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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虽然规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制度,但其在实践中并没有全面得以实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的制度不健全和行政机关对开展规范性文件评估的认识还不充分。要使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真正在实践中展开,需要我们明确评估的必要性并确定评估的主体、原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