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在会计实物中,以物抵债的会计处理,现行企业会计制度尚无明确规定,致使企业会计核算缺乏规范性,有的漏掉了国家税收;有的视抵债实物为账外资产;有的乱用会计科目,随意转销应收、应付账款;也有的将“以物抵债”与“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相混淆,等等。针对上述种种问题,笔者就以物抵债的增值税会计如何处理举例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