誉为2006年全国工作的亮点之一。
(五)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2006年,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价格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先后组织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石油价格调整对我区的影响”和“铁路、民航价格管理情况”等专项调研工作,自治区价格协会征集了100多篇价格理论研讨论文,对价格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理论研究。价格服务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一是价格监测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三是价格认证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四是价格培训工作有新突破。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广大物价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充分肯定价格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价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加以改进。
二、2007年价格形势和价格工作任务
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仍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区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求控制在3%以内。要完成这个目标,从当前的价格形势来看任务还很艰巨。从国内10月中旬市场价格来看,粮油价格呈现回升趋势。就此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了高度关注,认为这次粮油涨价是在国际粮油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出现的。一是预期全球粮食减产;二是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导致用玉米、豆油、菜籽油等生产生物燃料数量增加,扩大了对粮食的需求;三是近期石油价格回落后国际投机基金流入粮食期货市场炒作。国内因素是两大节日将临,小麦需求增加,气候变化等问题,引发农民惜售,导致局部性、暂时性的供求失衡。国家投放库存粮食后,市场粮食供求已趋于平衡。2006年我国预计粮食总产量在9800亿斤,比上年增产200亿斤;我区与全国情况基本相同,今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41亿斤、比上年增加9亿斤,可创历史最高水平。目前国家和我区粮食库存充裕,粮食价格发生大幅度上涨可能性不大,这次粮油价格上涨是在近两年粮油价格回落后的恢复性上涨。因此,各级价格部门对这次粮价上涨,要保持清晰的认识,既要防止粮价下跌,也要对10月中旬出现的部分食品价格回升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2007年价格总水平变动的监测和分析,控制好调整价格的节奏,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工作。
2007年全区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成本约束,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3%以内。实现这个目标的有利条件很多:目前经济增长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信贷规模过大等突出矛盾有所收敛;煤电运紧张的状况明显缓解,重要生产资料的供求基本平衡;农业连续三年丰收,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库存充裕;绝大多数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但是也要看到,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对外贸易顺差过大的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完全缓解;受国际粮价持续上涨的影响,近期国内粮油价格回升加速;石油、有色金属等国际大宗贸易商品价格走势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也会对价格总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工作。要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的分析,密切关注粮食、石油、钢材等重要商品国内外市场价格变化,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重要指标的变化,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
(二)进一步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2007年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要迈出新的步伐。要努力实现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接轨。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及时疏导脱硫加价和可再生能源加价。配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均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大中城市和重点流域城市至少要将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一定的水平。继续推进用水超定额加价、阶梯式水价和差别水价制度。结合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所有设市城市均要开征垃圾处理费,有条件的县城、建制镇也要开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
(三)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一是强化成本约束。要加快制定供水、供电、供热、公共交通等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约束成本上升。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的成本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三是建立调价前公示制度。公用事业和垄断性行业价格调整前必须先进行成本监审。列入听证目录的要依法听 证。四是调节利益关系。要规定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的利润率。
(四)继续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价格工作的难点之一。近几年来,各盟市、各部门在整顿规范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7年要继续努力,力求使上学贵、看病贵、房价高等矛盾有所缓解。一是规范教育收费。继续对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加强高等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成本构成,提高收费透明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认真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救助措施。二是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放宽廉价药品管制,保障临床用药需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医疗器械和药品招标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药品的质量、数量和价格。落实医疗器械价格干预措施。三是开展全区有线电视收费调研、修订和完善相关收费政策,制定出符合我区实际的数字电视收费政策。四是整顿房地产价格,重点是稳定廉租住房租金以及小户型政策性住房和限套型、限房价商品房的价格。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合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做好与“三农”有关的价格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重要意义。一是把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近期粮油价格回升,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强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研究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民最低收入、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的支持性价格政策.二是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要继续抓好化肥生产运输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继续执行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出厂最高限价和化肥经营环节差率控制的各项规定。根据农用柴油和化肥价格上涨的情况,完善对农民的综合补贴政策。三是整顿规范涉农收费。要巩固清理整顿涉农收费的成果,继续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乱收费案件的举报,要接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防止涉农乱收费反弹。进城务工农民办理暂住证、健康证、计划生育证要尽可能免费,由地方财政负担相关的管理费用。对出区农民工管理,不得收取费用。