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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高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增长大学生的法律知识。目前,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还存在一些不足。本文旨在针对这些不足,探索完善我国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从而实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制教育 现状分析
高等院校作为传播知识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在高校里积极针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既是其教育职责的一部分,又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高校法制教育的开展和社会发展而不断增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随着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和转型,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大学生法制教育也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体现出一些不足。为实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本文主要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不足和对策作探讨,以期为我国教育事业建设添砖加瓦。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不足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理念陈旧。
首先,目前我国实践中的做法是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没有独立地位。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虽然都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但把法制教育视为道德教育的一部分,用道德教育的模式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观念已存在问题,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目标。其次,法制教育受重视度不够,例如许多高校都没有正式的法律教研室,法制教育观念陈旧,甚至很多高校的法制教育课教师自身也不重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手段单一。
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和教育手段都偏于单一,各高校针对大学生强行统一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大多是教师在讲台上蜻蜓点水地照本宣科,往往因为赶进度而简单地进行知识罗列和堆积,大学生在台下被动接收,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考完便扔,这仍然是最基本的“填鸭式”教育,难以激发大学生对法制教育的热情,真正提升法律素养。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力度不够。
首先,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还存在优化空间,许多法律教师甚至并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法律素养不高。其次,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不丰富,类别科目偏于单调,难以满足大学生不同阶段的内在需求。最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往往仅集中在某段时期而不是贯穿整个学习期间,无法通过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学法的实效性。
(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强。
首先,因高校的法制教育设置单一等原因,大学生难以真正对法律产生兴趣,从而法律意识比较淡漠,难以真正提升其法律素养。其次,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还不够成熟,往往因法律警觉性不高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合法权益被侵害又不懂得有效维权;在面临机会的时候也不懂得合理使用法律武器,比如不会充分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进行贷款扶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等。最后,多元化的价值观对大学生产生许多不良影响,因法制教育不到位,大学生不能从法律角度正确衡量自己的行为后果,容易思想放松步入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大学生屡屡卷入传销犯罪、利用计算机进行高智商犯罪、不自觉形成团伙犯罪便是此类写照,这无疑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悲哀。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既是培育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又是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既是开展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又是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关键,符合依法治国的内在精神。
首先,大学生是法制宣传的必要对象,因为大学生大多社会经验不足,合法权益容易受到各方面的侵害,比如有的大学生经不起诱惑,认不清形势,被骗去做传销;有的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受到损害也求助无门,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因此,大学生群体有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由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足,以及社会多元化思维的冲击和大量信息的熏陶,大学生的思想也呈现多元化态势发展。由于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有限,往往不能理性化解因各种不良社会现象衍生而来的压力、挫折和危险,容易冲动行事甚至违法犯罪,从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不管是大学生被侵权还是大学生违法犯罪,这都是与我们的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相违背的,而要杜绝此类现象,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多方面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
三、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大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规律。法制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仅仅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现从以下四方面阐述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强化法律观念。
高校应通过法学课程教育、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大学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既要使大学生树立勇敢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对犯罪的免疫力。法律意识的自觉养成和法律技能的娴熟掌握,不是通过仅学一门《法律基础》课所能及的,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贯穿其整个学习期间,要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使大学生内在性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习期间和今后工作中能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不断强化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識。
(二)创新教学模式。
第一,力求课堂教学的实效性。首先在课堂教学内容的选取与安排上,要从大学生生活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大学生生活中的困惑,整合教材内容,采用专题式教学,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分别从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法律行为能力等方面,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其次在教学形式上,建议采用案例教学法和答疑式教学方法,采用电视、网络、模拟法庭等方式,提高大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增强教学效果。 第二,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调整。首先,要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大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培养大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其次,在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要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使法制教育真正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需要。
(三)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尤其要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因此,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其中,大学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大学辅导员作为与大学生保持最亲密关系的高校任职人员,可以第一时间知晓大学生的思想动态。作为第一线的大学生成长辅助导师,辅导员可以通过及时了解大学生的生存状态和思想波动,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些法律帮助和服务,帮助大学生积极解决情感诉求和法律需求,比如对于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被侵权事件,可以积极地引导他们通过正当维权途径解决;对于大学生遭遇到的类似传销等非法诱惑,要坚决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纠正和制止,及时进行教育挽救,迅速阻止悲剧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大学生因性格冲动自控力不强可能导致的违法犯罪苗头,辅导员通过与大学生的互动接触可以第一时间加以扑灭,防止大学生走向不可挽救的深渊。因此,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应该得到充分发挥。
(四)创建实践教学模式。
第一,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大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要鼓励大学生自己思考和分析,引导大学生发现法律规范、事实材料及其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这样大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才会更为牢靠和深入。
第二,運用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多样化安排,对真实或模拟的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大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切实学到有用的法律知识。
第三,要打破书本与现实的间隔,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教学,比如组织大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大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形成价值判断,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待人态度和处理事物的方法。
第四,送法服务回报社会,可组织大学生在自己学好法律、知法守法的同时,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技能优势,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实际的社会服务中得到有效增强。
参考文献:
[1]陈逸萍.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与思考[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7.3.
