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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书号是由出版单位向出版管理部门领取,无偿使用的。但是只有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出版单位才允许从事出版活动,才能领取书号。为了更好地管理书号,从1994年起,新闻出版总署开始实施书号总量宏观调控政策,这一政策是为了抑制当时图书总量的盲目增长,减少低水平重复出版,压缩低质量平庸图书品种,遏制“买卖书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