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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以“政策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为主的住房保障本身有着许多固有的缺陷,难以满足今后较长时间内住房保障的需要;应当战略性地调整我国住房供应格局,适度发展“政府公房”,真正建立起同全面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相适应的住房保障;一套科学设计的“政府公房”制度,完全能够达到“居者有其屋”,政府无负担,农民利益能保障,社保基金能增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多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