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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据说是老祖宗杜康发明的。在中国的历史中,这种神奇的液体,一直在广为流传,上至皇帝贵族,下到黎民百姓,无数人为之折服。酒在中国演变发展至今,形态万千、色泽纷呈、品种众多、产量颇丰,外国人把中国奉为酒的王国。
中国确是酒人的乐土,地不分南北,人不分男女,饮酒之风,历经数千年而不衰。长此以来,饮酒的意义远不止口腹之乐,许多场合,它甚至是一种文化消费。对于酒,我绝算不上谈酒色变,滴酒不沾的好男儿。酒局没少参加,白酒、啤酒和果酒也不惧怕,三十多年里,累计入胃的酒少说也有一大水缸了。可在高手如林的善饮大军中,我只能算个无名小卒,天生不是喝酒的材料,至今也没能习练成高手。与人对饮,一较劲就拉松——倒不是我精神上妥协,而是这该死的胃“不给力”,抗不住那“感情深,一口闷”的豪迈。年轻的时候,如果有个酒局邀请,我一般不会拒绝,甚至乐此不疲,久而久之,胆子就大了起来,一通推杯换盏,情绪不断高涨。结果昏头胀脑地回家,经常是吃不下饭,睡不好觉。正像网络上流传的几句顺口溜说的那样:“酒啊酒,装在瓶里像水,喝到肚里闹鬼,说起话来走嘴,走起路来闪腿,半夜起来找水,早上起来后悔,中午端起酒杯还觉很美。”
提起喝酒,我有过由浅入深,由胆怯到胆大的曲折发展过程。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记忆中我因喝酒而丢人现眼有两回,一次在我当基建兵时,家叔出差西安,到部队驻地来看我,战友们听说后来了七八个,带些肉和菜喝起酒来。那时的我根本就没喝过几回酒,更何况是当地质量低劣的“地瓜烧”呢?结果没遮没拦地喝多了,把在部队遇到的不顺,生活的艰难,劳动的苦累这些心里的委屈向叔叔全部倒了出来。虽然没有造成什么恶劣影响,但酒醒后的难堪,还是免不了的。还有一次,我刚结婚两年,舅丈人从黑龙江来岳母家串门,我应邀担任陪酒者,自己没酒量,还打肿脸充胖子,勇敢地向舅父敬酒,结果三两酒下肚,就头重脚轻,一睡不起,足足醉了一天一夜。有了这两次教训,我以后的酒量虽然有所进步,但也更加地理智,知道掌握分寸了。
这酒可是一个变化多端的精灵,它炽热似火,冷酷像冰;它缠绵如梦萦,狠毒似恶魔;它柔软如锦缎,锋利似钢刀;它无所不在,力大无穷,始终在人间的悲喜剧中占有一席之地。多少美女被甜言美酒所迷惑,不甚失身,遗憾终生;多少壮汉变成酒痴,重病缠体,痛苦余生;多少司机酒后驾驶,酿成惨祸,家毁人亡。不管怎样,酒没有罪,还是个好玩意儿,喜庆之时,是绝少不了这东西的,关键是人们如果享用它,适可而止,量力而行,才是最佳选择。正所谓“ 酒要微醺,花要半开”。
我见过喝酒的场面,多数在亲朋好友之间进行,直白地说,那是在欢歌笑语中直接攻击对方肝、肾、胃等要害部位。好比和平年代没有硝烟的特殊战争,成本高,伤亡大,结局惨烈,往往相互自残。
酒能叫人超脱旷达,才华横溢,放荡无常;酒能叫人忘却人世的痛苦忧愁和烦恼,到绝对自由的时空中尽情翱翔;酒能叫人肆行无忌,沉沦到深渊的最底处;酒更能叫人丢掉面具,原形毕露,口吐真言。酒之褒贬,众说纷纭。饮酒何量,劝君自斟,切不可嗜酒如命,久饮成癖,伤人伤己。
最关键的,酒还是少饮为好,适度为宜。
责任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