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居民一视同仁,不得收取借读费等歧视性收费。四是做好价格服务。加强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的监测,重点加强农资价格的监测;搞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及时向调查户和农民反馈成本变化情况,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为农民提供更多的价格信息,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六)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实现“三个转变”、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是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形式。一是突出重点。要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活动,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服务工作。二是分类指导。起步较早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在全面、深入、扎实上下功夫,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明码标价、价格公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价格举报等工作,构建价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自律。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效果,扩大“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五是促进作风转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七)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2007年,要围绕深化价格改革、维护群众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继续抓好价格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一是组织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配合推进资源和环境价格改革,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政策,重点抓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发电脱硫加价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资源和环境价格改革顺利进行。二是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价格重点检查。加强对医药价格和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和涉农收费检查。清理整顿殡葬服务收费。加强与纪检、监察、纠风、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提高检查的威慑力。三是开展涉企收费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严格处理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四是规范通信、有线电视、交通运输价格。研究改进移动通信计费办法,降低资费水平。清理规范套餐资费的标准和服务条件,提高资费透明度。规范电信增值服务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种通信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有线电视服务质量和标准的监管,降低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公路定价成本构成,严格控制收费公路管理成本的上升。严禁以转让为名延长收费年限。五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食、液化气、建材等价格动态,适时组织开展市场巡查,打击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着力打击相互串通、合谋涨价行为。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整治旅游行业价格欺诈行为,强化明码标价工作。加强价格信访和举报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则,推进全区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此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和监审、价格认证、价格协会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服务的作用。
2006年,全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调控、服务职能,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新农村建设为切入点,开展服务“三农”的工作
1.以减轻农牧民负担为着眼点,规范各项涉农涉牧价格和收费。为解决好涉及“三农”的一些不合理、不规范的价格和收费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我们在农村牧区水资源费改革、规范农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加强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和农牧民建房收费以及治理农村教育收费等方面提出具体落实意见,明确了具体减免范围和幅度,为进一步优化农村牧区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创造了条件、
2.总结工作经验,推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的开展。2006年6月份,召开全区价格主管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2006年以来我区各级价格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交流了服务新农村工作经验,对推动我区今后进一步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全区价格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会议以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为建设社会主义农村服务的实施意见》,对今后全区价格部门深入开展服务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
3.制定粮食收购价格保护政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为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按照国家四部委的部署,年初下达了全区主产区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这项措施对促进粮食价格合理回升,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作用。
4.完善价格监管措施,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为稳定农资价格,控制农业生产成本上升,2006年我区进一步完善了农资价格监管措施,加大对农资价格的监管力度。继续对中小化肥生产企业实行优惠电价,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降低了内蒙古天野化工集团生产化肥用天然气的出厂价格。对尿素、碳铵、二铵的批发、零售环节,继续实行差率控制。采取上述措施以后,我区化肥涨幅较2005年明显降低,部分品种价格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为农民增产增收创造了有利条件。
5.积极推进电价改革,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截至年底,全区除赤峰、通辽和乌兰察布市的部分旗县外,大部分地区实现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极大地减轻了农牧民的生活用电负担。特别是巴彦淖尔市实现了以市区为单位的趸售旗县用电同价,为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农村用电价格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
1.完善成品油价格调整配套措施。在自治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两次石油价格调整,按时发放了成品油提价后的各项补贴。针对燃油价格上涨对我区公路运输业的影响,及时提出了维护公路运输行业稳定的意见,并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执行。印发了《关于建立成品油和运输行业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初步建立了解决油运价格矛盾的政策机制。
2.顺利出台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2005年1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提高了天然气中准出厂价格,工业用气价格每立方米由0.66元上调到0.725元,城市配气由0.66元上调到0.77元,化肥用气由0.77元下调到0.71元。
