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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系统性缺陷,以政府直接干预为特征的农村金融的传统观点、做法,其效果并不理想。根据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主体的二元结构现状、需求主体的多层次性特征以及金融商品供求失衡的现状,应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使其为服务“三农”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