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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陈世清同志的《本质是比规律更深层次的范畴》一文(下称陈文,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习月刊》1987年第5期),对现行哲学界比较通行的看法;本质与规律是属同一层次的范畴提出质疑,认为本质比规律更深刻,事物中存在有"现象的规律"。笔者认为陈文的观点值得商榷,本质与规律应属同一层次范畴;规律都是事物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没育什么"现象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