3.及时疏导价格矛盾。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煤价联动的要求,制定了我区的煤电价格联动方案,进一步巩固了我区电价水平的凹地效应,为我区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促进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2006年,我区分批调整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等部分城市的供热价格,缓解了煤热价格矛盾,对优抚救济对象供热实行厂按原价格执行或价格上涨部分减半征收的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扩大水资源费的征收范围,保证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适当提高了部分城市的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
4.用好价格扶持政策。出台了高可靠性供电费用和临时接电费用收取标准,规范了电力公司的收费行为;实现了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与蒙西电网的并网同价,较大幅度地降低了这两个地区电价。
(三)认真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1.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政策。一是会同教育厅、财政厅重新修订我区“一费制”收费办法,全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2006年春季起全部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收杂费和书本费,每人每学期只收取20元作业本费。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制定自治区教材印张、封面、插页等价格,核定跨省直销区内的区外教材出版价格,自治区出版发行的课本比去年同期降低7.2%,区外直销区内的课本比去年同期降低13.9%。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规定,完成了对内蒙古大学等区内八所高校成本监审工作,为下一步完善高校收费政策奠定了基础。四是遵照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规范高校收费管理,对我区普通高校学费成本情况进行分析,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高校收费政策的意见。
2.清理整顿涉及出租车行业的各项收费。按照国家要求清理整顿并公布了涉及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停止向出租车收取价格调节基金、灭火器检修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养路费降低50%,安全性能检验费计价器检定费降低30%。除公布的收费项目外,其他涉及出租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停止收取,同时不得出台新的针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以行政手段强行要求出租汽车经营者接受各种经营服务的收费项目。
3.降低部分药品价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分三批降低了193种药品的零售价格,平均降低幅度25%,有效地减轻了患者的负担。
4.加强我区旅游门票价格管理。为促进我区旅游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景区景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范旅游景点的价格行为。
(四)积极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公平有序的价格环境
1.开展价格专项检查,规范价格收费秩序。2006年,我区陆续开展了涉农、化肥、教育、药品和医疗服务、成品油、电力、对出租车行业收费、涉 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和通讯行业价格欺诈等10个方面的专项价格检查。
2.加强市场监管,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中秋等节日期间,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副食品及零售商业价格、电信、医疗、交通、餐饮、娱乐、旅游景点、公园等行业和部门的价格和收费情况,开展了市场价格大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利用价格欺诈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3.认真受理价格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各地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热线的作用,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价格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6年全区共接到举报1359件,办结1252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61件,没收违法所得99.39万元,退还消费者411.49万元。举报工作成为价格部门为民办实事的一个重要窗口。
4.增强服务意识,促进法制宣传。2006年全区各地在3.15活动和12358举报电话开通5周年之际,开展了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自治区和呼市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同在呼市民族商场开展了12358开通5周年纪念活动,发放了《价格法》等宣传资料,设立了展板、悬挂宣传标语。自治区价格监督检查局还成功举办了全区首届价格监督检查系统业务知识竞赛,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誉为2006年全国工作的亮点之一。
(五)加强调查研究,做好价格服务工作
2006年,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价格工作调研和理论研究工作,先后组织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石油价格调整对我区的影响”和“铁路、民航价格管理情况”等专项调研工作,自治区价格协会征集了100多篇价格理论研讨论文,对价格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理论研究。价格服务水平也进一步提高,一是价格监测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二是价格成本调查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三是价格认证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四是价格培训工作有新突破。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密切配合,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和广大物价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充分肯定价格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认识到价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新的一年里努力加以改进。
二、2007年价格形势和价格工作任务
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仍然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我区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求控制在3%以内。要完成这个目标,从当前的价格形势来看任务还很艰巨。从国内10月中旬市场价格来看,粮油价格呈现回升趋势。就此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给予了高度关注,认为这次粮油涨价是在国际粮油价格大幅上涨的背景下出现的。一是预期全球粮食减产;二是国际石油价格上涨,导致用玉米、豆油、菜籽油等生产生物燃料数量增加,扩大了对粮食的需求;三是近期石油价格回落后国际投机基金流入粮食期货市场炒作。国内因素是两大节日将临,小麦需求增加,气候变化等问题,引发农民惜售,导致局部性、暂时性的供求失衡。国家投放库存粮食后,市场粮食供求已趋于平衡。2006年我国预计粮食总产量在9800亿斤,比上年增产200亿斤;我区与全国情况基本相同,今年粮食总产量达到341亿斤、比上年增加9亿斤,可创历史最高水平。目前国家和我区粮食库存充裕,粮食价格发生大幅度上涨可能性不大,这次粮油价格上涨是在近两年粮油价格回落后的恢复性上涨。因此,各级价格部门对这次粮价上涨,要保持清晰的认识,既要防止粮价下跌,也要对10月中旬出现的部分食品价格回升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粮油副食品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对2007年价格总水平变动的监测和分析,控制好调整价格的节奏,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有针对性地开展价格工作。
2007年全区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成本约束,提高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7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3%以内。实现这个目标的有利条件很多:目前经济增长中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信贷规模过大等突出矛盾有所收敛;煤电运紧张的状况明显缓解,重要生产资料的供求基本平衡;农业连续三年丰收,粮食供求总量平衡,库存充裕;绝大多数工业消费品供大于求。但是也要看到,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对外贸易顺差过大的问题在短期内难以完全缓解;受国际粮价持续上涨的影响,近期国内粮油价格回升加速;石油、有色金属等国际大宗贸易商品价格走势还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也会对价格总水平产生一定的影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工作。要加强价格监测和价格形势的分析,密切关注粮食、石油、钢材等重要商品国内外市场价格变化,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重要指标的变化,提高价格调控的预见性。
