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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是千百年来的社会理想。建设保障性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了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全民“住有所居”目标做出的重大决策。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1000多亿资金,先后实施了廉租住房建设、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危房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等6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