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人民检察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根本保证。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要求和利益能否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体现。如何完善联络机制、拓宽联络渠道,不断探索高效的联络途径与方法,对检察机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