(二)进一步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2007年资源环境价格改革要迈出新的步伐。要努力实现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接轨。继续推进电价改革,及时疏导脱硫加价和可再生能源加价。配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均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大中城市和重点流域城市至少要将污水处理费标准提高到一定的水平。继续推进用水超定额加价、阶梯式水价和差别水价制度。结合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所有设市城市均要开征垃圾处理费,有条件的县城、建制镇也要开征。推进供热价格改革。
(三)加强垄断行业价格监管
要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一是强化成本约束。要加快制定供水、供电、供热、公共交通等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的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约束成本上升。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的成本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三是建立调价前公示制度。公用事业和垄断性行业价格调整前必须先进行成本监审。列入听证目录的要依法听 证。四是调节利益关系。要规定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的利润率。
(四)继续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解决好教育、医疗、住房等价格热点难点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价格工作的难点之一。近几年来,各盟市、各部门在整顿规范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2007年要继续努力,力求使上学贵、看病贵、房价高等矛盾有所缓解。一是规范教育收费。继续对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加强高等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成本构成,提高收费透明度。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认真落实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各项救助措施。二是继续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放宽廉价药品管制,保障临床用药需要。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医疗器械和药品招标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药品的质量、数量和价格。落实医疗器械价格干预措施。三是开展全区有线电视收费调研、修订和完善相关收费政策,制定出符合我区实际的数字电视收费政策。四是整顿房地产价格,重点是稳定廉租住房租金以及小户型政策性住房和限套型、限房价商品房的价格。积极推进物业服务市场化进程,合理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做好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做好与“三农”有关的价格工作,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都具重要意义。一是把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的水平。近期粮油价格回升,有利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要加强对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监测。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研究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农民最低收入、防止生产大起大落的支持性价格政策.二是稳定化肥等农资价格。要继续抓好化肥生产运输各项优惠措施的落实.继续执行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出厂最高限价和化肥经营环节差率控制的各项规定。根据农用柴油和化肥价格上涨的情况,完善对农民的综合补贴政策。三是整顿规范涉农收费。要巩固清理整顿涉农收费的成果,继续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乱收费案件的举报,要接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防止涉农乱收费反弹。进城务工农民办理暂住证、健康证、计划生育证要尽可能免费,由地方财政负担相关的管理费用。对出区农民工管理,不得收取费用。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居民一视同仁,不得收取借读费等歧视性收费。四是做好价格服务。加强涉农产品价格和收费的监测,重点加强农资价格的监测;搞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及时向调查户和农民反馈成本变化情况,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为农民提供更多的价格信息,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六)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是价格主管部门实现“三个转变”、建设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是化解价格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形式。一是突出重点。要全面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活动,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价格服务工作。二是分类指导。起步较早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活动成果,在全面、深入、扎实上下功夫,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明码标价、价格公示、价格诚信体系建设、价格举报等工作,构建价格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开展价格诚信建设,加强价格自律。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宣传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效果,扩大“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五是促进作风转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七)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是维持正常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2007年,要围绕深化价格改革、维护群众利益、规范市场秩序,继续抓好价格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一是组织资源和环境价格检查。配合推进资源和环境价格改革,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政策,重点抓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和发电脱硫加价政策的贯彻执行。加强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资源和环境价格改革顺利进行。二是抓好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价格重点检查。加强对医药价格和教育收费的检查监督。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和涉农收费检查。清理整顿殡葬服务收费。加强与纪检、监察、纠风、行业主管部门、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件,提高检查的威慑力。三是开展涉企收费检查。落实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严格处理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完善涉企收费公示制度,推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四是规范通信、有线电视、交通运输价格。研究改进移动通信计费办法,降低资费水平。清理规范套餐资费的标准和服务条件,提高资费透明度。规范电信增值服务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种通信价格欺诈行为。加强对有线电视服务质量和标准的监管,降低农村有线电视收费标准。规范收费公路定价成本构成,严格控制收费公路管理成本的上升。严禁以转让为名延长收费年限。五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食、液化气、建材等价格动态,适时组织开展市场巡查,打击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着力打击相互串通、合谋涨价行为。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整治旅游行业价格欺诈行为,强化明码标价工作。加强价格信访和举报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则,推进全区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此外,我们还要进一步做好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和监审、价格认证、价格协会等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