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当前时期,小农水工程作为国家建设的重点项目,对国家三农问题的解决发挥着重要的意义,努力地做好对小农水工程建设质量的控制,是施工单位必须全面贯彻的重要任务。然而,就目前小农水工程的实际建设状况来看,由于受到其自身建设特点的影响,建设中质量控制工作严重缺失,各种质量问题的爆发极大地威胁了人民的利益。本文便是以对小农水建设进行质量控制为主题,通过分析其质量控制的缺陷,着重探讨了完善质量控制工作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小农水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缺陷;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1-0050-01
小农水工程不同于其他的水利工程,它的建设规模、投资及技术难度都处于较低的水平,往往无法引起各参与建设的单位应有的重视,但是,此项工程又包括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各种分部分项的子目,非常的细碎繁杂,必须获得有效的质量控制才能够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这就导致了其施工中质量问题的高发。因而,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部门针对小农水工程的建设,逐步地加大了对于建设单位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的要求,各建设单位提升对于此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力度刻不容缓。
一、小农水工程建设中质量控制缺陷分析
1、业主单位缺乏质量意识
我国小农水工程一般分布在县乡级基层农村地区,其建设的业主主要是县级水利部门,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员普遍认为小农水不同于大型水利工程,在建设中只需要对外观质量、工期质量等加以控制即可,对于建设的内部质量则较为轻视。同时,这些部门在为小农水建设进行资金配发时,通常会出现资金延缓的状况,致使建设单位产生了对于其建设质量控制的轻慢心理。
2、设计单位缺乏有效方案
小农水工程规模较小、涉及面积较广、工程子项目分布相对零散,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建造设计时,普遍会以类为标准,设计典型化的某一类的方案,而非以具体的某一座工程为基础,展开个性化、适应性的设计,这就导致所设计出的施工方案难以有效应对不同的施工建设场所的自然条件及施工条件的差异,致使施工中设计方案的变动极大,不利于进行质量控制。
3、施工单位缺乏有力控制
小农水工程的承建单位往往是一些小型的施工单位,这些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经验、施工资历不足,难以充分地做好应有的质量控制工作。还有一些大型的单位在承包之后,会将整个项目分成诸多子项目,分包给其他的较小的包工队,致使工程建设的承包方较为分散,各单位素质良莠不齐,对质量控制的落实程度不一,且各单位之间难以协调高效地开展整体性的质量控制。
4、监理单位缺乏足够素质
各监理单位在获得小农水工程的监理权限之后,往往会同其他的设计、建设单位一样,对建设规模、资金、技术水平等方面都较低的小农水工程产生轻视的心理,或者是鉴于小农水工程施工的工期较短、监理资金不足的认知,一般只是分派几个人进行监理,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监理需求。
二、完善小农水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政府机构实施监督工作
小农水工程属于公益性的建设工作,由国家组织开展建设,其建设质量更多地关系到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因此,对小农水工程建设进行完善的质量控制,必须要由相关的政府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由政府机构作为质量监督的主体,强制要求各参与建设的主体充分落实质量控制工作。具体来讲,政府监督机构可以为小农水建设的重要意义、资金配发、施工规范以及质量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完善的条例,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定期地进行工程报监,并要求各单位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实际质量调研抽查工作,以具有强制效力的各项条例,为小农水工程的质量控制提供有效保障。
2、完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
小农水建设的质量控制有赖于各参与单位作用的协调发挥,若要使此项工作得以完善实施,必须构筑起全面涵盖各单位工作的质量控制体系,即:以政府部门作为监督力量、以建设业主作主导、由总建设单位全权负责、以施工单位作为质量保证、由监理单位配合控制。同时,还应当建设质量控制的项目责任制,将繁杂的工程子项目进行精细的划分,为各项目选出项目法人,要求项目的法人在建设的程序及质量要求的指引下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彻底地消灭“三边”工程。比如,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建设要求,对高素质的监理、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进行选择,并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合同,实施终身质量负责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则由相关单位全面承担。
3、调动各参建单位的作用
3.1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在当前时期对小农水工程进行设计时,应改变以往的工作思路,严格遵守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条文,积极地针对拟建项目展开实地勘察以及调研,以结合项目具体建设要求以及建设条件,为工程建设设计出全面有效的方案,同时为工程建设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并尽可能地减少工程施工中设计方案出现的变动问题。同时,设计单位还要针对重点施工项目及施工部位,向施工人员展开技术交底工作,拟定设计方案变更的审批制度。
3.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须针对自身所承包的施工项目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好记录,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文件资料。同时,要将质量控制作为工程管理的重点项目来实施,在本单位中针对项目建设,构筑完善的质量控制体制,推动“三检制”的全方位贯彻。同时,以三检制为指引,结合对工程材料、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素质、施工工艺、技术方法、施工环境等方面的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推动整体项目质量控制目标的有效达成。
3.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进行小农水工程的监理时,必须以国家水利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的质量、技术标准签订监理合同,并依照合同全面落实其应贯彻的监理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地与政府负责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展开沟通交流,严格做好对于工程的组织设计、施工质量、工程验收以及事故调查等问题的管理。
三、结语
我国参与建设小农水工程的各个单位普遍存在着对于此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作的忽视,使得小农水工程在建成投入使用之后,爆发了众多的质量问题,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各相关单位必须在新时期加强对质量控制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小农水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 李胜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1(11).
[2] 黃秀芳,刘新生.浅析业主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的控制[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10).