[2]韩世强,陈秀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法制教育改革探索[C].浙江纺织服装学院职业法制教育研究中心,2005.
[3]张秀丽.必须加强高校法制教育[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4]王琳.法眼看天下、杜绝“高学历法盲”[N].南国都市报,2002.
[5]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02,(第1版).
[6]雷军.校园法律指南[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5,(第1版).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制教育 现状分析
高等院校作为传播知识和培养人才的重要力量,在高校里积极针对大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既是其教育职责的一部分,又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随着高校法制教育的开展和社会发展而不断增强,能够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随着经济社会体制的改革和转型,社会生活各方面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大学生法制教育也在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中体现出一些不足。为实现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大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本文主要针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不足和对策作探讨,以期为我国教育事业建设添砖加瓦。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中存在的不足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理念陈旧。
首先,目前我国实践中的做法是将大学生法制教育从属于道德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没有独立地位。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虽然都属于社会价值教育范畴,但把法制教育视为道德教育的一部分,用道德教育的模式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教育观念已存在问题,难以达到法制教育的目标。其次,法制教育受重视度不够,例如许多高校都没有正式的法律教研室,法制教育观念陈旧,甚至很多高校的法制教育课教师自身也不重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手段单一。
目前,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施方式和教育手段都偏于单一,各高校针对大学生强行统一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课时少,内容庞杂繁多,大多是教师在讲台上蜻蜓点水地照本宣科,往往因为赶进度而简单地进行知识罗列和堆积,大学生在台下被动接收,为了应付考试而死记硬背,考完便扔,这仍然是最基本的“填鸭式”教育,难以激发大学生对法制教育的热情,真正提升法律素养。
(三)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力度不够。
首先,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还存在优化空间,许多法律教师甚至并未接受过法律专业教育,法律素养不高。其次,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不丰富,类别科目偏于单调,难以满足大学生不同阶段的内在需求。最后,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时间安排不合理,往往仅集中在某段时期而不是贯穿整个学习期间,无法通过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增强大学生学法的实效性。
(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不强。
首先,因高校的法制教育设置单一等原因,大学生难以真正对法律产生兴趣,从而法律意识比较淡漠,难以真正提升其法律素养。其次,在现实生活中大学生还不够成熟,往往因法律警觉性不高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合法权益被侵害又不懂得有效维权;在面临机会的时候也不懂得合理使用法律武器,比如不会充分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进行贷款扶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等。最后,多元化的价值观对大学生产生许多不良影响,因法制教育不到位,大学生不能从法律角度正确衡量自己的行为后果,容易思想放松步入歧途,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近年来大学生屡屡卷入传销犯罪、利用计算机进行高智商犯罪、不自觉形成团伙犯罪便是此类写照,这无疑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悲哀。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加强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使其知法、懂法、守法,既是培育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又是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社会主义公民的基本要求。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既是开展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又是提高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关键,符合依法治国的内在精神。
首先,大学生是法制宣传的必要对象,因为大学生大多社会经验不足,合法权益容易受到各方面的侵害,比如有的大学生经不起诱惑,认不清形势,被骗去做传销;有的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或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受到损害也求助无门,不懂得使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因此,大学生群体有必要学习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其次,由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足,以及社会多元化思维的冲击和大量信息的熏陶,大学生的思想也呈现多元化态势发展。由于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社会实践经验有限,往往不能理性化解因各种不良社会现象衍生而来的压力、挫折和危险,容易冲动行事甚至违法犯罪,从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
