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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自力救济、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对占有人两个重要的保护方式。相较而言,占有自力救济能为占有人提供第一时间的保护,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对占有自力救济中的占有防御权和占有取回权与现有的私力救济体系中的正当防卫、自助行为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占有防御权与占有取回权实为正当防卫之特殊类型。通过对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进行扩大解释,即可以将占有自力救济予以涵盖。而是否在现有的私力救济体系外,就占有自力救济做专门规定实则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