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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验证警察及消防员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可以提高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出院率的假说。
设计:对照临床试验。最初将自动体外除颤仪随机分配给参加试验的8个区域中的4个,供第一应答者使用,作为试验组;4个月后,试验组和对照组对调。
地点:荷兰阿姆斯特丹及周边地区。
参加者:2000年1月到2002年1月间有目击证据的院外心脏骤停的患者,由急诊医疗系统识别。
主要结局指标:出院时的生存率,自主循环的恢复及入院率。
结果:试验组纳入243名患者(65%为心室纤颤),对照组纳入226名患者(67%为心室纤颤)。心脏骤停发作到第一次除颤的平均时间在试验组为668秒,对照组为769秒(P<0.001)。44名(18%)试验组患者及33名(15%)对照组患者出院,比值比1.3(95%可信区间0.8~2.2,P =0.33),139名(57%)试验组患者及108名(48%)对照组患者恢复自主循环,比值比1.5(1.0~2.2,P = 0.05),103名(42%)试验组患者及74名(33%)对照组患者入院,比值比1.5(1.1~1.6,P = 0.02)。从接到急救电话到派出救护车的平均耽搁时间为120秒,到派出第一应答者的耽搁时间为180秒。
结论:第一应答者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虽然可以提高自主循环恢复及入院率,但却未能显著地提高出院时的生存率。改进派遣程序应该可以提高第一应答者使用体外除颤器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