[3] 洪大铮,黄煌.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0(14).
[4] 张斌.对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几点看法[J].甘肃农业,2010(01).
[关键词]小农水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缺陷;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11-0050-01
小农水工程不同于其他的水利工程,它的建设规模、投资及技术难度都处于较低的水平,往往无法引起各参与建设的单位应有的重视,但是,此项工程又包括了水利工程建设中各种分部分项的子目,非常的细碎繁杂,必须获得有效的质量控制才能够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这就导致了其施工中质量问题的高发。因而,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部门针对小农水工程的建设,逐步地加大了对于建设单位开展质量控制工作的要求,各建设单位提升对于此项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力度刻不容缓。
一、小农水工程建设中质量控制缺陷分析
1、业主单位缺乏质量意识
我国小农水工程一般分布在县乡级基层农村地区,其建设的业主主要是县级水利部门,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员普遍认为小农水不同于大型水利工程,在建设中只需要对外观质量、工期质量等加以控制即可,对于建设的内部质量则较为轻视。同时,这些部门在为小农水建设进行资金配发时,通常会出现资金延缓的状况,致使建设单位产生了对于其建设质量控制的轻慢心理。
2、设计单位缺乏有效方案
小农水工程规模较小、涉及面积较广、工程子项目分布相对零散,设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建造设计时,普遍会以类为标准,设计典型化的某一类的方案,而非以具体的某一座工程为基础,展开个性化、适应性的设计,这就导致所设计出的施工方案难以有效应对不同的施工建设场所的自然条件及施工条件的差异,致使施工中设计方案的变动极大,不利于进行质量控制。
3、施工单位缺乏有力控制
小农水工程的承建单位往往是一些小型的施工单位,这些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经验、施工资历不足,难以充分地做好应有的质量控制工作。还有一些大型的单位在承包之后,会将整个项目分成诸多子项目,分包给其他的较小的包工队,致使工程建设的承包方较为分散,各单位素质良莠不齐,对质量控制的落实程度不一,且各单位之间难以协调高效地开展整体性的质量控制。
4、监理单位缺乏足够素质
各监理单位在获得小农水工程的监理权限之后,往往会同其他的设计、建设单位一样,对建设规模、资金、技术水平等方面都较低的小农水工程产生轻视的心理,或者是鉴于小农水工程施工的工期较短、监理资金不足的认知,一般只是分派几个人进行监理,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监理需求。
二、完善小农水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政府机构实施监督工作
小农水工程属于公益性的建设工作,由国家组织开展建设,其建设质量更多地关系到国家以及人民的利益。因此,对小农水工程建设进行完善的质量控制,必须要由相关的政府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由政府机构作为质量监督的主体,强制要求各参与建设的主体充分落实质量控制工作。具体来讲,政府监督机构可以为小农水建设的重要意义、资金配发、施工规范以及质量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制定完善的条例,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定期地进行工程报监,并要求各单位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实际质量调研抽查工作,以具有强制效力的各项条例,为小农水工程的质量控制提供有效保障。
2、完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
小农水建设的质量控制有赖于各参与单位作用的协调发挥,若要使此项工作得以完善实施,必须构筑起全面涵盖各单位工作的质量控制体系,即:以政府部门作为监督力量、以建设业主作主导、由总建设单位全权负责、以施工单位作为质量保证、由监理单位配合控制。同时,还应当建设质量控制的项目责任制,将繁杂的工程子项目进行精细的划分,为各项目选出项目法人,要求项目的法人在建设的程序及质量要求的指引下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彻底地消灭“三边”工程。比如,项目法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水利建设要求,对高素质的监理、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进行选择,并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与各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合同,实施终身质量负责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则由相关单位全面承担。
3、调动各参建单位的作用
3.1 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在当前时期对小农水工程进行设计时,应改变以往的工作思路,严格遵守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条文,积极地针对拟建项目展开实地勘察以及调研,以结合项目具体建设要求以及建设条件,为工程建设设计出全面有效的方案,同时为工程建设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并尽可能地减少工程施工中设计方案出现的变动问题。同时,设计单位还要针对重点施工项目及施工部位,向施工人员展开技术交底工作,拟定设计方案变更的审批制度。
3.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必须针对自身所承包的施工项目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做好记录,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文件资料。同时,要将质量控制作为工程管理的重点项目来实施,在本单位中针对项目建设,构筑完善的质量控制体制,推动“三检制”的全方位贯彻。同时,以三检制为指引,结合对工程材料、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素质、施工工艺、技术方法、施工环境等方面的针对性的质量控制,推动整体项目质量控制目标的有效达成。
3.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进行小农水工程的监理时,必须以国家水利行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的质量、技术标准签订监理合同,并依照合同全面落实其应贯彻的监理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地与政府负责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展开沟通交流,严格做好对于工程的组织设计、施工质量、工程验收以及事故调查等问题的管理。
三、结语
我国参与建设小农水工程的各个单位普遍存在着对于此工程建设质量控制工作的忽视,使得小农水工程在建成投入使用之后,爆发了众多的质量问题,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破坏。因此,各相关单位必须在新时期加强对质量控制的重视,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小农水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完善。
参考文献
[1] 李胜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质量控制的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11(11).
[2] 黃秀芳,刘新生.浅析业主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质量的控制[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10).
[3] 洪大铮,黄煌.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与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2010(14).
[4] 张斌.对加强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几点看法[J].甘肃农业,2010(01).