不管是大学生被侵权还是大学生违法犯罪,这都是与我们的教育目标和教育理念相违背的,而要杜绝此类现象,关键是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多方面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
三、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大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法制教育的特有规律。法制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现代法治理念的教育,仅仅依靠传统的、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事实上很难奏效。现从以下四方面阐述完善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对策。
(一)强化法律观念。
高校应通过法学课程教育、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强化大学生的法律思维,培养大学生的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既要使大学生树立勇敢维权意识,又要增强对犯罪的免疫力。法律意识的自觉养成和法律技能的娴熟掌握,不是通过仅学一门《法律基础》课所能及的,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贯穿其整个学习期间,要将专业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使大学生内在性消化与专业知识密切关联的、在学习期间和今后工作中能真正用得上的法律知识,不断强化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識。
(二)创新教学模式。
第一,力求课堂教学的实效性。首先在课堂教学内容的选取与安排上,要从大学生生活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大学生生活中的困惑,整合教材内容,采用专题式教学,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分别从法律观念、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法律行为能力等方面,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其次在教学形式上,建议采用案例教学法和答疑式教学方法,采用电视、网络、模拟法庭等方式,提高大学生学法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增强教学效果。 第二,法制教育的内容设置要调整。首先,要结合不同专业,有选择地向大学生介绍一些部门法,培养大学生守法、护法、用法的知识技能和自觉意识。其次,在法制教育的内容选择上,要在不同类别的学校开设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课,使法制教育真正贴近大学生的生活,融入大学生的内在需要。
(三)法制教育的师资队伍要优化,尤其要发挥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因此,必须有受过正规培训、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的法律教师队伍。其中,大学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不容小觑。
大学辅导员作为与大学生保持最亲密关系的高校任职人员,可以第一时间知晓大学生的思想动态。作为第一线的大学生成长辅助导师,辅导员可以通过及时了解大学生的生存状态和思想波动,有针对性地提供一些法律帮助和服务,帮助大学生积极解决情感诉求和法律需求,比如对于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被侵权事件,可以积极地引导他们通过正当维权途径解决;对于大学生遭遇到的类似传销等非法诱惑,要坚决告知相关法律法规加以纠正和制止,及时进行教育挽救,迅速阻止悲剧的进一步发展;对于大学生因性格冲动自控力不强可能导致的违法犯罪苗头,辅导员通过与大学生的互动接触可以第一时间加以扑灭,防止大学生走向不可挽救的深渊。因此,辅导员在大学生法制教育中的作用应该得到充分发挥。
(四)创建实践教学模式。
第一,运用启发式教学,让大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要鼓励大学生自己思考和分析,引导大学生发现法律规范、事实材料及其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这样大学生掌握的法律知识才会更为牢靠和深入。
第二,運用角色扮演、模拟案件等多样化安排,对真实或模拟的案例进行课堂分析和讨论,让大学生通过观察、评论、角色转换和辩论等方式,切实学到有用的法律知识。
第三,要打破书本与现实的间隔,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教学,比如组织大学生参观监狱,旁听有关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审判活动,让大学生在面对面的亲临感受和事实分析中自觉形成价值判断,从而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的待人态度和处理事物的方法。
第四,送法服务回报社会,可组织大学生在自己学好法律、知法守法的同时,发挥其专业优势和技能优势,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在实际的社会服务中得到有效增强。
参考文献:
[1]陈逸萍.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与思考[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7.3.
[2]韩世强,陈秀君.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及法制教育改革探索[C].浙江纺织服装学院职业法制教育研究中心,2005.
[3]张秀丽.必须加强高校法制教育[J].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
[4]王琳.法眼看天下、杜绝“高学历法盲”[N].南国都市报,2002.
[5]刘旺洪.法律意识论[M].法律出版社,2002,(第1版).
[6]雷军.校园法律指南[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5,(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