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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民法认为,胎儿是母体的一部分,因而否认其民事主体地位.但这一理论随着现代民法的发展,也呈现出越来越多的漏洞.有鉴于此,各国以不同的立法模式对胎儿权益进行了特殊保护.在中国民法典制定之际,中国应一改过去在胎儿权益保护上落后的局面,采总括保护主义,赋予胎儿民事主体地位,建立起完善的胎儿权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