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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是商品房预售监管的核心内容,但我国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监管主体混乱、监管内容不确定和监管不力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结合我国国情,可以采取由政府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对预售款进行监管的措施,同时明确预售款监管的内容和法律责任,来完善我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